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留美学生欺凌同学三人被判超重刑罚
1月5日,涉嫌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翟云瑶、杨雨涵和章鑫磊和美国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三人将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2月17日将正式宣判。法官强调,三犯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美国!此案的两名受害者已经对案发时在场的所有施暴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该事件再次引发关于国内对校园暴力的立法的热议。 国内尚无相关法律 校园暴力事件,于全球而言普遍存在,中国并非个案。为预防校园暴力,各国的应对举措和法律手段各有差异。据某媒体进行的调查报告显示,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有75.0%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比(42.5%)比高中生占比(32.5%)高出10个百分点。而大学生(15.0%)、职校生(7.5%)及小学生(2.5%)占比较低。 据了解,国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多地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的预防,多是正面保护措施,缺少惩戒性规定。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校园暴力的法律。 天津市教科院副研究员方芳曾表示,正是由于校园暴力干预机制的滞后和犯罪成本低,使得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而没有上升为法律问题,形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人人有责,一旦出了问题却人人无责的局面。“杜绝校园暴力的迫切之举是,学校通过多种形式的课程讲授法律知识,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在生活中渗透法律常识,社会媒体舆论更应充分发挥其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责任,形成全民普法的氛围。未成年人积极学法,既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从心底敬畏法律。” “丛林法则”观念惹祸 目前普遍的观点认为,随着校园暴力愈演愈烈,遏制这种暴力现象已迫在眉睫,并需要来自相关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上海社会学学会常务副会长卢汉龙表示,校园暴力最根本原因是未成年人的“丛林法则”观念。这种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观念,缺乏对弱者权利的保障,否定了现代社会的公平、平等原则。“未成年人由于在观念上缺乏法律意识和平等意识,往往在学校中把丛林法则视为黄金法则。当下的教育中,对于平等、公平、自由等观念的教育力度太小。” 华大应用心理研究院资深心理咨询师、督导赵志韵曾经辅导过很多学生。她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家长、学校老师只注重孩子的学习,不关注人际互动。孩子从小没有学到沟通的技巧,学会和老师以及同学相处,而家长也没有好的行为给孩子做榜样,“我接触过的家长基本说过‘只要学习好,什么都好’这样的话。这样是危险的。” 赵志韵建议父母们,当孩子被欺凌的时候,要让他们懂得寻求帮助,求助者可能是自己的父母、老师或者同学都可以;被欺凌的孩子除了身体受到伤害之外,更多的是心理伤害的阴影,这个时候一定要注意对孩子心理的辅导,让孩子宣泄自己的情绪;另外还要教会孩子今后怎样去面对类似的问题。(记者 陈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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