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应外合杀出百姓参与反腐血路:中共使出杀手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最高人民法院民告官诉江苏省政府撤对臭名昭著孔海燕任命案】
超级黑社会帮主徐鸣强行提拔臭名昭著带病官员孔海燕必须受到党纪国法制裁!!!
2016年8月27日,王培荣向最高人民法院民告官诉江苏省政府撤对臭名昭著孔海燕任命案。新华网北京8月29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行 政 诉 讼 状
被告单位法人:石泰峰(省长) 被告单位:江苏省政府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8号
原告:王培荣 住址:(网络公开时隐去) 手机号:(网络公开时隐去)
诉讼要求
三个月内二次违法违规强行提拔臭名昭著孔海燕(第一次升迁没有任前公示,第二次升迁没有任命文件,徐鸣私自导演的孔海燕的上任丑剧,把生米做成熟饭,迫使江苏省政府半个多月后不得不下文承认孔海燕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附件六证明了为使徐鸣为帮主的超级黑社会逍遥法外,臭名昭著的孔海燕非法把持的江苏省信访局不择手段把党和政府变成瞎子和聋子,孔海燕利用非法得到的职权已对党和政府反腐和依法治国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
江苏省政府岂能向超级黑社会屈服,民告官起诉江苏省政府要求撤销对孔海燕非法任命文件。
诉讼理由和事实
一、臭名昭著的孔海燕2016年4月没有任前公示,由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升迁为江苏省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二、2016年6月21日,在没有江苏省政府的任命文件情况下,徐鸣私自导演的孔海燕的上任丑剧,把生米做成熟饭,迫使江苏省政府半个多月后不得不下文承认孔海燕的省信访局局长,这是明目张胆对江苏省政府的“绑架”
从江苏省政府网站得到信息(http://www.js.gov.cn/jsgov/tj/bgt/201607/t20160712505522.html):任命孔海燕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的文件是2016年7月8日。
详情请看附件一:【徐州顶级贪官屡屡创腐败奇迹,江苏已成腐败独立王国】起底由被举报的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帮主徐鸣(江苏省委常委、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强行违法违规提拔大量臭名昭著腐败官员,早有案底但徐鸣死不改悔,至今不收敛不收手,2016年6月变本加厉更疯狂
三、孔海燕不择手段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1400多天的徐州法院造假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详情请看附件二:【中国反腐难,依法治国更难,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徐鸣为帮主的超级黑社会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长达十年,至今仍能一手遮天】
四、公示期收取反映和举报信时间还没有结束就违法任命孔海燕
江苏发布任前公示 孔海燕拟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http://news.southcn.com/rsdd/content/2016-06/13/content_149311818.htm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至17日。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邮编:210013)。
在公示期间举报信从邮局寄出(以邮戳为准)均是属于有效反映和举报。该公示是向全社会公示,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反映和举报信,理应至少留出4天时间(即18日—21日)收集针对公示的反映问题和举报的信件。
但徐鸣于6月21日盗用省委名义私自宣布孔海燕任命
五、公示后既没有召开任命孔海燕的省委会议,也没有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徐鸣于6月21日盗用省委名义私自宣布孔海燕任命
以下是从江苏省委网站和江苏省政府网站查到的2016年6月19、20、21日省委书记、省长等公务活动报道。
1、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6月19—20日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大医改攻坚力度,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更大贡献。
http://www.zgjssw.gov.cn/yaowen/201606/t2874502.shtml
省委书记罗志军出席座谈会并陪同调研,省长石泰峰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我省教育、科技和卫生工作情况。
省委常委、秘书长樊金龙,副省长张雷、张敬华参加了调研或座谈活动。省政府秘书长王奇参加活动。
2、6月20日,省委书记罗志军就做好今年太湖防汛和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在苏州调研。
http://www.zgjssw.gov.cn/yaowen/201606/t2874503.shtml
省委常委、秘书长樊金龙,副省长张敬华参加调研。
3、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20日在苏州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和捷克总理索博特卡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http://www.jiangsu.gov.cn/zwhd/201606/t20160621_436710.html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主持论坛开幕式,江苏省省长石泰峰在开幕式上致辞。
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江苏省委常委、秘书长樊金龙,副省长张雷、张敬华参加相关活动。省政府秘书长王奇参加活动。
4、6月20日,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无锡正式揭牌。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名誉主席黄孟复为“苏民投”揭牌,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李小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席许仲梓分别致辞。
http://www.jiangsu.gov.cn/zwhd/201606/t20160621_436709.html
5、6月2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石泰峰以“自觉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为题,为我省领导干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专题轮训班学员讲了一堂生动而又深刻的专题党课。http://www.zgjssw.gov.cn/yaowen/201606/t2874504.shtml
省政府秘书长王奇,各省辖市市长,县(市、区)长,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领导班子成员,省属企业总经理、高校校长、科研院所院所长听取专题党课。
