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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香港不容港独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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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4: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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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林郑月娥当选特首人选后,香港社会呈现出一股新气象,各界市民均对她推动香港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抱有高度期望。而当选后连日来,她亦分別落区与市民会面,並与行政立法司法负责人坐谈,昨日亦再到中联办、外交部特派员公署、驻港部队礼节性拜会。这种频密落区、紧密沟通、加强互信的做法,对化解矛盾、理顺问题、弥合裂痕无疑具有积极正面作用,亦得到市民的普遍欢迎。然而,亲手撕裂香港社会的反对派,一边高叫「修补撕裂」,另一边又对律政司检控「佔中」九人而大作文章,攻击称是「政治检控」、「违反参选政纲」云云。反对派的荒谬言论,背后是意图利用市民求和谐的心理以逃避政治与法律问责,更是为了自身的政治前途而牺牲香港法治精神。必须指出的是,弥合社会裂痕,不能也绝无可能是以牺牲法治为代价,恰恰相反的是,只有坚定维护法治、检控「佔中」违法者才是重构社会共识、修补裂痕的最重要一步。

没有人会否认当前香港社会存在撕裂现象,而这一现象正在严重侵蚀香港的繁荣稳定。正因如此,林郑月娥当选后在胜选感言中就明确指出首务是要修补裂痕,而她当选后连日来的活动亦是在证明她正在着力去落实这一目标。但问题或许要再问深一层,为什么香港社会会撕裂、如何才能弥合裂痕?是否要以放弃对违法者的追究以换取虚假的「和解」?

检控「佔中」是法治必然之举

律政司在特首选举结束后翌日提出检控,时间上只可以说是「巧合」,不应也不可能被视作是有「政治打压的动机」。事实上,此次被起诉的九人分別为「佔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佔中」司仪邵家臻,公民党陈淑庄、社民连成员黄浩铭,学联常委张秀贤与钟耀华,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等,罪名包括「公众妨扰」等三项。以上九人都是这场大规模违法「佔中」行动中的「核心」人物,尤其是戴陈朱三人。而不论是被检控者自身还是公众的看法,都没有人会认为政府不应该去检控,问题只在于何时判、何罪名、何刑期而已。因此,反对派对这次检控而作出的「惊讶」反应,攻击政府是「政治检控」、「进一步撕裂」的言论,不仅没有任何说服力,反而是在暴露自己的反法治立场。

必须指出,律政司依据证据、法律而对「佔中」违法者提出刑事检控,这既是香港特区的法治需要,亦是整体社会的共同呼声。不论持何种政治主张,只要违反了香港法律、破坏了香港社会治安,就应当承受相应的后果。换一个角度去看,如果不向「佔中」提出起诉,试问又是否符合香港的法治精神?恰恰相反,出于政治原因而放任违法行为,等同于是支持鼓动破坏社会治安者、是在践踏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显然是与民意严重相违悖的。所以,检控「佔中」核心人物,是在重申「没有人能凌驾法律」、「法律没有也不应有政治例外」、「法律必须起到应有的阻吓作用」的法治精神应有之义。

「法治」香港不容港独分裂

反对派利用事件再挑社会內斗

反对派不乏一些政治大状,不可能不明白「法治」的真正意涵。但是,当检控出来后,其表现令人大开眼界。最离谱者当数公民党梁家杰,他声称特首梁振英故意与候任特首林郑月娥过不去,在她当选后不足24小时就开始行动「撕裂香港」,形容是「最坏开局」,「梁振英睇『777』唔顺眼,见佢(林郑月娥)话自己咁打得,咪制造啲炸弹畀佢囉!」;民主党何俊仁更称「等咗咁耐先拉,肯定有阴谋」云云。將正常的依法行事说成是「阴谋」,將违法者被检控说成是「被陷害」,这种「党同伐异」以政治立场掛帅的做法,不仅是在践踏法治精神,更是在挑起又一场的社会內斗、是在「伤痕」中再撒盐的行为,绝不能接受。

事实上,香港社会尽管存有不同的政治看法,但对「佔中」一事却有一致的共识,即违法者必须得到惩处。而市民对「佔中」者迟迟未获检控,或者判罚过轻早有微言。据律政司资料,截至2016年8月31日,共有955人因参与「佔中」行动被捕,当中起诉有216人,需承担法律后果的只有123人,罪名成立的更只有81人。另据统计,只有不足一半人被判处二日至十个月监禁,其余都是被判罚款、社会服务令或感化令,相比英国、澳洲、新加坡等地在处理违反公众安全和秩序事件手法及判决,香港明显趋于「轻判」。民意已经十分清楚,反对派明知如此,仍然试图利用特首选举后的形势而攻击检控,实际上是在將已经撕裂的社会进一步加剧激化,与他们口中的「弥合裂痕」南辕北辙。口不对心、双重标准、政治意识形态至上,反对派这些恶劣言行,无异于是在反证检控「佔中」的必要性。

