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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黑暗的法院检察院: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反党反政府反人民本质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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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05: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最黑暗的法院检察院:公开法院内部档案,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法院的反党反政府反人民本质暴露无遗】造假制造假案强行掩盖中国文革后法院造假最明显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创造真相大白的假案1400多天得不到纠正中国法院黑暗奇迹
    ——【中国要实现司法公正,首要问题是清除法院检察院内部的害群之马,公开法院内部档案揭露徐州市检察院立了牌坊仍做婊子】2016年骗取全国先进检察院大奖后,10月中旬仍敢明目张胆造假制造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大白1400多天的、中国文革后法院造假最明显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
王培荣手机13651615346,电子信箱peirongwangcumt@163.com
一、【法院内部档案揭开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法院联手赶尽杀绝,骇人听闻把假案做成“铁案”黑幕】二法院制造假案还不罢休,强行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
(一)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强行毁灭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骇人听闻
由于王培荣在1400多天申诉过程中,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自以为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已被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毁灭,所以至今仍敢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明目张胆继续做假,强行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真相。鉴于这种情况,王培荣首先出示法院内部档案证明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毁灭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揭开其制造假案真相。
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案是自诉案件,法律法规规定二审判决前,公安检察院不得介入。本案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1130日一审判决,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1231日二审判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二审判决后才判决才生效。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联手用手段卑鄙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同时,为了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强行掩盖联手掩盖其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真相,明目张胆用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手中与案件诉讼相关的全部材料:
1、2012年11月30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在一审判决当天,扣押了王培荣庭审时自用的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详情请看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年11月30日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押单上证据袋六袋(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证据光盘十二张(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括号内的“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 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在该《扣押物品清单》扣押了王培荣庭审时自用的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主要内容为:
自诉人诉王培荣的《刑事自诉状》和王培荣复印自诉人提交法院的证据;
王培荣《刑事答辩状》及提交法院证明王培荣无罪证据的备份;
王培荣反诉提交法院证明自诉人有罪证据的备份;
存储王培荣到复印店打印《刑事答辩状》等和刻证据光盘备份用的U盘;
王培荣所在小区3000户业主签名举报自诉人的签名原件;
王培荣准备在当庭进一步提交法庭的证据材料;
一审判决当天,判决还没有生效(国家法律规定二审判决才发生效力),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扣押了王培荣手中与案件相关的一切材料,甚至对起诉状、答辩状也不放过。尽管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已把王培荣手中与案件诉讼相关的一切材料片甲不留,但仍不罢休,到王培荣家、王培荣工作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的办公室、王培荣任主任的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抄家,目的就是企图毁灭王培荣与案件诉讼相关的一切材料,把十分明显的假案做成“铁案”。
2、徐州市中级法院档案:判王培荣有罪的刑事二审正卷第1页记录了2012年12月14日,泉山区法院把2012年11月30日《扣押物品清单》的物品(材料6袋、光盘12张、U盘1个),作为赃物出现在案件移送表中。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判王培荣有罪的刑事二审判决是在2012年12月31日,但早在半个多月前的2012年12月14日,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实质上用犯罪手段剥夺了王培荣的一切诉讼权力,王培荣庭审时自用的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被泉山区法院做为赃物全部没收。
因为徐州市中级法院要造假制造假案,所以在案件判决前,不允许王培荣有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徐州市中级法院在王培荣没有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做出王培荣有罪的判决,十分荒唐和卑鄙。
任何一个法官都十分清楚:案件当事人王培荣下述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均不是赃物;案件当事人王培荣下述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如被作为赃物,法官造假陷害王培荣入狱十分明显假案做成了“铁案”。
自诉人诉王培荣的《刑事自诉状》和王培荣复印自诉人提交法院的证据;
王培荣《刑事答辩状》及提交法院证明王培荣无罪证据的备份;
王培荣反诉提交法院证明自诉人有罪证据的备份;
存储王培荣到复印店打印《刑事答辩状》和刻证据备份光盘用的U盘;
王培荣所在小区3000户业主签名举报自诉人的签名原件;
王培荣准备在当庭进一步提交法庭的证据材料;
更为荒唐的是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年12月31日把纸质材料六袋、光盘12张、U盘一个退还给泉山区法院。同时说明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17页第9行判决“没收U盘,上交国库”是假的。
为了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由宋遥、王红卫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采用犯罪手段强行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把十分明显的假案做成“铁案”, 明显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2012年12月31日判决生效后,王培荣在举报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同时,举报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明目张胆用毁灭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的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也就是王培荣向江苏省高级法院和徐州市检察院刑事申诉时的证据11(或附件11)