六、附件三为ems详情单,说明诉讼人王培荣于2016年8月5日通过邮局ems快递向邮寄南京市中级法院邮寄了诉江苏省政府撤孔海燕任命案起诉材料,附件四为ems详情单,说明南京市中级法院退回了诉讼人王培荣邮寄的诉江苏省政府撤孔海燕任命案起诉材料。
铮铮铁骨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向江苏省高级法院起诉。
七、附件五为ems详情单和网上查询ems投递结果,说明诉讼人王培荣于2016年8月12日通过邮局ems快递向邮寄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邮寄了诉江苏省政府撤孔海燕任命案起诉材料,经过网上查询2016年8月13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已收到,还说明上海与南京之间的ems在24小时送达。
但江苏省高级法院收到行政诉讼起诉材料后,超过14天不给答复,既不立案,也不裁定不予立案,有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
综上所述,诉讼人王培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江苏省政府撤孔海燕任命案的诉讼。
八、附件六为【公开江苏省信访局对三封举报信答复揭露惊天黑幕】为使徐鸣为帮主的超级黑社会逍遥法外,臭名昭著的孔海燕非法把持的江苏省信访局不择手段把党和政府变成瞎子和聋子,将触目惊心举报材料拒之门外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公开江苏省信访局对2016年8月21日信件查询编号为102016010201183和2016年8月18日信件查询编号为102016010201175、信件查询编号为102016010201176的三封举报信答复揭露惊天黑幕,为使徐鸣为帮主的超级黑社会逍遥法外,臭名昭著的孔海燕非法把持的江苏省信访局不择手段把党和政府变成瞎子和聋子,将触目惊心举报材料拒之门外,详情请看请看附件六中江苏省信访局网站图片截屏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诉讼人: 王培荣 2016年8月27日
附件二
【超级黑幕!真相大白1400多天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在2016年骗取全国先进的
徐州市检察院申诉已超审查期限20多天】徐州市检察院承认已超期,答应催催有关部门
2016年8月29日,遭假案陷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打电话给徐州市检察院(051612309),徐州市检察院承认案件已超过审查期限,答应催催有关部门。 之后,王培荣于2016年8月29日、2016年8月31日前后二次分别给徐州市检察院多名检察长孙光永(手机号13905223306)、祁树良(手机号13337938678)、陈海鹰(手机号13305206777)、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张厚来、案件监督管理处处长金爱晶等发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你好!我因举报贪官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今年6月8日以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为由,到徐州市检察院提交《刑事诉讼状》,当时检察院做了笔录并出了诉讼材料收据。这起真相早已大白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申诉审查,至今已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期限20多天,请你监督并告诉我监督结果,谢谢!王培荣”。但是,王培荣均没有得到答复。
2014年10月27日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是否有错误可能,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第八款规定“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但超级黑暗的徐州市检察院接待中心负责人许放等无数次以王培荣申诉理由是指控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不属于申诉受理范围为由,长达1400多天不予受理王培荣的申诉,直接导致了真相大白假案1400多天得不到纠正。
2016年,随着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力度加大和问责追责政策逐步实施,被王培荣长期举报的臭名昭著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孔海燕离开徐州,2016年6月8日,王培荣接连闯了六关,徐州市检察院接待中心负责人许放不得不收下了王培荣以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为申诉理由的申诉。
但直到至今,徐州市检察院竟超过《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明文规定的申诉审查期限不给立案通知书。
2016年8月10日,王培荣再次严正警告徐州市检察院:在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制造假案者是自掘坟墓,拒不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是为假案制造者陪葬。立即依法纠正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是徐州市检察院唯一正确的选择。
下面王培荣公开长达38页提交徐州市检察院《刑事申诉状》第2页的全部内容:
【这是颠覆中国法律的假案,这是毁灭共产党形象和宗旨的假案,这是腐败与反腐败的生死较量,这是正义与邪恶的战争】
由于包括江苏省高级法院在内的三级法院层层造假,不择手段强行掩盖徐州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明显假案,而且至今仍不收手,该案性质发生根本性变化,已成为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
【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法官三重“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法官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
法官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徐州二级法院用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做出恶意颠倒黑白地判决,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基础。
目录
一、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年11月造假制造更明显假案(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强行掩盖徐州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2016年,江苏省高级法院仍不收手,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二、【案中案频发】超级黑社会一手遮天,不择手段强行掩盖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徐州市中级法院至今仍不收手】强行掩盖法官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不但销毁档案还拒绝给当事人王培荣裁定书
三、假案真相大白:十分简单的诽谤罪自诉案
四、依据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中国法律判决原则,王培荣必赢无疑
