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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京华时报
“检察官与女商人深夜同回酒店,企业主举报后被拘”——这样的新闻向来引人关注,此前也不乏先例。
据报道,辽宁一企业主在追查纠纷当事人时,获得了一段视频。视频显示,辽宁省检察院的一名处长与辖区内案件女当事人(辽宁营口一家公司的执行董事)进入宾馆同一房间,共处两小时。此后,企业主向营口市检察院实名举报检察官和女当事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举报尚未有下文,营口市公安局却将企业主刑拘了,理由是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
从目前披露的消息,我们很难判断,企业主被刑拘与举报有没有关联,检察官与女当事人是什么关系,有什么交易,甚至我们都不能确定,视频中的两个人就是检察官和女当事人。但是,即使如此,舆论还是把这些关联、关系、交易照单全信了,原因不难理解。
曝光有名有姓有视频,只要“自己人”不设障碍,想必查起来不会太难。此事涉及的是省里的检察官,恐怕还要辽宁省相关部门介入才好。而调查的结果,不管是“和衣同床而睡”,还是“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又或者根本就是企业主认错了人,都要公开。另一方面,曝光视频的企业主是确实涉案,还是被打击报复,也要查清楚。
说到底,检察官开房门和企业主被刑拘,不妨先分开来看。事实究竟如何,且等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当然,别跨了年,就不了了之才好。
来源: 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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