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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第一义
谈治国理政,就不能不谈治国理政第一义。这个第一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作了很好的诠释,就是“肩上的重大责任”。“这个重大责任”,展开说,“就是对民族的责任”,“就是对人民的责任”,“就是对党的责任”。
有了这样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治国理政才具备最根本的、最正确的前提。历史上,有的君主失国,致百姓流离,生灵涂炭,却认为这不过是“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复何恨”,似乎很洒脱,其实是糊涂透顶。这样的执政者心中毫无民众的地位可知,而其所谓治理最终走向不治亦不难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名言,可以说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基本治国理政观。这样的治国理政观,只能建立在勇于肩负重大责任的基础之上。治国理政之难,首难就难在实践都只能在一个给定的历史情境中展开,因此既承继优秀遗产,也必然承担历史包袱。再者,不必说治理大国,就是把一个单位、一个家庭治理好,也绝非易事。在一首《天黑黑》的福建民歌中,“掘着一尾旋留鼓”,但“阿公要煮咸,阿妈要煮淡”,结果是“二个相打弄鼓锅”。
一个家庭、一个单位没理顺,虽不免矛盾冲突乃至悲剧,影响总是有限,而一个国家特别是人口众多的国家的治理若出了问题,后果则不堪设想,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这条大船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坐而论道者与从事实际政务者虽不必有高下之分,却似乎常有些隔膜,比如前者往往把治国理政看得轻易。如果认为治国理政实践是所谓“行易”,就很可能祸民误国。胡适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大学者,又出任过大使,可说深得国家治理之三昧。他说,“治国是一件最复杂最繁难又最重要的技术,知与行都很重要”,“政治的设施往往关系几千万人或几万万人的利害,兴一利可以造福一县一省,生一弊可害无数人的生命财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是以大无畏的精神肩负起对民族、对人民、对党的重大责任,以“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态度,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既登高望远,又脚踏实地,丝毫不懈怠,丝毫不马虎,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刷新治国理政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治国理政实践中不断取得新进步、新成就。
来源: 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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