五、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由徐州法官败类宋遥、王红卫赤裸裸造假制造的假案,徐州法院、检察院长达1400多天拒绝纠正
六、徐州法官败类宋遥、王红卫赤裸裸造假、徇私枉法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真相
七、徐州市中级法院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天地不容
八、徐州法官败类宋遥、王红卫制造假案犯罪手段,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
以下附件《 【立了牌坊,仍当婊子】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向徐州市检察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再次遭遇黑暗一幕》是王培荣2016年6月上旬寄给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的举报信。
附件:【立了牌坊,仍当婊子】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向徐州市检察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再次遭遇黑暗一幕
——【字字血声声泪,公开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刑事报案书,全国征集法律援助(续)】法院害群之马必须清除,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者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以徇私枉法罪、伪造证据罪、毁灭证据罪控告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陆连东、江苏省高级法院查华荣
2016年5月18日,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等部门,并在网络揭露:《【既当了婊子,又立了牌坊】徐州再现骗取国家级大奖的超级丑闻:超级黑暗的徐州市检察院骗取了“2016全国先进基层院建设组织奖”,王培荣全国征集法律援助和帮助,向法院起诉和有关部门行政复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撤销徐州市检察院骗取的大奖》,详情请看网页: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84/36/14/5_1.html。
20多天以后的2016年6月8日上午9时许,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到徐州市检察院接待中心,提交刑事申诉状,再次遭遇黑暗一幕。徐州市检察院接待中心人员用极其卑鄙手段,不择手段阻止王培荣申诉。王培荣一进徐州市检察院接待中心,如同进入布满地雷的雷场,处处充满生死较量。
【第一关】徐州市检察院接待中心检察官许放看了王培荣提交的《刑事申诉状》第一页,立即告诉王培荣:申诉状格式错了,不能有被申诉人。
王培荣答复许放检察官:我申诉的案件是刑事自诉案,必须有被自诉人。
王培荣提交材料被审查通过了,进入下一个程序:计算机建立申诉案档案信息。
【第二关】一个长脸女书记员称计算机不能建立王培荣申诉案档案信息。许放向王培荣解释是江苏省检察院在进行系统升级,今天无法输入信息,你等放完端午三天假再来。
王培荣答复:江苏省检察院系统升级不能影响检察院正常工作,不能影响申诉人提交申诉状。我专程从上海赶来提交申诉状的,你怎么能叫我三天后再来。如果徐州市检察院在正常工作时间里不能受理王培荣申诉,徐州市检察院必须给我书面材料说清不接受我申诉材料的原因和理由。我去向江苏省检察院提交申诉状。
这时一个长脸女书记员称刷你的身份证,计算机不能读取信息,不是我们不给你建立电子档案信息。
王培荣回答长脸女书记员:我的身份证没有磁了,刷我的身份证,计算机读不到身份证信息。你可以手工输入身份证信息。
许放拿起王培荣身份证,正反面仔细看了遍,告诉王培荣:身份证没有芯片,哪来的磁性不磁性的。
表面看不到芯片,就断定身份证没有芯片。王培荣不能把身份证剪开给许放看,证明内部有芯片,王培荣对许放无语了。
但王培荣坚持要其用手工输入身份证信息,这样一个长脸女书记员顺利建立的申诉档案信息。
【第三关】王培荣离开接待大厅,跟着长脸女书记员进入接待室。长脸女书记员输入王培荣申诉案有关信息。
王培荣发现长脸女书记员把王培荣以“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作为唯一的申诉理由,变换成“法院认定事实不清”。王培荣立即对长脸女书记员私自变更申诉理由,提出异议,要求立即改正其偷梁换柱的卑鄙手法。但长脸女书记员拒不改正,强行进入下一个程序。
【第四关】长脸女书记员强行给王培荣做笔录。
王培荣要在笔录中写明书记员私自变更申诉理由是违法的。申诉理由必须是申诉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书记员无权私自变更申诉理由。
长脸女书记员站起来说:你一定会举报我的,我没法给你做笔录了。这样做贼心虚的长脸女书记员跑了。
【第五关】这时,进来另一名书记员,接待人员许放也登场了。
许放反复声称不能以“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作为申诉理由。
王培荣驳斥许放:
1、纠正冤假错案是检察院的职责,一切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均可作为冤假错案的申诉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对冤假错案申诉不设任何门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徇私枉法是必须立案的申诉理由。
你许放多年来对我遭徐州法官造假陷害入狱一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还故意设置门槛,把法官徇私枉法排斥能受理的申诉理由之外,是有意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许放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是对法院而言的,与检察院无关。许放坚持:“法官徇私枉法”不能是检察院受理的申诉理由。
王培荣 驳斥许放:
1、刚才我已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对申诉不设任何门槛。你个人无权设门槛。
2、既然你承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五款,“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是法院必须受理申诉的理由。
3、检察院有监督法院的权利和义务,法院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五款,检察院必须受理。
【第六关】 就这样长时间唇枪舌剑,徐州市检察院做王培荣笔录时间,从上午不到十点开始,一直到下班时间十二点仍没有结束。
尽管王培荣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反复阐述“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是检察院必须受理的申诉理由,徐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坚持不能以“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受理申诉。
王培荣只能以退为进了。
王培荣向许放提出:你坚持不能以“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受理申诉,给我书面材料,我要向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等部门举报和反映。如果是法律存在缺陷问题,呼吁修改法律。如果是徐州市检察院拒不执行国家法律,强行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问题,这不仅仅是失职渎职问题,而是强行包庇 “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的刑事犯罪问题。
