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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快报
据报道,日前,山东莱芜市民王勇峰表示,他欲向全国315名个人借出315万元,不求利息使用一个月,并对如期还款的借款人给予500元诚信奖励,借款人只需要提供姓名、实名手机号、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即可申请借款。王勇峰希望以此唤起公众对于诚信的秉持。
笔者愿意相信王勇峰的说法,即他发起“诚信挑战”不是为了出名、当网红,而是为了唤醒公众的诚信意识。然而,初衷的良善,并不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王勇峰甚至没能回答一个基本的问题:多高的还款率算高?是八成、九成还是九成九?也就是说,“诚信挑战”缺乏严谨的科学设计,没有提供诚信的衡量标准,无法告诉我们还款率与社会诚信状况该如何挂钩。
其实,就算还款率高达百分之百,也不能说明社会就一定诚信。借钱的人把钱存银行一个月,到头来领到500块奖金,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基本上没有经历什么考验。这种情况下的守约,不能算真正的诚信。但如果反过来,真没一个人还钱,对社会诚信状况却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因为王勇峰事先已经说了,不还钱的他也不追究,这无疑是告诉人们,失信是没有多少成本的。
说到底,诚信挑战的根本问题在于,错误地理解了当前时代的诚信。这个社会,早已不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时代了。古代村落是熟人社会,虽然法律不见得完善,但失信需要背负沉重的名誉成本,因此道德自律多少能管点用;当今时代则是陌生人社会,失信所需付出的名誉成本大大降低,加之社会价值观日趋多样化,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完全靠道德自律构筑的诚信体系了。
因此,诚信固然是当前社会一种稀缺的品质,我们固然呼唤诚信精神,但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诚信是靠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约束出来的。没有一套好的诚信体系,就靠道德自律,诚信是不可能回到我们身边的。借钱不还是一个法律问题,不去制约失信者,完全靠个人自觉,等于是把法律问题道德化,这样的挑战不符合当今法治社会时代的特点。
当今时代需要的,是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将个人信用与社会活动挂钩,给失信者建立黑名单,令其在求职、保险、消费、出国、开公司等各个领域处处受限、寸步难行。惟有通过建立信用等级制度、提高失信成本等方式,才能让每个人学会珍惜信用、敬畏法律。
来源: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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