证据11(或附件11)中王培荣指出(为了醒目,原文用楷体,下同):
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案件当事人的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和庭审时用的材料均不能属于法院没收范围,一旦这些材料被法院没收,也就是法院非法剥夺了该案件当事人举证等权利。
尽管徐州二级法院判决书故意隐瞒了王培荣向法院提交的大量关键证据,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证明举报真实性,但仍要对王培荣手中提交法院证据备份进行疯狂毁灭,以强行掩盖假案真相。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证据被徐州二级法院非法手段强行毁灭,也是徐州市二级法院颠倒黑白办假案的铁证。
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诉讼用的答辩状等案件材料和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在法院制造的假案上诉和申诉中起关键作用,但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为了破坏王培荣对假案上诉和申诉,非法扣押并拒绝归还王培荣的答辩等案件材料(证据袋六袋)和提交法院证据备份(十二张光盘)。尽管王培荣多次要求归还,徐州市中级法院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不但在上诉期间,而且在申诉期间,甚至长达80天的申诉受理整个阶段仍拒绝归还,充分暴露出徐州中级法院恶意毁灭王培荣手中证据,强行掩盖假案真相的卑鄙行径。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追究其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设圈套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自诉案件,诉讼理由是诽谤,法律规定构成诽谤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二个要素是:诽谤罪必须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
王培荣只需向法院证明既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散布虚假事实,也就是王培荣只需用证据证明所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是客观事实即可。按照法律王培荣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客观事实决不能构成诽谤罪。
王培荣接到诽谤罪自诉状后,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诽谤罪的反诉,并向一审法院提交能足以证明王培荣无罪、刑事自诉人有罪的证据(包括2张录像光盘在内的大量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2页倒数第3行写明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举证材料254页、证据光盘2张。
(一)宋遥、王红卫明目张胆造假、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犯罪手段
宋遥、王红卫明目张胆造假、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对有关部门还来不及查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保护伞的案件,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以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为圈套的手段,可判每一个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
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实质是徐州贪腐势力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本假案是由徐州贪官黑恶势力和法院败类联手制造的,是对党和政府抹黑。
(二)宋遥、王红卫明目张胆造假、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犯罪证据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的全部诉讼要求是:
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
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诽谤罪自诉案自诉人与被自诉人是平等的双方。自诉人以诽谤罪起诉被自诉人,被自诉人同样有权反诉自诉人诽谤罪,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院应予以受理。
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以陷害王培荣入狱为目的自导自演,为了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以定罪结论量身定做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再对法院自己伪造的所谓王培荣诉讼要求做出裁定不予受理,实现了既不允许王培荣在法庭举证证明不构成诽谤,又把王培荣已提交法院证明不构成诽谤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达到了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构成诽谤罪成立的目的,二法院用犯罪手段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证据如下:
1)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证明不是诽谤目的,设圈套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原文为“诉讼中,被告人王培荣提出反诉,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2)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对宋遥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6行,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
3(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行,以王培荣“散布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作为定罪结论,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判刑一年半。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王红卫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证据如下:
1)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在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竟无中生有地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
2)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对法院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对法院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不予受理裁定。
3)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行结论为王培荣“散布四原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公款、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构成诽谤罪,判刑一年半。徐州市中级法院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的结论,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
徐州法官王红卫宋遥手腕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势力还流氓:判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自身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充分证明这不是刑事审判,而是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操纵的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政治迫害,实质是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证明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铁证。