可能是许放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也可能受王培荣观点:“在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制造假案者是自掘坟墓,拒不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是为假案制造者陪葬”感化。
许放茅塞顿开,立即称:“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造假制造假案”符合检察院必须受理申诉的条件。应王培荣要求,许放出具王培荣申诉时提交徐州市检察院申诉材料的收据。
附件三
【江苏省高级法院听命于超级黑社会,造假制造假案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掩耳盗铃:江苏省高级法院造假制造更明显假案强行掩盖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
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及泉山区法院肆无忌惮层层造假制造假案
在被大量公开举报和网络揭露情况下,在党中央做出全面依法治国决议一年多以后的2015年11月10日,江苏省高级法院仍一意孤行肆无忌惮造假制造假案,强行掩盖真相早已大白的、由徐州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王培荣在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诉的唯一理由是指控徐州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手段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江苏省高级法院在(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强行造假为“以‘申诉人举报自诉人贪污的事实存在,不构成诽谤’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王培荣在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诉的唯一理由是指控徐州办案法官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手段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并提交大量证据。现公开第二批证据:
(一)证明徐州办案法官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关键证据:王培荣庭审前提交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事答辩状》
《刑事答辩状》诉讼要求只有以下三条:
“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
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2015年9月18日,王培荣在做笔录时明确告诉查华荣法官: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在第一次开庭第一项内容就是对由法官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这一点可以在庭审录像中得到证实”。这就排除王培荣在庭审时补充该诉讼要求的可能性。在笔录中,王培荣还告诉查华荣查实徐州办案法官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其它多种途径。
王培荣三次向办案法官查华荣提交了徐州办案法官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关键证据:王培荣庭审前提交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事答辩状》:
第一次是作为《申诉状》附件,在立案时交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
第二次在《申诉状》立案后,王培荣通过江苏省高级法院网站交给办案法官查华荣;
第三次在2015年9月18日做笔录时,查华荣向王培荣要了一份《刑事答辩状》。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专业人士,案件卷宗在手的查华荣,要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易如反掌。
(二)公开王培荣《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第一篇、第二篇全文,再次证明江苏省高级法院法官查华荣明显造假犯罪行为,目的是包庇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的徐州泉山区办案法官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办案法官
第一篇
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犯罪手段,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现徐州二级法院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对有关部门还来不及查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保护伞的案件,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以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为圈套的手段,可判每一个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
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实质是徐州贪腐势力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本假案是由徐州贪官黑恶势力和法院败类联手制造的,是对党和政府抹黑。
本假案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一场捍卫党政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正义战斗已经打响。
(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假案真相已大白天下,揭露本假案真相的举报材料及证据,请进“揭露法官制造冤家错案”QQ群127937295、193166054、300210624的文件共享区下载)
第二篇
徐州法院检察院已形成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和依法治国的超级黑社会!长达790多天至今仍拒绝纠正真相大白于天下的、从判决书就能明显看出的、徐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中上层领导人人皆知的、由徐州法院故意造假制造的陷害为党为国为民如实举报贪官黑恶势力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徐州法院故意颠倒黑白制造惊天假案手段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还流氓:在判决书造假故意用犯罪手段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隐瞒王培荣真实诉讼要求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假案;故意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真相已大白于天下的、十分明显的假案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长达790多天拒绝纠正
法院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天地不容!
