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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与宜信公司近日联合发布的《中国青年创业现状调查报告(2016)》显示,过去一年,65.8%的青年创业者的项目处于维持和发展状态。
另有4%的创业者更换了项目,30.2%的创业者放弃创业。其中,20.1%的人选择了就业,3%的人选择了读书,7.1%的人处于失业或待业状态。
报告显示,青年创业者的总体特征表现为:一是男性创业者比重明显高于女性;二是年龄小,青年首次创业年龄平均为24.67岁,20岁至26岁的创业活跃度最高;三是学历高,大专以上学历占75%以上;四是经验少,初次创业的占比接近六成。
报告显示,创业启动资金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占六成,初始资金的支出大都用于场地的租赁和购置方面,真正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比较有限。此外,从创业者后续资金来源来看,虽然经营性收入占一定比重,但仍难以支持大部分企业、项目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自有资金和他人资金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
2016年,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机器人、虚拟现实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迅猛发展和普及应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巨大空间和机遇,创新型创业的内生动力大大提升。
商事制度改革等简政放权措施的顺利推进,为营商创业的大环境去掉了“紧箍咒”。创业带动就业情况是衡量创业成效的重要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研究发现,“双创”对就业增加的贡献约为20%。初步估算,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全国248个城市初创企业累计招聘人数达到234.78万人。2016年1至6月累计提供招聘岗位需求146.1万人,对增加就业贡献较大。
当前,大学生创业者是我国创业的生力军。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创新创业课程已经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培训补贴,并在一定期限内免除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返乡农民工也是重要的创业群体。我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正呈现出人数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广、起点越来越高的良好态势。据统计,近年来从农村流向城镇的各类人员返乡创业人数累计达到570多万,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达到了450万人。
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从下乡创业准入到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用水用地政策,甚至保险、社会保障、技术支持、入驻创业园区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府还积极加强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工作,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
《2016中国创新创业报告》指出,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五大创业中心,一是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华北创业中心;二是以上海、杭州、苏州、南京为核心的华东创业中心;三是以深圳、广州为核心的华南创业中心;四是以武汉为核心的中部创业中心;五是以成都、西安为核心的西部创业中心。
2016年,国家根据不同省市、不同地区的创新基础和创新实力,有针对性地提出发展目标,明确其在全国创新“版图”中的位置。比如,将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结合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等区域发展重点,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探索有益经验、提供引领示范。
2016年,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沈大国家高新区、福厦泉国家高新区、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先后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未来将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创新创业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中心,连接海峡两岸、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提升。
2016年,针对制约“双创”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各级政府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体制环境。
这一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持续推广,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发展加速,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众创空间已经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和创新创业者的聚集地。
有专家认为,2015年是中国的众创空间元年,2016年则是中国众创空间的标准年,一系列的行业准入标准在这一年逐步完善。今年以来,《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从创业平台、创业服务、降低办公成本、促进人才流动等多个方面为“双创”加油添力。
在创业投资领域,我国也初步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投体制基本框架。 2016年出台的“创投国十条”在投资主体确认、退出渠道等多个方面加以完善,厘清相关概念,拓宽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使投资行为变得更加简洁、规范、顺畅;提出并倡导发展母基金,鼓励各类投资人以适当方式参与创业投资,从源头上为创业投资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我国创投业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与此同时,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程也正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各项任务在2016年得到了细化和分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逐渐走向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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