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981年生的郑先生大学毕业后在杭打拼多年,吃苦耐劳的他,买房买车,开了家小公司自己当起了老板。
2008年他结婚,之后有了个女儿。不过妻子李某比他大5岁,两人在生活中发现隔阂越来越大。2010年3月,双方无奈协议离婚。女儿归郑先生抚育,他还同意抚育费全部由自己负担,李女士可以随时探望女儿。
没想到,2013年1月,李女士挺着大肚子,找到郑先生:“我又怀孕了,孩子是你的,你要负责!”郑先生怒斥道:“别瞎说,你不是已经再婚有老公了吗?孩子怎么可能是我的?”李女士低下了头:“难道你忘记了,那天我来看女儿,后来在你家留宿了…… ”
郑先生记起了那个晚上,因为后来狂风暴雨,前妻就没回去。但是对于这样就怀孕了,他还是心存疑惑的。
2013年6月,李女士生下了一个男孩。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逐渐长大,似乎眉眼越来越像郑先生了,连李女士的现任丈夫都起了疑心。自此,李女士和现任丈夫争吵不断,最终以离婚收场。
今年,郑先生为了解开多年的心头疙瘩,带着孩子到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显示:他和孩子存在亲生血缘关系。看到鉴定结论,郑先生欣喜若狂:我居然儿女双全了。
因为自己的经济状况比较好,而前妻离了婚还没有工作,郑先生觉得儿子跟他比较好,于是一纸诉状将李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将儿子的抚养关系变更到自己名下。
法官接到案子后,没有判决,先进行调解。做娘的李女士当然是舍不得的,她一直在哭:“一开始不认,现在想要儿子了。”法官耐心劝说:“现在养孩子的费用大家都知道,你目前没有工作。郑先生的经济能力摆在那里,孩子跟他肯定不会吃苦。”
就这样,法官前前后后调解了三次,总算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儿子由郑先生负责抚育,并自愿负担儿子全部抚养费。
本报通讯员 辛成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