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一家3口吃晚饭,儿子突然冒出一句“胖叔叔摸过妈咪的大腿”,爸爸顿时火冒三丈找“胖叔叔”讨说法,却命丧对方菜刀下。近日,广东高院对被告人喻某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判其有期徒刑15年。 去年3月2日晚21时左右,男子陈俊(化名)因琐事与喻某在白云区某街的街头发生争吵和打斗,期间,喻某到附近超市拿了两把菜刀追赶陈俊,将陈俊砍伤,陈俊经抢救无效死亡。 就在这晚事发前,陈俊还和妻儿在家其乐融融地吃着晚饭,席间,因为儿子的一句话,他走上了“不归路”。据陈俊的妻子刘欣(化名)介绍,事发前一天晚上,她任职的某学校的主任和喻某一起在她家吃晚饭。第二天晚上,一家三口正吃着饭,儿子突然冒出一句说:“我和妈咪曾在昨天那胖叔叔家里吃过饭,胖叔叔摸过妈咪的大腿”。陈俊一听,立马火往上冒,追问其妻子和喻某的关系,并听不进任何解释。 晚上8点多,陈俊下了楼,她猜他是去找喻某。刘欣赶紧找来电话号码打给喻某,让二人不要吵架。但等她拨通,电话那头却是二人吵架的声音,喻某称陈俊踢了他两脚。又过了半小时左右,她打通喻某电话,得到的却是丈夫被砍的消息。她赶快赶往医院,但丈夫很快被宣布死亡。
他坚信有“私情”劝也不管用
据刘欣称,喻某是在其学校搞装修时认识的,二人只是普通朋友,她曾向他借过两千元钱。而据喻某供述,当时陈俊和几个人气势汹汹来打他,陈俊当时称他“勾引他老婆”,喻某让陈俊打电话叫他老婆来对质,但他老婆并没有来。
喻某称,他于是又打电话让学校的一名员工来作证,但陈俊并不相信这名员工的解释。争吵间,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当时陈俊并不听劝,还继续打他,他“被打火了”,这才有了之前的一幕。事发次日,喻某被刑拘,他供述说,自己与刘欣并没有什么特殊关系。
广州市中院一审认为,喻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陈俊对本案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且喻某家属已作出经济赔偿,于是判处喻某有期徒刑15年。之后喻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