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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阶层受益大小,考验个税改革成色
以家庭为单位,该抵扣的抵扣,推行这样的改革显然符合多数人的期待。
据《华夏时报》报道,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目标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大力推进中,目前,税前抵扣正在加紧研究中。在酌情调整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先将部分劳动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将子女教育和职业教育纳入专项附加扣除,并加快建立和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无视生活成本,在起征点上搞一刀切的个税,不但简单而且粗暴。企业所得税还要扣除成本,要扣除掉日常的费用开支、固定资产的折旧,个人所得税应该也是一样的道理。依现在的收入水平,达到个税的起征点并不难,但如果把他的生活成本、教育成本一算,其实一个月根本剩不了多少钱,开支都未必够,还要谈社会贡献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把这样一群人当作个税调节的对象,是有失公允的。
以家庭为单位,该抵扣的抵扣,推行这样的改革显然符合多数人的期待。缴税是个人义务,个人所得税并不是高收入人群的专有税种,大家都不能抱不切实际的愿望。但责任得与权利对等,光强调责任,而忽视权利,难免会有被剥夺感。个税多年来备受诟病,屡次提高起征点都不能平息争议,正说明个税存在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起征点高低的问题。显然,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工薪阶层都没有理由成为纳税的主力军。
有人担心抵扣的加入会不会便宜了一部分高收入人群。拿子女教育来说,读公办的和读私立的学校,其成本差得不是一点两点;还有此前盛传很久的房贷也纳入抵扣的事,买别墅和买经济适用房,其间的差别就更大了。如果简单地以收支为衡量标准,花得越多,代价越小,这同样也是一种不公平。
正像一刀切的个税受伤最大的是工薪阶层,而此次工薪阶层能否成为受益最大的人群,也将考验个税改革成色。个税改革的目的是消除此前的积弊,回到事情本身应该有的样子上去。如果成为一部分人的避税天堂,方向就偏了。
所以,制定一个适度的抵扣额就很关键了。过低了不利于改革初衷的实现,过高了不利于公平。改革的目的应该是让工薪阶层成为最大的受益人群。工薪阶层生活成本、教育成本、赡养成本占据的比例比较高。适度的抵扣额会让他们受益的可能性最大。而因为有限额的存在,高收入人群比较难以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样一来,个税的调节功能才能得到有效发挥。这不是要剥夺一部分人的权利,而恰恰是为了公平。公平不但是目的,同时也是路径,遵循这样的思路,就能发现,其实个税的问题并没有想象中的复杂。该计算的收入一定要算,比如高收入人群的各种没纳入计算的收入,该减的负担也一定要减,比如生活负担。这样的个税制度才是温暖的、合理的,并且是能被大多数人接受认同的。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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