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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票丢失被迫补票”,别只是拍砖
日前,浙江大学学生陈绘衣在乘坐火车时不慎丢失车票,被当即要求补票,陈绘衣出示购票短信、票据照片、身份证等凭据,证明自己已购过票。不过,在铁路工作人员的坚持下,陈绘衣还是全价补了票。事后,陈绘衣和同学一纸诉状,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
消息一出,立刻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在火车票实名制的当下,纸质票不应再是乘车的唯一凭据。铁路系统强制补票毫无必要,这样的规定是“霸王条款”。
随后,铁路部门回应称,此前出现过1人凭车票乘车、1人凭同一车票的购票记录乘车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逃票。铁路部门推出丢失车票挂失补办措施,旅客先办理补票、进站乘车,核实丢失车票使用情况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
对于这一解释,很多网友还是不买账:票都是实名制的,票面信息和旅客的身份证信息是一一对应的,进站要查,上了车之后还要验票,怎么可能逃票?如果真的出现了铁路部门声称的“两人用一票乘车”的情况,也是铁路部门自身的工作出了纰漏,没理由让旅客埋单。
网友的质疑是有道理的。火车票实名制的落实,不仅需要旅客的配合,也需要铁路部门的配合。旅客实名购票,铁路部门按照人、证、票“三合一”的要求履行检票流程。但实际情况如何呢?旅客被技术手段限制住了,不实名购不了票;铁路部门却没那么“听话”,很多火车站在旅客进站时不查身份证,即便检查,也只是由工作人员人工查验,这让一些冒用他人身份证、持假身份证的旅客有可能混上列车;还有些车站对到站旅客不检票,或者检票程序流于形式,让“买短程坐长途”“两人用一票乘车”的投机行为有空可钻;不少列车途中并不检票……明明是自己不去堵漏洞,却以旅客有可能钻漏洞为由“有罪推定”,是何道理?
当然,这次事件中,旅客也是有责任的。因自己保管不善导致车票遗失,应该由自己来承担相应后果,而不是“我买过票了”就可以成为通行证。如果大家都一句“票丢了”就靠购票凭证乘车,必定会造成管理混乱。同样为实名制的民航,乘客登机时不也要出示登机牌吗?从这点来说,铁路部门按现行规定处理并没有错。我们可以指责规定落伍、规定不合理,但在规定没有被废除之前,还是要遵守的。
就这次事件来说,思考并行动比拍砖更重要。公众该思考的是,怎么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从加强自身管理的角度,还是从推动相关部门工作的角度;铁路部门要思考的是,如何更好地为旅客提供服务,既包括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技术支撑,也包括提高列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盲目站队,各说各理,于事无补。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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