维护法治是团结社会的第一步

社会要团结,化解矛盾、增强互信是第一步。而法治是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亦是为数不多的全民共识。因此,若要真正弥合「佔中」对社会造成的撕裂,就应当以维护法治去作为基础与平台。而「佔中」是撕裂香港社会的元凶,以法治去回应「佔中」,是最佳的「愈合剂」。公众记得,2015年1月,也即「佔中」结束后一个月,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在法律年度开启礼上明确回应「佔中」时指出:「法律在实际运作时,法院只会根据法律及法律的精神断案,並在判案时保持独立,不受任何外界的影响─不论是政府、官方机构、社会大众或社会上任何界別的影响。」他並强调,即使法律程序或因政治理由而引起,法院的功能亦绝非解决政治问题,而是仅就法律问题作出裁决。」这句话高度概括了检控「佔中」对维护法治的重要意义。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艾米尔(émile Durkheim)有一个著名的理论,法律是团结社会的有效因素。当前香港社会所急切需要做的,就是回到法治的立场,尊重法治、敬畏法律、尊重民意。反对派不应以政治立场去攻击律政司的独立司法决定。正如前日林郑月娥所指出的,根据基本法,检控工作是由律政司独立进行,「修补社会撕裂不等于在法治方面作出妥协,如果有些工作是需要进入检控、起诉,或需要在法庭作个裁决,我们需要尊重这方面的工作」。香港过去已经因「佔中」而受到猛烈的衝击,社会已经无法再承受再多一次的撕裂,反对派应当停止这些毫无根据的攻击,端正态度,拿出具体的行动去促进社会的真正团结。

「法治」香港不容港独分裂

林郑月娥当选,各界市民寄予高度期望。她正用实际行动去践行「修补撕裂、解开鬱结」的竞选承诺。

然而,团结不可能只由单方面做出,反对派是时候拿出诚意积极回应。毕竟,香港社会已有高度共识,弥合裂痕不代表可以放弃法治原则,不应该以政治角度判断所有事情。起诉「佔中」搞手是弥合裂痕的重要一步。

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林郑月娥昨日先后拜访中联办、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以及解放军驻港部队三个中央驻港机构。林郑月娥表示,今次向中联办介绍了她政纲中的部分內容,包括希望和中央有关部委就香港在「一带一路」里扮演金融服务业枢纽的角色,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期望得到中央在政策上的支持和配合。张晓明表示,中联办作为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代表机构,將继续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真履行中央政府赋予的职责,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

九名「佔中」主导者前日被正式起诉,惟仍有39名「佔中」搞手未「落鑊」,包括疑似反对派金主、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本身是大律师的中澳法学基金会主席马恩国估计,不少「佔中」参与者將被起诉,希望律政司尽快行动。他又驳斥反对派声称起诉是政治打压的说法,直指搞手们明知故犯,必须接受法律制裁。

马恩国估计,前日被起诉的九人都是比较「高层」的「佔中」搞手,律政司对这些人的起诉罪行包括「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罪行,相信是因为今次起诉的九人,在「佔中」时期的实质在场参与比较少,如以「非法集结」罪名起诉,在蒐证、定罪方面较为困难。

马恩国再分析,九人可能涉及策划较多,如以「公众滋扰罪」起诉,將忽略了他们作为事件主谋的角色,认为以较重的公众妨扰罪起诉,控罪合理。

对于有人將起诉形容为政治打压,马恩国认为完全不是事实,因为「佔中」搞手们是借「佔中」对抗中央,为选举捞取政治本钱,部分人在选举中当选已是得到了政治酬劳,现在只是付出应有政治代价。他又指,这些搞手在整个行动中有清晰的犯罪心理、犯罪意图,更是明知故犯,当然需要为挑战法律接受制裁。

警需大量时间分析证据

对于今次起诉和事发相隔逾两年,马恩国相信是因为蒐证困难,例如警员在「佔中」期间一直疲于奔命,可能没有时间录取及整理大量口供,而且事件牵涉人数众多,需要大量时间分析证据。马估计,48名「佔中」搞手中,余下的人士將被控以较为实质参与的罪行,又指起诉门槛不高。

本身是法律学者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亦认为,九名「佔中」策划者及核心参与者被起诉「公众妨扰」罪名恰当,显示检控政策有一致性。她指,这次被落案者包括法律教授和大律师,认为他们作为熟悉法律的人却公开挑战法律,有机会令社会产生藐视法律的不良风气。

根据新华网、大公网等综合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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