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导自演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其判决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法院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二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其造假十分明显,不但造成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泉山区法院判决书自身十分明显的自相矛盾,而且造成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与泉山区法院判决书之间十分明显的矛盾。
泉山法院判决书因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造成漏洞百出,如,刑事诉讼和反诉要求必须以明确的刑法规定的罪名为诉讼要求前提,如抢劫、盗窃、贪污等罪名。刑法没有规定黑恶势力和打砸抢罪名,不可能以黑恶势力和打砸抢罪名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连起码的诉讼和反诉要求前提也不符合。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竟十分荒唐称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强行对不是诉讼要求的内容做出不予受理裁定。还有,从泉山区法院判决书看,伪造王培荣对自诉人三宗罪的反诉,更为荒唐的是,法院在假反诉内容后加“等”字,也就是说法院说不清楚王培荣反诉具体内容。
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是为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而量身定做的: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由法院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内容:“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法院目的就是不允许王培荣庭审时举证证明“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真实性,并把王培荣已提交法院用于证明“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真实性的254页证据,包括自诉人数十段暴力打砸抢录像证据在内的二张证据光盘,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可见法院伪造假诉讼要求,就是为了以“散布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判王培荣犯诽谤罪量身定做的。
(三)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
王培荣在给徐州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状》和给江苏省高级法院《刑事诉讼状(补充)》中均指出:
【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四)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明显再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王培荣在给徐州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状》和给江苏省高级法院《刑事诉讼状(补充)》中均指出:
【法官三重“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法官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
法官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徐州二级法院用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做出恶意颠倒黑白地判决,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基础。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犯罪手段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明显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并且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三、触目惊心: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犯罪手段造假制造假案,不但成了江苏省三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法院)造假制造假案的惯用手段,而且也是徐州市检察院造假制造假案的惯用手段
江苏省高级法院和徐州市检察院不但对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法官造假陷害王培荣入狱十分明显假案视而不见,而且对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明目张胆用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手中与案件诉讼相关的全部材料强行掩盖假案的明显犯罪视而不见,甚至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依法治国决议二年后,仍敢狗胆包天造假制造假案掩盖真相早已大白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更为恶劣的是王培荣在申诉状指明“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犯罪手段设圈套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江苏省高级法院和徐州市检察院在受理王培荣申诉案后,同样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犯罪手段造假制造假案,对申诉案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真是狗胆包天,详情请看:
【起底中国共产党内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超级黑社会(之三)】
【江苏省高级法院听命于超级黑社会,造假制造假案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掩耳盗铃:江苏省高级法院造假制造更明显假案强行掩盖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
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及泉山区法院肆无忌惮层层造假制造假案
详情请看附件18或网页:http://fanfujubao.fyfz.cn/b/903407
【起底中国共产党内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超级黑社会(之七)】
【2016年骗取中国检察院先进大奖的徐州市检察院再次原形毕露】
徐州市检察院2016年10月竟仍敢狗胆包天明目张胆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做制造假案超级黑社会的狂犬恶狗,疯狂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详情请看附件18或网页:http://fanfujubao.fyfz.cn/b/903473
王培荣的《刑事申诉状》长达22页,由于篇幅限制,四、五、六部分详情请看网页:http://fanfujubao.fyfz.cn/b/904462http://blog.sina.com.cn/s/blog_148628b010102wqhe.html
下面只列出王培荣《刑事申诉状》四、五、六部分标题的目录
四、(21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江苏省高级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徐州市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无视法律、无视事实和证据,这是中国法院和检察院的耻辱,更是江苏省高级法院和徐州市检察院明目张胆对党和政府抹黑
五、本案是一起性质十分严重的、手段极其恶劣的、用犯罪手段打击反腐举报人案件,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是被王培荣举报的有江苏省位高权重贪官组成的党内超级黑社会操纵制造的
六、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社会危害性
提交附件18为【超级黑社会原形毕露,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长达十年,江苏已到了反不动腐败的程度】
目录
    一、【超级黑社会原形毕露,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长达十年,江苏已到了反不动腐败的程度】
