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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增速不是一个小问题
如果人均收入增速持续低于经济增速,考虑人口增长、GDP分配、房价、收入差距等问题,实现全面小康的第二个目标就会出现困难。
2016年已过半,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增速连续两个季度维持在6.7%的水平上。其中,有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今年以来,连续两个季度,居民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增速。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6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比GDP增速低0.2个百分点。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比GDP增速低0.9个百分点。
有评论认为,人均收入增速6.5%与经济增速6.7%,仅差0.2个百分点,基本可以视为同步;也有声音指出,人均收入应该与人均GDP进行比较,前者是快于后者的。然而,十八大确定的全面小康目标,就是到2020年实现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个目标的确定,并非以人均对人均,而是以总量对人均。虽然就十二五时期五年的实际增长,十三五时期经济总量有望实现翻番的目标,但考虑人口增长、GDP分配、房价、收入差距等问题,如果人均收入增速持续低于经济增速,实现全面小康的第二个目标就会出现困难。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因此,要把握好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必须关注并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人口增长。从相当一段时间的人口变化情况看,平均增速基本维持在5‰左右。而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作用下,未来若干年人口增速还可能加快。在人口由增到减的拐点出现之前,要使人均收入与经济总量同步增长,就要求收入总规模的增速略快于经济总量的增速,才能抵消人口净增长对人均收入增长的下拉作用。居民收入增速特别是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如果长期在目前水平上下,就必然会对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
二是GDP分配。GDP作为整个社会创造的经济总量,需要在居民、企业、政府三者之间进行分配,此消而彼长。分配给居民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分配给企业是为了确保其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分配给政府是为了保证政府掌握一定的财力维持运转。要使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同步,就必须适度降低政府财政收入所占比重,要求政府减少开支,把有用有限的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也或许需要适度降低企业收入所占比重,要求企业通过提高效益来维持和扩大再生产。
三是房价上涨。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二者的速度都是扣除价格因素之后的实际增长速度。但依照国际惯例,扣除价格因素即扣除CPI,而CPI又不包括房价。如果一些地区房价暴涨的势头延续下去,民众的实际购房能力持续下降,即使扣除CPI之后的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但这个同步增速的含金量依然是要打折扣的。因此,在一二线城市要继续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严控投资投机性购房,缩小房地产市场价格与价值背离的程度,使民众的实际购房能力不再降低。
四是收入差距。近十多年来,中国的基尼系数一直明显高于0.4的警戒线,最高时达0.491,表明贫富差距长期明显超过合理界限,也因此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实现人均收入与GDP同步增长,不能靠少数高收入者拉动大多数人“被平均”和“被增长”,而必须通过有效地完善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切实缩小收入差距,才能使更多的人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也才能使五年后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更具代表性和普遍性。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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