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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叁名自决派立法会议员朱凯迪、罗冠聪及陈志全连同违法佔中主要头目黄之锋、周永康,往台湾出席由民进党及时代力量立委牵头成立嘅所谓「台湾国会关注香港民主连线」大会,并签署合作文件,朱罗陈叁人此举此乃赤裸裸勾结台独分裂势力,借台独分裂势力之手干预中国内部事务,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违反国家宪法及基本法,破坏一国两制,伤害民族感情,面对港独勾结台独,中央及特区政府不能无动于衷,必须使出霹雳手段打压,以保障国家安全!
众所周知,以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为首嘅民进党及新兴激进派时代力量均主张台湾独立,既不承认九二共识,也不接受两岸同属一中嘅核心意涵,以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己任,又点会协助香港维护一国两制?所谓修改港澳关係条例,提供政治庇护予港澳某些政治人物只係一种对抗大陆嘅手段,亦係蔡英文转移内外交困视线嘅手法之一,呢个目的,头脑正常嘅人不难看出,朱罗陈叁人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根据基本法第104条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白纸黑字,全香港七百万市民都睇到,喺香港特区政府担任公职人员,「拥护」及「效忠」缺一不可,叁人今次去台湾公然与分裂国家嘅台独分裂势力签署合作文件,结成政治联盟,已经违反国家宪法及基本法第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更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去年11月7日就基本法第104条对法定公职人员宣誓嘅解释,无论朱罗陈叁人如何砌词狡辩,都无法改变其分裂国家及叛国嘅事实,如果此事发生在西方国家,亦与叛国无异!
今次事件嘅严重程度比去年梁游宣誓辱国播独犹有过之,香港身为国家嘅特别行政区,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安全,但基本法第23条迟迟未立法,以致保障国家安全方面存在漏洞,类似事件不断上演,反映23条立法不能再拖,特区政府不能因为太多人反对及时机未成熟为理由逃避23条立法,必须好好部署,早日搬上立法会讨论,而家首先要做嘅,就係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依据人大释法、基本法第104条及宣誓及声明条例,取消朱罗陈叁人立法会议员资格,君不见梁游已为自身行为负出代价,朱罗陈叁人勾结分裂国家势力,情况更严重,难道不应被褫夺议席?39名建制派议员已经发声明谴责,在维护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嘅大是大非面前,特区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基本法,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岂能再一声不吭,装聋作哑?
至于中央政府,心知特区政府面对反对派及港独势力重重阻挠,基本法23条立法遥遥无期,其实可以使出两大王牌:人大释法及国家安全法,运用自己拥有嘅权力,必要时可以就基本法中关于国家安全嘅条款进行解释,更可以根据基本法第18条,将全国性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叁实施,有咗呢两大武器,港独势力再难作恶!
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关係到民族尊严,更关係到中华民族伟大復兴嘅道路,中央及特区政府不能再扮驼鸟,必须使出凌厉手段,将分裂势力剿灭,方能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嘉伟 18/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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