【擒贼先擒王】起底由被举报的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帮主徐鸣(江苏省委常委、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原形毕露】强行违法违规提拔大量臭名昭著腐败官员,早有案底但徐鸣死不改悔,至今不收敛不收手,2016年6月变本加厉更疯狂
二、【中国共产党内出现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超级黑社会,江苏省反腐系统及预防纠正冤假错案系统均遭摧毁,从严治党刻不容缓】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徐鸣为帮主,由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李荣启等徐州贪官组成的超级黑社会,在中国官场一手遮天长达十年
【剖析2016年江苏官场和法院检察院仍争当超级黑社会狂犬恶狗的深层原因】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江苏省纪委追查的贪官李荣启对举报人杀人灭口和栽赃陷害惯用手段屡屡得逞
    三、【江苏省高级法院听命于超级黑社会,造假制造假案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掩耳盗铃:江苏省高级法院造假制造更明显假案强行掩盖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
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及泉山区法院肆无忌惮层层造假制造假案
    四、【与超级黑社会展开生死较量在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前后更加激烈】
    五、【猫不抓鼠,鼠患成灾!用法律扫除反腐打黑障碍】
  继起诉江苏省政府带病提拔臭名昭著的孔海燕后,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就江苏省委书记李强信箱和省长石泰峰信箱拒不反腐不打黑,起诉江苏省委和江苏省政府
六、【检验中国共产党能否真正做到从严治党的试金石】公开2016年十一期间向中国十四个职能部门举报党内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超级黑社会举报内容,公开举报半月后查询职能部门查处进展情况,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监督查处党内超级黑社会
七、【2016年骗取中国检察院先进大奖的徐州市检察院再次原形毕露】徐州市检察院2016年10月竟仍敢狗胆包天明目张胆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做制造假案的超级黑社会的狂犬恶狗,疯狂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八、【用法院内部档案曝出中国司法顶级腐败猛料,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献礼,推进从严治党迫在眉睫】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明目张胆用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手中与案件诉讼相关的全部材料卑鄙手段,强行掩盖联手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真相,创造中国文革后法院造假最明显的假案1400多天得不到纠正中国法院黑暗奇迹
详情请看网页:  http://fanfujubao.fyfz.cn/b/903408 http://fanfujubao.fyfz.cn/b/903407
【起底中国共产党内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超级黑社会(之七)】
【2016年骗取中国检察院先进大奖的徐州市检察院再次原形毕露】
徐州市检察院2016年10月竟仍敢狗胆包天明目张胆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做制造假案超级黑社会的狂犬恶狗,疯狂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一、遭法官造假制造假案陷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大量公开举报揭露徐州市检察院骗取中国检察院先进大奖
      1、公示期间(2015年12月10日)王培荣积极打电话举报揭露徐州市检察院骗奖真相
    2、2016年5月18日,王培荣公开举报和揭露徐州市检察院骗取中国检察院先进大奖的不法行为,详情请看王培荣举报材料: 【既当了婊子,又立了牌坊】徐州再现骗取国家级大奖的超级丑闻:超级黑暗的徐州市检察院骗取了“2016全国先进基层院建设组织奖”,王培荣全国征集法律援助和帮助,向法院起诉和有关部门行政复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撤销徐州市检察院骗取的大奖
    二、徐州市检察院疯狂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的、由法官造假制造假案陷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
    12016年5月10日,王培荣公开举报和揭露王培荣在2016年6月8日提交《刑事申诉状》过程中,徐州市检察院疯狂阻止党和政府纠正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不法行为,详情请看王培荣举报材料:【立了牌坊,仍当婊子】超级黑暗的徐州市检察院骗取了2016年国家级先进大奖后20天,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向徐州市检察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再次遭遇黑暗一幕,特向全国征集法律援助和帮助
     ——【字字血声声泪,公开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刑事报案书,全国征集法律援助(续)】法院害群之马必须清除,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者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以徇私枉法罪、伪造证据罪、毁灭证罪控告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陆连东、江苏省高级法院查华荣
    2、法律法规规定检察院受理刑事案件申诉的审查期限是二个月,2016年8月10日,王培荣公开举报和揭露徐州市检察院对王培荣申诉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故意超期审查的不法行为,详情请看王培荣举报材料:【超级黑幕!真相大白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申诉在2016年骗取全国先进的徐州市检察院受阻】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徐州市检察院竟超过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申诉审查期限不给立案通知书
     32016年9月1日,王培荣再次公开举报和揭露徐州市检察院对王培荣申诉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故意超期审查的不法行为,详情请看王培荣举报材料:
   【超级黑幕!真相大白1400多天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在2016年骗取全国先进的徐州市检察院申诉已超审查期限20多天】徐州市检察院承认已超期,答应催催有关部门;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发手机短信要求徐州市检察院领导监督申诉超过审查期限问题,但均没有得到答复
三、徐州市检察院2016年10月竟仍敢狗胆包天明目张胆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做制造假案的超级黑社会的狂犬恶狗
法律法规规定检察院受理刑事案件申诉的审查期限是二个月,王培荣在2016年6月8日提交《刑事申诉状》,徐州市检察院当天受理并出具申诉材料的收据。由于徐州市检察院故意超期审查,四个月多后的2016年10月13日才出具审查结论: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徐州市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2016年10月19日16:00徐州市检察院从邮局寄出,2016年10月20日申诉人王培荣收到)。
2016年10月15日徐州市检察院审查结论,使2016年骗取中国检察院先进大奖的徐州市检察院再次原形毕露
      1、徐州市检察院明目张胆故意伪造王培荣的假申诉理由,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
     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第1页,十分明确提出(为了看起来明显,《刑事申诉状》中原文用楷体,下同):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是宋遥、王红卫、陆连东徇私枉法有意采取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手段设圈套办假案所致,要求撤销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疯狂对抗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要求撤销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5年11月,江苏省高级法院造假制造更明显假案(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强行掩盖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徐州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要求撤销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因不服江苏省高级法院(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徐州市中级法院(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五款”。特提出申诉,
