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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不作为”锦旗也该受善待
群众送表扬锦旗会被欣然接受,送批评锦旗则面临不小的风险。两者的待遇判若云泥,不过是因为前者是表扬、感谢镇政府,后者是批评、监督镇政府,其间反映出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拒绝批评、闻过则怒的作风,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近日,四川绵阳市三台县百顷镇黄龙村村民冯勇军等人,以当地政府部门对黄龙村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治理不力为由,向百顷镇党委政府、三台县环保局赠送“不作为”锦旗,冯勇军被三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刑拘冯勇军是因为其涉嫌非法游行、示威、集会。
原本不过是几个村民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表达对污染问题迟迟未能解决的不满,这种事不会在当地产生多大的影响,也不大可能被媒体和舆论关注,不料村民“拿着锦旗没走几步”就被抓获,其中一人更被刑拘,而且被控以比较严重的罪名,此事一下子就成了新闻,在网上坊间引起不小的反响。这样一个不无尴尬的结果,恐怕是当地政府和警方始料未及的。
几个村民举着批评政府部门“不作为”的锦旗,这个锦旗显然具有尖锐的批评色彩和别样的反讽意味,政府部门当然不愿意欣然接受,也不希望村民的这种批评政府的行为,在当地公共生活中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政府部门如此考虑自有其道理。同样,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游行、示威、集会”将冯勇军刑拘,并对为何如此认定作出了说明,警方的处置以及认定的理由,应该说也自有其道理。
只不过,如果当地政府能够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批评和监督,如果当地警方能够更加谨慎、谦抑地使用权力,那么,百顷镇党委政府、三台县环保局完全可以把“不作为”锦旗接下来,并认真倾听冯勇军等人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若能做到这些,则不但群众的意见建议送达到了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也显示了尊重和维护群众权利、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诚意,并以此争取到更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何乐而不为?
说到这里,不妨设想另一种情况:假如冯勇军等人给当地政府部门送的不是“不作为”锦旗,而是一面写着表扬和感谢内容的锦旗,当地政府部门会如何对待呢?警方又会如何处置呢?这种假设不是毫无由来的胡思乱想,因为普通群众给政府部门写感谢信、送表扬锦旗之事,长期以来在各地各行业都屡见不鲜。如6月15日《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位于(西安)沣东新城高桥街道西马坊村的红光大道建设项目部门前锣鼓声震耳欲聋,当地村民群众将一面‘捐资修路、造福于民’的锦旗送到了项目部手中”;7月25日中国警察网报道,“黄石市黄思湾社区居民代表敲锣打鼓来到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西塞山大队,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造福百姓’的锦旗送至该队民警手中,感谢交警为社区居民解决货车扰民问题所付出的努力”……
群众敲锣打鼓给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送锦旗,表达对政府部门的表扬、感谢之情,政府部门真心为民服务、造福百姓,大可欣然接受群众的表扬和感谢。而群众在表达表扬、感谢的过程中,即便是敲锣打鼓、载歌载舞,在当地公共生活中引起很大反响,也不会有涉嫌非法活动而被处理的危险。反之,如果群众给政府部门送“不作为”锦旗,表达对政府部门工作不力的不满和批评,尽管没有敲锣打鼓大肆张扬,没有在当地公共生活中引起很大反响,却要面临涉嫌非法活动而被严惩的危险。
两者的待遇判若云泥,不过是因为前者是表扬、感谢政府部门,后者是批评、监督政府部门,其间反映出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拒绝批评、闻过则怒的作风,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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