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书法的“狂狷美”)
孔子在《论语》中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儒家把“中庸”作为为人处世的最高准则,若“中庸”不及,则降而与“狂狷”者游,亦未尝不可。从这个意义来引申,儒家之“游于艺”者,先得“中庸”而行之,次则“狂狷”。孟子则进一步发展了儒家的“狂狷”之气:“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随着大众心理的接受和向往,“狂狷”逐渐演进为“狂狷美”进入书法领域。尔后的书法家们,一方面苦求外在的中庸致用,一方面则保留内在的狂狷傲世。狂狷书家有借酒浇狂者,有因诗寄狂者,有以笔抒狂者。总之,“狂狷”就是性情的最后表达。书法家只有将内在的狂狷外现于笔墨形式之下,将心灵深处的狂狷和笔墨精神打通,其所留下的作品才是这些狂狷书家的狂狷之作。
在工整的篆书、隶书以及楷书上表现“狂狷美”,存在先天缺陷,行书和草书则成为书家展现心灵“狂狷”的首选书体。魏晋时期的行书,“狂狷美”成为一种风气,其为人格美和艺术美的高度结合。王羲之果断去官隐居,“与东土人士尽山水之游”,发出“我卒当以乐死”的“狂狷”感叹,可谓既行狂狷之事,又修狂狷之身,还为狂狷之艺,实乃心手合一,成为“狂狷美”的典范。后世书家难以超越他的关键原因,在于“事”、“身”、“艺”三者在王羲之身上得到了完美体现。直到两宋,书家极力越过唐法的笼罩,直追魏晋之韵,苏东坡高举“我书意造本无法”的大旗,摒弃“法”的存在,自书我书,可谓狂者;米襄阳则鄙视柳公权为“丑怪恶札之祖”,可谓狂狷之徒。从这个意义上讲,“狂狷”实际上成为创新的动力之源,“狂狷美”则成为高标时代的审美远见。
如果说行书是狂狷者对“狂狷美”的一种尝试输出载体,那么草书则是对“狂狷美”的完美表达媒介。张长史每醉则呼叫狂走,怀素爱酒嗜肉,好博俗名,实为狂僧。有唐一代,此二人,颠后继狂,在崇法的书法大环境中鹤立鸡群,将“狂狷美”表现得自然充分。但旭、素二人草书的理性控制却给“狂狷美”留下了创变的空间。明清书家的横空出世,则成为书法史上“狂狷美”的奇观。祝枝山草书以点代线,点画狼藉,纵横散乱,甚至“时时失笔”,此非狂狷者不能为也。徐文长则是彻底的狂狷之徒,甚至大胆申明:“高书不入俗眼,入俗眼者,必非高书。”显然,“狂狷”之气只有知者能解,“狂狷美”只有知者能通,他是狂者之“身”、“事”、“艺”的又一完美表达。
今日之“狂狷”者,则不尽然,或本不狂,或不敢狂,或外狂内不狂,或手狂心不狂,或心狂身不狂。此今日狂狷者失却,“狂狷美”荡然无存的缘故。(降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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