申诉理由如下: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庭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刑庭法官王红卫徇私枉法、明目张胆造假颠倒黑白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明显假案,徐州市中级法院审监庭法官陆连东、江苏省高级法院审监庭法官查华荣造假制造新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大白的、造假十分明显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五款内容十分明确,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但徐州市检察院狗胆包天,竟敢无中生有把王培荣申诉理由伪造为:“以法院认定的事实、采信证据和适用的法律存在错误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徐州市检察院明目张胆疯狂造假竟发生在党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依法治国决议的二年后,使全国和全国人民看清了2016年骗取中国检察院先进大奖的徐州市检察院无比黑暗的真实面目。
2、徐州市检察院伪造王培荣申诉理由目的为了把水搅浑,强行掩盖法官造假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刑事犯罪,徐州市检察院竟敢是用刑事犯罪手段,故意明目张胆包庇制造假案法官明显刑事犯罪
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第2页,十分明确提出:
“【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第1页第1项内容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要求的真实性。
【法官三重“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法官用伪造王培荣假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
法官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人诽谤罪反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
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徐州二级法院用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做出恶意颠倒黑白地判决,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基础。”
3、徐州市检察院故意对十分明显的法官制造假案刑事犯罪行为视而不见
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第4页中明确指出:
“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犯罪手段,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现徐州二级法院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对有关部门还来不及查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保护伞的案件,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以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为圈套的手段,可判每一个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
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实质是徐州贪腐势力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本假案是由徐州贪官黑恶势力和法院败类联手制造的,是对党和政府抹黑。”
4、徐州市检察院故意对证明法官制造假案刑事犯罪关键事实视而不见
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第4页末和第5页中明确指出:
“法院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天地不容!
徐州法官王红卫宋遥手腕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势力还流氓:判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自身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充分证明这不是刑事审判,而是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操纵的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政治迫害,实质是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证明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铁证。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的全部诉讼要求:
“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
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在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竟无中生有地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2行图片(注:图片本文略,下同,需要者可向王培荣索取,纪委政法部门也可以从法院案件卷宗中得到图片证据)
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对宋遥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6行,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请看徐州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至第8行图片(本文略)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一直在控告申诉举报材料中指出: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任何人都知道法官故意颠倒黑白办假案是刑事犯罪,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用了以下犯罪手段:
1、法院不择手段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真相,使诽谤罪真凶即案件自诉人逍遥法外:本自诉案自诉人以诽谤罪起诉王培荣,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泉山法院不但违法裁定不允许反诉,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自诉人诽谤罪行为,而且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和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均故意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的真实反诉要求,强行掩盖泉山区法院违法裁定不允许王培荣反诉真相。
2、徐州法官败类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就是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成了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铁证。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王培荣提交的关键证据《刑事答辩状》和案件卷宗在手的徐州市检察院,理应必须要查实徐州二级法院是否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
5、徐州市检察院故意对证明法官制造假案刑事犯罪关键证据视而不见
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第3页中明确指出:
