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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骂人惹官司有警示意义
将个人相关言论在“朋友圈”发布,是当前年轻人十分热衷的表达方式。殊不知,这样的举动也可能惹上官司。成都某装饰工程公司前员工陈某就是一例。记者8月2日从成都市金牛区法院获悉,该装饰公司以其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被判败诉。(8月3日《四川日报》)
在“朋友圈”里骂人甚至对骂,是当前较为常见的现象。别说惹官司,骂人者恐怕大多抱有“其奈我何”的心态,认为骂了也就骂了。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毕竟是“圈子”,不容易传到外面去;二是因为取证极难,被骂者维权的成本较高,多数也只能不了了之,大不了就以同样的方式“骂回来”。
然而,成都的这起案子对于这类现象是一种警示。别以为“朋友圈”相对封闭不为人知,实际上却与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每位微信朋友都是与圈外的一根“连接线”,这不仅意味着骂人行径极易被人获得,而且骂人极易产生较坏的影响,甚至构成对他人的侮辱或诽谤。
以发展的眼光来看,教训将更为深刻。此次陈某被判败诉,虽然只需道歉便可以了事;然而,假如她的语言导致对方出现经济损失,公司要求陈某给予经济赔偿的诉求,就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事实上,陈某对这家公司的侮辱性语言,对公司招工乃至生意势必产生一定影响,只不过对方难以用证据证明损失而已。这说明,在“朋友圈”里骂人不会总是道歉了事,极可能付出经济赔偿等代价,骂人者更须掂量这些后果。
对于被骂者,此案能提振其维权信心,被人辱骂只要达到一定程度,就应该保存证据,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给予对方教训。我们不该认为打官司麻烦且输赢未定,就放弃依法维权,甚至用同样的方式进行回击,使微信朋友圈的语言环境变得龌龊不堪。要知道,微信具有影响大、传播快等特点,个人言论理应保持起码的谨慎,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红线。
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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