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不老斜阳 于 2016-1-12 06:11 编辑
来源:人民网-河南分网
人民网郑州1月10日电 (杨晓娜)110成立20年为河南人民扶危解困,但也给民警带来不少烦扰。比如,报假警,恶意骚扰等。据统计,2015年,河南省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呼入电话2251万余次,无效骚扰警情101.27万起。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公布扰乱“110”报警台10起典型案事例。民警提醒,110作为社会公共资源,是大家关键时刻的“救命线”,切勿拿它当儿戏。 案例一:感情纠纷假绑架 自制假警情 2015年1月2日11时,洛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崔某江报警称:其接到儿子崔某峰求助电话称在上学期间被一名男子绑架,嫌疑人李某强称如在一个半小时内见不到其女友牛某,就让其做好给崔某峰收尸的准备。 接报后,110立即指令东关分局出警处置,并通报市局相关部门。市局对此案件高度重视,将该案初步受理为绑架案件,抽调大批警力并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工作,嫌疑人李某强被抓获,随后崔某峰被找到。经讯问,李某强交待了其因感情纠纷,为威胁并迫使崔某江与李某强女友牛某断绝联系,便伙同崔某江之子崔某峰编造谎言,制造假绑架的违法事实。 经洛阳市公安局东关分局调查取证,崔某峰被绑架一案的事实不存在。李某强伙同崔某峰(16周岁)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之规定,洛阳警方依法对李某强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崔某峰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家庭纠纷反复报警 辱骂民警态度蛮横 前往处置。之后,报警人反复打110电话并辱骂接警民警,态度蛮横恶劣。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系万某某酒后与其哥哥发生家庭纠纷。民警在处理纠纷完毕后调取了万某拨打110辱骂民警的录音。万某对反复拨打110电话,长时间占据报警台线路并辱骂接警民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之规定,永城市公安局对万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三: 虚构被抢劫事实报假警 2015年6月13日17时,开封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警称:鼓楼区解放大道某家属楼有人在回家途中被打伤,包内六万元现金及500余克黄金首饰被抢。接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启动重特大案件侦破工作机制,成立了专案指挥部围绕该起警情,调集近百名警力,夜以继日开展走访调查、现场勘察等大量工作,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受害人所报警情的疑点却逐步显现。6月18日,专案指挥部通过重点核实,确定该案为受害人陈某勇蓄意捏造的虚假抢劫警情。经审讯,陈某勇对因日常娱乐消费过度挥霍,无法向家人解释,以致铤而走险,虚报假案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陈某勇被开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四: 恶意虚构案情报假警 2015年6月23日6时59分,固始县南大桥乡村民周某通过拨打110报警称:该村民组有人打架,已经有人被砍死。接警后,110立即指令南大桥派出所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周某与其堂弟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为让公安机关快速出警,谎报案情称其堂弟持刀将人砍死。根据周某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其违法程度为一般。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周某被固始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五:为寻刺激报假警 恶意骚扰110 2015年9月10日20时,滑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电话155151XXXXX报警:王庄镇沙店村某粮点门口有三个人殴打一个人。民警到达现场后与报警人联系,报警人称是在郭草滩村某超市发生打架;民警又随即赶到郭草滩村,也未见到相关警情;后又与报警人联系,报警人不再接电话。2015年9月18日20时,滑县公安局110报警台再次接电话155151XXXXX报警称:有人在长江饭店闹事,喝醉酒掀了桌子。民警快速出警后,发现现场平静,没有任何打斗迹象。附近的群众均表示未有人在此打架。同时,120急救车也赶到现场,医护人员称电话155151XXXXX拨打的120,称有人打架受伤。经分析比对,类似警情有谎报警情,恶意骚扰110嫌疑的报警电话号码均为155151XXXXX。 9月23日,王庄派出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抓获了该电话号码使用者王庄镇村民汪某亮,其如实供述了自己每次酒后感到无聊,就拨打110谎报警情寻找刺激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之规定,滑县公安局对汪某亮处以罚款500元并立即执行。 案例六:恶意骚扰报假警 2015年9月份以来,郑州市民郭某使用手机号1886381XX和65342XXX的固定座机多次、长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占用公众报警资源,恶意辱骂“110”接警员,并且报假警情浪费警力出警。9月16日,郭某再次拨打“110”报假警时,110接警员指令文化路公安分局在文化路一网吧门口将郭某当场抓获。经初步讯问,郭某对恶意骚扰110并报假警情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之规定,文化路公安分局依法对郭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七:为泄私愤报假警 2015年9月19日14时许,信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市民周某(女)报警称自己杀人了。110迅速指令羊山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到达案发现场,经多方排查,查实周某于当时下午因家庭矛盾与其丈夫发生争吵并厮打,随后周某报警称自己杀人,其后将手机摔坏逛超市去了。民警到达现场附近后,联系不上报警人,导致大量警力资源被浪费。周某行为已触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之规定,信阳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例八:为达个人目的,虚假报警 2015年11月21日21时许,新乡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市民李某玲报警称:在新乡市自由路某小区4号楼电梯内发现三名疑似携带凶器的新疆人。接报后,110立即指令火车站武装巡逻队、胜利分局3号防控区、胜利分局值班领导带队赶往现场。上报市局领导后,又增派特勤支队到现场增援。 李某玲见到民警后,称要急着去车站送人仓促离开。针对其所报警情,民警迅速对4号楼开展摸排。经查看监控录像和对4号楼的全面排查及调查走访,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之后,报警人失联。 经多方工作,12月3日李某玲被抓获,其如实供述了报警当天有一陌生男子想要租住她在该小区的房子,看过房后该男子迟迟不走,她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就拨打110谎称发现了几名新疆人,目的就是想引起警方的重视出动更多的警力来保护自己。违法行为人李某玲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虚构事实,谎报警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之规定,新乡警方依法对李某玲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九:为达个人目的,虚假报警 2015年12月16日17时许,济源市民杨某拨打110报警称:其妻妹赵某杰在当日中午去市区补缴社保,之后其父亲赵某便收到来自女儿赵某杰手机的“绑架”短信,对方向其索要15000元。济源市110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重大案件侦破工作机制,指挥多部门参与侦查工作。当日20时许,办案民警在济源市某街一宾馆内找到了独自呆在房间的赵某杰。 经查实,赵某杰如实供述了当天她发现装在身上准备补缴社保费用的钱丢了,因怕家人责怪,就用自己的手机给父亲发了一条被“绑架”的短信,随后把手机调到飞行模式,找了一个宾馆休息,等着父亲送“赎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之规定,济源警方对依法对赵某杰予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立即执行。 案例十:恶意骚扰报假警
2015年12月29日23时许,商丘市柘城县110报警台接到一男子报警,经询问无实质报警内容。随后,该男子连续6次拨打 110报警电话,并且话语粗暴,脏话连篇,辱骂接警人员,110接警人员向其耐心解释,但该男子不但不听从劝告仍无理取闹。随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该县老王集派出所出警,当场在该县老王集乡某村抓获酒后骚扰110报警服务台的李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之规定,商丘警方对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