2015年9月18日,王培荣在做笔录时明确告诉查华荣法官: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在第一次开庭第一项内容就是对由法官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这一点可以在庭审录像中得到证实”。这就排除王培荣在庭审时补充该诉讼要求的可能性。在笔录中,王培荣还告诉查华荣查实徐州办案法官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其它多种途径。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专业人士,关键证据《刑事答辩状》和案件卷宗在手的徐州市检察院,要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易如反掌。
6王培荣《刑事申诉状》第6—7页和附件11均提交证据证明:徐州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徐州市检察院故意该事实和证据视而不见,包庇徐州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明显犯罪行为
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第6—7页中明确指出:
    徐州市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追究其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5月28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出(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受理申诉通知书》后,案件卷宗到了江苏省高级法院,王培荣于2015年6月11日邮寄致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请书》提出五项要求,其中之一为: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采用明显违法犯罪手段,毁灭我手中全部诉讼相关材料(详情请看附件11),我要求立即归还被泉山区法院非法没收的我诉讼时个人用的一切相关材料,详情请看附件11中的泉山区法院《扣押物品清单》,保证审理时王培荣有必要案件相关举证材料等。其中:
    (1)扣押单上证据袋六袋(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证据光盘十二张(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括号内的“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 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均系本案法官黎方亲笔所写。
    (2)证据光盘十二张是证明刑事自诉人违法犯罪的6套录像证据光盘,而且是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全部遭扣押,毁灭王培荣手中已提交法院的全部证据备份及王培荣自用的诉讼材料(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意图十分明确,是触目惊心的犯罪行为。”
徐州市检察院不但造假掩盖法官制造假案,而且不择手段掩盖徐州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已成为全面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的同谋。
7、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徐州市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无视法律、无视事实和证据,这是中国检察院的耻辱,更是徐州市检察院明目张胆对党和政府抹黑
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第18—20页中明确指出:
     三、假案真相大白:十分简单的诽谤罪自诉案
    (一)王培荣因举报揭露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遭到以诽谤罪自诉
    (二)王培荣积极应诉,并提出反诉
    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一项内容,就是王培荣提出三条诉讼要求是:
    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
    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四、依据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中国法律判决原则,王培荣必赢无疑
    (一)诽谤罪必须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王培荣既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散布虚假事实,不存在诽谤罪中捏造和虚假这两个构成要件,所以王培荣不构成诽谤罪。
    王培荣因发表举报揭露自诉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文章被起诉后,向泉山区法院提交包括录像等大量客观证据证实其文章真实性,如实揭露客观事实,决不能构成诽谤罪,所以王培荣不存在诽谤,是如实举报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的正义行为。
    王培荣在一审时已向法院交充分证据证明不是诽谤,二审判决书第14页倒数第3行写明了王培荣向一审法院提交了254页举证材料,还有记录自诉人实施打砸抢录像的2张光盘。
    针对自诉人起诉,王培荣提交大量证据证明不是诽谤,是真实举报揭露自诉人的明显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法院有义务而且必须查证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是否属实。如果王培荣提交的证据是真实的,则不存在诽谤问题,王培荣实名公开举报是为党为国为民的正义行为,是社会正能量。即使法院对查王培荣证据真实性有困难,或者故意不去查实,则必须采用疑罪从无原则,认定王培荣无罪。法院只有而且必须查证王培荣证据是虚假的,才有可能定王培荣诽谤罪。泉山区法院庭审不允许王培荣举证四自诉人黑恶势力犯罪,是明目张胆地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由于王培荣提交一审254页举证材料和2张录像光盘内容太多,王培荣手中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全部被一审法院非法扣押(至今拒绝归还),这里只例举部分证据
    (1)已提交一审法院证明自诉人黑恶势力行为的证据,如:
    ①暴力殴打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提交北京市仲裁委证据12的28页和32页有媒体相关的报道。
    ②暴力抢劫、并恶意毁坏业主委员会电子屏,王培荣提交法院有录像。
    ③这帮黑恶势力三次抢劫造成二万元损失,王培荣向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的官员举报,政府多次用公款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
    ④王培荣提交证据《王培荣提交法院材料清单》第20行:20120310自诉人刘勃生用社会人员打王培荣录像(12段录像)
    ⑤王培荣提交证据《王培荣提交法院材料清单》第21行:自诉人刘勃生抢劫女大学生(9段录像)
    ⑥王培荣提交证据:自诉人刘勃生抢劫女大学生图片
   (2)已提交一审法院证据证明自诉人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①自诉人刘永修为主任的风华园居委会,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不知情情况下,非法把业主公共用房出租,并非法私分房租,(自2005年3月21日起收取房租),明目张胆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②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代管出租的业主公共用房,用收赞助款取代的租金手段,非法侵贪业主公共收益房租(该赞助款实为租金,刘永修在《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中出租房不收租金,收给居委会的赞助款,非法侵贪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
    ③2005年5月12日起,自诉人刘永修为主任的风华园居委会,利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代管出租业主公共用房期间,非法侵占属于风华园业主公共财产(价值超过50多万元的位于风华园东门口建设面积646.8平方米的业主公共用房)、并私分其房租。
    一个没有房屋产权的风华园居委会,竟能得到位于出租风华园东门口建设面积646.8平方米的业主公共用房巨额房租(合同规定每年五万到六万元房租),十分明显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刘永修为了掩盖非法侵占风华园业主公共财产风华园东门口建筑面积646.8平方米的业主公共用房并私分其房租真相,在其贪腐势力保护伞帮助下用尽了种种卑鄙手段掩盖真相,但均遭到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和揭露。
    (3)已提交一审法院证明自诉人实施打砸抢犯罪的证据,有录像和图片
    (二)诽谤罪自诉案,自诉案自诉人与被自诉人是平等的双方。自诉人以诽谤罪起诉被自诉人,被自诉人同样有权反诉自诉人诽谤罪,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院应予以受理。