徐州法官王红卫宋遥手腕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势力还流氓:判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自身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充分证明这不是刑事审判,而是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操纵的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政治迫害,实质是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证明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铁证。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的全部诉讼要求:
“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
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在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竟无中生有地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2行图片(注:图片本文略,下同,需要者可向王培荣索取,纪委政法部门也可以从法院案件卷宗中得到图片证据)
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对宋遥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6行,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请看徐州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至第8行图片(本文略)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一直在控告申诉举报材料中指出: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任何人都知道法官故意颠倒黑白办假案是刑事犯罪,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用了以下犯罪手段:
1、法院不择手段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真相,使诽谤罪真凶即案件自诉人逍遥法外:本自诉案自诉人以诽谤罪起诉王培荣,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泉山法院不但违法裁定不允许反诉,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自诉人诽谤罪行为,而且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和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均故意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的真实反诉要求,强行掩盖泉山区法院违法裁定不允许王培荣反诉真相。
2、徐州法官败类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就是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成了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铁证。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专业人士,案件卷宗在手的查华荣,必须要查实徐州二级法院是否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
(三)公开王培荣《申诉状补充》指出:
【法官三重“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法官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
法官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徐州二级法院用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做出恶意颠倒黑白地判决,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专业人士查华荣,十分清楚包庇制造假案的徐州法官涉嫌刑事犯罪。
(四)王培荣《申诉状》第八页和附件11均提交证据证明:徐州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江苏省高级法院法官查华荣包庇该明显犯罪行为
王培荣在《申诉状》第九页指出:徐州市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追究其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5月28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出(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受理申诉通知书》后,案件卷宗到了江苏省高级法院,王培荣于2015年6月11日邮寄致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请书》提出五项要求,其中之一为: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采用明显违法犯罪手段,毁灭我手中全部诉讼相关材料(详情请看附件11),我要求立即归还被泉山区法院非法没收的我诉讼时个人用的一切相关材料,详情请看附件11中的泉山区法院《扣押物品清单》,保证审理时王培荣有必要案件相关举证材料等。其中:
(1)扣押单上证据袋六袋(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证据光盘十二张(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括号内的“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 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均系本案法官黎方亲笔所写。
(2)证据光盘十二张是证明刑事自诉人违法犯罪的6套录像证据光盘,而且是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全部遭扣押,毁灭王培荣手中已提交法院的全部证据备份及王培荣自用的诉讼材料(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意图十分明确,是触目惊心的犯罪行为。”
江苏省高级法院法官查华荣拒绝归还遭非法扣押的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材料备份等,已成为非法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的同谋。
(五) 2015年9月18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告显示屏上公告王培荣开庭,但法官查华荣拒绝发开庭通知书故意隐瞒真相,恶意欺骗王培荣,先是说他到上海来和王培荣单独聊聊,后来把地点改为到江苏省高级法院,如此不择手段的目的是既不想使王培荣有所准备,更不想让王培荣请的律师到庭
附件: 阻止党和政府纠正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详情请看网页:【彻底摧毁了党和政府依法治国进程】江苏省高级法院弄虚作假办假案到了不要脸的地步,更为恶劣的是江苏省高级法院明目张胆用极其无耻卑鄙手段,在本申诉案的申诉内容、申诉理由、申诉时间等方面全部造假,造成江苏暗无天日的法治环境,详情请看网页:http://bbs.china168.biz/thread-92404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