要求伸张正义严惩拿政府钱的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把持的徐州市风华园党委和居委会拿着政府的钱,作恶多端,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为了维护居民自身的人格尊严和政治权利、为了捍卫业主公共财产,为了党和政府形象,要求伸张正义严惩拿政府钱的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 1、一万多居民被无辜剥夺选举权,“享受”与被法院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大恶极罪犯同等待遇,而由检察院认定为刑事犯罪的要犯潘增奎来“统治”风华园,这是对风华园全体居民人格的侮辱,也是徐州市党政和政法部门耻辱 徐州市委曹新平书记接到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关于风华园居委会违法选举的举报后,作出风华园居委会必须依法选举的指示:但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居委会竟敢继续剥夺居民选举权强行违法选举,把检察院认定为刑事犯罪的要犯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区民政局领导告诉举报人王培荣:他到风华园指导居委会换届选举遭围攻,无法开展正常工作。 潘增奎是03年徐州腐败大案(贩卖私盐数量巨大,私分赃款)主犯,03年5月26日徐州市检察院立案。尽管对潘增奎举报不断,但潘增奎在取保候审期间竟被黑恶势力操纵成风华园党委副书记。 区民政局领导告诉举报人王培荣,已从检察院了解到你举报的潘增奎被检察院认定为刑事犯罪是事实。下一步要么潘增奎辞职,要么强行取消居委会主任职务。 主管民政的副区长明确告诉举报人王培荣,他已听到民政局关于潘增奎犯罪问题的口头汇报,风华园居委会的合法性至今没有得到政府部门认可。 2、把非法强行剥夺居民选举权嫁祸于共产党 共产党通过法律赋予居民选举权。面对非法强行剥夺居民选举权的指责,风华园社区党委书记薛长玲谎称“是共产党没有给居民选举权,居民没有选举权找共产党去”。 3、带领打砸抢暴露黑恶势力本质 黑:只许黑恶势力偷电,不许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制止偷电。 黑:只许黑恶势力打砸抢,不许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揭露黑恶势力打砸抢。 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不允许偷电,黑恶势力就破门而入抢劫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二部电话机和价值万元的电子显示屏,均由非法的居委会主任潘增奎带领。居委会副主任张尊全、委员周宽,社区党委成员潘增奎、王朝清均参与抢劫,抢劫的显示屏直接放到居委会办公室。多次抗拒派出所、办事处执法,至今仍拒绝交出,给党和政府抹黑,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党和政府全力维护社会正义,出钱安装了物业楼电子显示屏和南大门两侧二个电子显示屏,并给业主委员会送来二部新电话机。黑恶势力暴行已造成国家和业主公共财产重大损失,但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 4、群殴举报人,用黑恶手段称霸风华园 黑:只许黑恶势力为非作歹,不许业主委员会主任揭露黑恶势力。 温家宝总理多次要求:创造条件让百姓监督政府。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党委和居委会用黑恶手段强制不许居民揭露其违法犯罪。 居委会非法的主任潘增奎、非法副主任张尊全,疯狂至极,竟敢当着警察的面,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被出警警察用强制手段制止。 5、风华园黑恶势力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数额巨大,涉嫌十分严重的刑事犯罪 风华园黑恶势力操纵的非法的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用房并非法出租,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50万,张志雄、冯明明侵占业主公共用房并非法出租,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5万。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薛长玲等恶意欺骗上级组织,谎称出租长达6年多的面积约百平米的滴水穿石画室因承租户是市政府领导的亲属而没有收一分钱房租。还谎称出租多年的汗蒸房因承租户拒绝交房租,没有收到一分钱房租。 不是风华园业主的张志雄侵占业主公共用房并非法出租,侵吞私分房租涉嫌十分明显的犯罪,但由于风华园社区党委作为其保护伞,张志雄等逍遥法外。 6、把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大肆打砸抢、极力破坏风华园建设的黑恶势力作为英雄大肆宣传 王培荣在市委曹新平书记、张敬华市长帮助下在风华园全园安装监控,但风华园黑恶势力极力破坏,刘永修老婆、张志雄、冯明明等到经房中心极力阻止和破坏安装监控的30万元的资金移交。 十分荒唐的是: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党委和居委会拿着政府的钱,出版简报把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张志雄、冯明明和打砸抢的黑恶势力张志雄作为英雄大肆宣传。 可见风华园党委和居委会企图用黑恶手段强行统治风华园。 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党委和居委会罪行累累,是可忍孰不可忍,
要求伸张正义严惩拿政府钱的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黑恶势力不除,风华园永无宁日! 就罪大恶极徐州腐败大案主犯潘增奎逍遥法外致各级党政政法部门举报信 逍遥法外的徐州市腐败大案主犯潘增奎在所居住的徐州市风华园作恶多端,多次带领黑恶势力打砸抢,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多次殴打举报人,公民财产、权益、举报人一次次受到严重侵害。 多名有正义感居民分别从检察院了解到关于潘增奎涉案情况如下: 2003年5月26日,时任徐州市盐业局副局长的主犯潘增奎因贩卖私盐,数量极其巨大,而且私分赃款被徐州市检察院立案。因该案主犯潘增奎属于科级,该案移交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办理。 由于财大气粗的当时的徐州市盐业局领导用钱开路,动用各种关系千方百计保潘增奎。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办案人员顶着巨大压力办案,追回赃款,并依法进行了罚款。云龙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坚持原则,认定主犯潘增奎执法犯法,贩卖私盐,数量极其巨大,对社会危害极大,构成刑事犯罪(非法经营罪)。但办案遭到非法干预,主犯潘增奎连续五次每次一年长达五年的取保候审后,云龙区检察院迫于压力作出决定:潘增奎构成非法经营罪(刑事犯罪)成立,但超过时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潘增奎逍遥法外是非法干预的结果。潘增奎构成非法经营罪(刑事犯罪)成立,检察院追回了赃款,并依法进行了罚款,说明案件没有超过失效,怎么在追究潘增奎个人刑事责任时超过时效?同一案件出现二种不同结论极不正常,要求各级党政政法部门排除非法干预,再次审查潘增奎,绝不能使罪大恶极犯罪主犯逍遥法外。 举报人联系方式: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peirongwan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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