    五、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由徐州法官败类宋遥、王红卫赤裸裸造假制造的假案,徐州法院、检察院长达1400多天拒绝纠正
    查本假案的关键是查徐州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是否有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违法犯罪行为。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四、中国是共产党的天下,铮铮铁骨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反腐在行动
     继起诉江苏省政府带病提拔臭名昭著的孔海燕后,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就江苏省委书记李强信箱和省长石泰峰信箱拒不反腐不打黑,起诉江苏省委和江苏省政府,拿到了徐州市检察院造假制造假案证据,王培荣将向北京法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撤销徐州市检察院骗取的国家级检察院先进大奖,并就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向江苏省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
    【猫不抓鼠,鼠患成灾!中国共产党党内出现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超级黑社会怎么办?用法律扫除反腐打黑障碍】【全党全国人民见证:江苏反腐职能部门201610月猫仍不抓鼠,鼠患成灾!】
附件一:王培荣提交徐州市检察院长达38页《刑事申诉状》内容详情请看网页:
http://zhengzhengtiegujubaoren.blogchina.com/3055531.html
http://fanfujubao.fyfz.cn/b/895008
附件二: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徐州市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图片)
     

【起底中国共产党内十年屡打不死的、至今仍一手遮天超级黑社会(之三)】
【江苏省高级法院听命于超级黑社会,造假制造假案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掩耳盗铃:江苏省高级法院造假制造更明显假案强行掩盖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
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及泉山区法院肆无忌惮层层造假制造假案
    在被大量公开举报和网络揭露情况下,在党中央做出全面依法治国决议一年多以后的20151110,江苏省高级法院仍一意孤行肆无忌惮造假制造假案,强行掩盖真相早已大白的、由徐州法官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王培荣在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诉的唯一理由是指控徐州办案法官徇私枉法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手段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江苏省高级法院在(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强行造假为“以‘申诉人举报自诉人贪污的事实存在,不构成诽谤’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王培荣在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诉的唯一理由是指控徐州办案法官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手段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并提交大量证据。现公开第二批证据:
   (一)证明徐州办案法官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关键证据:王培荣庭审前提交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事答辩状》
《刑事答辩状》诉讼要求只有以下三条:
“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
     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2015918日,王培荣在做笔录时明确告诉查华荣法官: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在第一次开庭第一项内容就是对由法官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这一点可以在庭审录像中得到证实”。这就排除王培荣在庭审时补充该诉讼要求的可能性。在笔录中,王培荣还告诉查华荣查实徐州办案法官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其它多种途径。
王培荣三次向办案法官查华荣提交了徐州办案法官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的关键证据:王培荣庭审前提交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刑事答辩状》:
第一次是作为《申诉状》附件,在立案时交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
第二次在《申诉状》立案后,王培荣通过江苏省高级法院网站交给办案法官查华荣;
第三次在2015918日做笔录时,查华荣向王培荣要了一份《刑事答辩状》。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专业人士,案件卷宗在手的查华荣,要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易如反掌
(二)公开王培荣《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第一篇、第二篇全文,再次证明江苏省高级法院法官查华荣明显造假犯罪行为,目的是包庇造假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的徐州泉山区办案法官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办案法官
第一篇
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恶意颠倒黑白地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犯罪手段,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现徐州二级法院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对有关部门还来不及查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保护伞的案件,徐州中级法院和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以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为圈套的手段,可判每一个公开实名举报的举报人犯诽谤罪入狱。
       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实质是徐州贪腐势力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性质十分恶劣的、情节十分严重的、有意破坏法律的、明目张胆制造社会危害极大的假案事件,本假案是由徐州贪官黑恶势力和法院败类联手制造的,是对党和政府抹黑。
       本假案对党和政府及人民危害极大,一场捍卫党政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正义战斗已经打响。
(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假案真相已大白天下,揭露本假案真相的举报材料及证据,请进“揭露法官制造冤家错案”QQ群127937295、193166054、300210624的文件共享区下载)
第二篇
      徐州法院检察院已形成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和依法治国的超级黑社会!长达790多天至今仍拒绝纠正真相大白于天下的、从判决书就能明显看出的、徐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中上层领导人人皆知的、由徐州法院故意造假制造的陷害为党为国为民如实举报贪官黑恶势力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徐州法院故意颠倒黑白制造惊天假案手段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还流氓:在判决书造假故意用犯罪手段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隐瞒王培荣真实诉讼要求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假案;故意制造新假案掩盖原假案,真相已大白于天下的、十分明显的假案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长达790多天拒绝纠正
         法院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天地不容!
