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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杭州富阳的楼女士,近日发现自己支付宝里的3万元钱不见了,银行卡里的10万元钱也不翼而飞。原来,是丈夫倪某偷偷转走了钱,购买了大量礼物打赏给直播平台的女主播。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倪某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以后把工资上交楼女士保管。近年来,高额“打赏”网络主播的“奇葩”新闻,已经多次被报道。
毫无疑问,打赏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再多钱,都是个人自由。如果一个人因为没钱去继续打赏主播,就去贪污或者盗窃,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看起来,这些新闻里当事人的行为,跟直播平台似乎没什么关系,他们愿意打赏主播都是因为主播们有“魅力”,但事情恐怕并没这么简单。
事实上,网络直播平台与网络游戏类似,也有一定的成瘾机制。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对直播如痴如醉。当然,控制对网络直播的沉迷行为,主要是个人的责任。但是,直播平台接受用户的付钱打赏,包括用钱购买虚拟礼物的打赏,不能脱离监管之外。比如媒体报道,上海有13岁的女学生,给一位男主播打赏了20多万。平台对未成年人打赏是否该设限制?新华社报道揭露,有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主播三方合谋,通过水军造势,吸引普通网友打赏。很显然,直播平台的水很深,存在不少陷阱。
多年前流行过的声讯信息台,它们利用成瘾机制和诱导手段,让很多用户不知不觉付出高额电话费。后来,有关部门推出规定,为声讯台的月收费封顶,逐渐消除了这类现象。而对网络游戏,相关监管部门通过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为游戏平台安装“绿坝”软件,也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众多少年儿童沉迷游戏。目前,以用户打赏作为最主要收入手段的网络直播平台,现在发展势头一片火热,也应当及时对其运营和打赏设置作出一些限制措施。
网络直播平台虽然很多节目很无聊,但只要不触犯法律和道德,并拥有合法的证照资格,应当允许其存在。但是,有关部门和社会、家庭也要进行引导,让大家理性参与网络娱乐活动,减少被不法直播平台和一些人利用、引诱,沉迷于打赏主播乃至“动歪脑筋”搞钱的现象。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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