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海洋局日前发布《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透露,“十三五”期间将以显著提高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成熟度为主线,着力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化应用,实现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从“能发电”向“稳定发电”转变。
规划中所指海洋可再生能源,包括海洋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生物质能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等。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装备实现稳定发电,产业链条基本形成,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步入国际先进行列。全国海洋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规模超过5万千瓦,建设5个以上海岛海洋可再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独立电力系统,扩大各类海洋可再生能源装置生产规模。
《规划》提出了我国“十三五”海洋能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核心技术装备实现稳定发电,形成一批高效、稳定、可靠的技术装备产品,工程化应用初具规模,一批骨干企业逐步壮大,产业链条基本形成。标准体系初步建立,适时建设国家海洋能试验场,建设兆瓦级潮流能并网示范基地及500千瓦级波浪能示范基地,启动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工程建设。全国海洋能总装机规模超过5万千瓦,建设5个以上海岛海洋能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独立电力系统,拓展海洋能应用领域,扩大各类海洋能装置生产规模,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步入国际先进行列。
《规划》围绕坚持需求牵引、创新引领、企业主体、国际视野四大原则,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一是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重点扩大装备示范规模、拓展应用领域。二是积极利用海岛可再生能源,通过开展海岛可再生能源评估、发展适应海岛环境的技术及装备,建设海岛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示范工程。三是实施海洋能科技创新,强化研究基础、推动关键技术创新、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四是夯实海洋能发展基础,重点推进南海及海岛区域资源评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五是加强海洋能开放合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国际合作新机制,引入全球创新资源、拓展技术发展新空间。
规划披露的数据显示,到2015年年底,全国水电装机为3.2亿千瓦,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分别为1.29亿千瓦、4318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超过4亿平方米,应用规模都居全球首位。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8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5%。
但可再生能源发展也面临着体制机制的明显制约。比如,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需要,造成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难,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可再生能源整体对政策扶持的依赖度较高;“重建设、轻利用”情况突出,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与先进国家相比仍较低等。
为此,规划提出,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水电弃水问题基本解决,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同时,借助已建的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加快新疆哈密、宁夏宁东等地区配套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前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部并网发电;协同推进水风光互补示范项目建设。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包括: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积极探索多部制电价机制;建立煤电调频调峰补偿机制,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实现与常规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建立全国统一的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电力的补贴机制;同时与碳交易市场相对接,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财政资金补贴强度,为最终取消财政资金补贴创造条件等。
根据中国矿业报等采编【版权所有,文章观点不代表华发网官方立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