       徐州法官王红卫宋遥手腕比黑社会还黑、比流氓势力还流氓:判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自身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不允许庭审举证质证的假诉讼要求,充分证明这不是刑事审判,而是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操纵的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政治迫害,实质是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反腐,徐州二级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证明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伪造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铁证。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的全部诉讼要求:
     “1、驳回自自诉人的恶意诉讼;
       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败类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在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最后1行竟无中生有地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请看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2行图片(注:图片本文略,下同,需要者可向王培荣索取,纪委政法部门也可以从法院案件卷宗中得到图片证据)
    泉山区法院法官败类宋遥对宋遥自己伪造的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6行,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请看徐州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至第8行图片(本文略)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一直在控告申诉举报材料中指出:本假案查实十分简单而且快速,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如果查实确是徐州二级法院伪造了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必须立即纠正,平反本假案,撤销相应《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任何人都知道法官故意颠倒黑白办假案是刑事犯罪,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徐州法官败类王红卫、宋遥用了以下犯罪手段:
    1、法院不择手段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真相,使诽谤罪真凶即案件自诉人逍遥法外:本自诉案自诉人以诽谤罪起诉王培荣,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泉山法院不但违法裁定不允许反诉,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自诉人诽谤罪行为,而且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和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均故意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的真实反诉要求,强行掩盖泉山区法院违法裁定不允许王培荣反诉真相。
    2、徐州法官败类泉山区法院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王红卫,为了达到不允许王培荣举证的违法目的,设圈套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就是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泉山区法院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成了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的铁证。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专业人士,案件卷宗在手的查华荣,必须要查实徐州二级法院是否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
(三)公开王培荣《申诉状补充》指出:
    【法官三重“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法官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
    法官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徐州二级法院用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做出恶意颠倒黑白地判决,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专业人士查华荣,十分清楚包庇制造假案的徐州法官涉嫌刑事犯罪。
(四)王培荣《申诉状》第八页和附件11均提交证据证明:徐州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江苏省高级法院法官查华荣包庇该明显犯罪行为
王培荣在《申诉状》第九页指出:徐州市二级法院办案法官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追究其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5528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出(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案件《受理申诉通知书》后,案件卷宗到了江苏省高级法院,王培荣于2015611日邮寄致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请书》提出五项要求,其中之一为: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采用明显违法犯罪手段,毁灭我手中全部诉讼相关材料(详情请看附件11),我要求立即归还被泉山区法院非法没收的我诉讼时个人用的一切相关材料,详情请看附件11中的泉山区法院《扣押物品清单》,保证审理时王培荣有必要案件相关举证材料等。其中:
    (1)扣押单上证据袋六袋(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证据光盘十二张(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括号内的“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 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均系本案法官黎方亲笔所写。
    (2)证据光盘十二张是证明刑事自诉人违法犯罪的6套录像证据光盘,而且是提交法庭的证据备份,全部遭扣押,毁灭王培荣手中已提交法院的全部证据备份及王培荣自用的诉讼材料(纸质打印答辩及案件相关材料)意图十分明确,是触目惊心的犯罪行为。”
    江苏省高级法院法官查华荣拒绝归还遭非法扣押的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材料备份等,已成为非法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的同谋。
    (五) 2015年9月18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告显示屏上公告王培荣开庭,但法官查华荣拒绝发开庭通知书故意隐瞒真相,恶意欺骗王培荣,先是说他到上海来和王培荣单独聊聊,后来把地点改为到江苏省高级法院,如此不择手段的目的是既不想使王培荣有所准备,更不想让王培荣请的律师到庭
附件: 阻止党和政府纠正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详情请看网页:【彻底摧毁了党和政府依法治国进程】江苏省高级法院弄虚作假办假案到了不要脸的地步,更为恶劣的是江苏省高级法院明目张胆用极其无耻卑鄙手段,在本申诉案的申诉内容、申诉理由、申诉时间等方面全部造假,造成江苏暗无天日的法治环境详情请看网页:http://bbs.china168.biz/thread-92404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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