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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要建立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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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要建立协作机制

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要建立协作机制


    近期以来,有关部门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自公安部联手证监会打击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以来,已有近20人被公安机调查,其中中信证券11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人,另有证监会系统4人。近期“私募一哥”徐翔的落网成为了金融领域一系列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焦点(11月6日人民网)。

    近一段时间以来,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捷报频传,从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的落马,到中信证券公司总经理程博明、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运营管理部负责人于新利、信息技术中心汪锦岭等人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风暴骤起。特别是被称为内地“私募一哥”的徐翔被查获,显示出国家高层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据报道,徐翔所掌舵的泽熙私募作为中国最大的私募基金之一,以高收益率和对市场精准的把控能力闻名。业界普遍认为,徐翔被抓事件是个风向标,对类似操作风格者将产生很大震慑力。特别是在多个违法案件处罚的推动下,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的违法成本大幅攀升,这将逐渐刹住“恶炒妖股”的A股邪气。

    其实,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就是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也随之“发展壮大”,并且呈现出许多新特点。一个是以公开合法的身份操作,比如,大多数金融机构或个人都拥有合法的金融牌照和身份,表面上看,他们开展的也是“正规”的金融业务,但是私底下却通过内幕消息、内外勾连等手法,从事期货、股票交易,非法获利。另一个是违法犯罪行为更为隐秘,“外行”很难看出其中的破绽,比如,从操盘到交易,再到转账等等,每一笔都是在正规的系统内运作,很难让人看出其中有什么“漏洞”。再有,就是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人员社会能量很大,他们往往精通金融、IT业务,通过技术性操作从中获得暴利。比如,近日上海公安机关就成功侦破一起特大操纵期货市场案:伊世顿公司以约700万元的初始资金,通过高频交易,非法获利20多亿元。

    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逐渐增多,对金融市场造成的破坏力是巨大的,这个破坏力一方面是通过违法操作,从中非法获取暴利,直接侵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就是扰乱金融秩序,破坏公平交易规则,人为制造期货、股票市场的动荡。比如,市场大起大落、妖股横行等等。如今,在金融工作电子化、业务综合化的环境中,金融犯罪已经由初期个人小打小闹式的犯罪逐渐向法人化、集团化、有组织化犯罪发展。他们借助金融领域存在的系统漏洞、管理漏洞、监管漏洞等,以合法的面目出现,以违法的手段获利,既难察觉,也难防范。

    当前,经济犯罪的危害已经越来越严重,在经济犯罪中又以金融犯罪危害更为突出。目前金融犯罪大案、要案大幅度上升,作案手段也呈智能化、多样化、隐蔽化,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而且给社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更对经济秩序乃至整个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破坏。因此,制定科学、有效及切实可行的打击对策是当前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
    笔者以为,由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涉及到诸多政策、法律和金融方面的业务知识,专业性很强,因而对监管和侦查主体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金融行业的监管部门理应与警方建立协同作战机制,抽调专业化的高精尖人才,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智能手段,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高手”们展开较量。同时,尽快查找和堵塞金融领域存在的系统漏洞、管理漏洞及监管漏洞,始终保持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并且对其精准打击、有效打击,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领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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