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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6月26日上午,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互联网法院”作为一个关键词迅速为各界所关注,会议公报显示,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主要目的是让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涉及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创新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化解涉网纠纷等多方面内容。
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互联网法院是法院系统对“互联网+审判”长期探索的成果,互联网法院的前身是被社会熟知的QQ远程开庭、杭州部分基层法院的电子商务网法庭等。所以说,互联网法院的建立就是法院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以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的阶段性成果。
2015年初最高法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第116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这就从立法上为互联网法院的运行扫清了障碍。互联网法院既然是对审理机制的创新,就是对传统审判机制的全新性变革。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电子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到了法院,办案法官也在电脑前一览无余。很显然,法律对电子数据证据性质的认可,让网上法庭具备了坚实的法理基础,原被告双方则不必亲到法庭。不可否认,这种借助远程视频技术的开庭方式直接打破了传统庭审模式强调的现场感,如果在互联网时代坚持这种现场感,可能将大部分涉网诉讼请求拒于法院门外。
传统的案件管辖理论建立在传统的生活习惯之上,原告对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既有空间上的接近性又有环境上的熟悉性。但是涉及互联网的诉讼案件,原告对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等通常比较陌生,这些地方原告可能压根就没有去过,更谈不上接近和熟悉。涉网维权诉讼成本高昂是网民们的切肤之痛,千里之外去打官司,既耽误时间又处处花钱,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追到一只鸡、赔上一头牛”。这样的现实就让绝大部分维权者望而却步、忍气吞声。成本高昂的涉网维权也阻碍着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最突出的就是不利于互联网经济中守法诚信意识的弘扬。姑且不论司法建设理论和审判机制改革目标,互联网法院最令人期待的就是真正降低涉网维权成本,赋予网民们表达诉求的底气,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这也是互联网法院建立的合理性、正当性所在。
互联网法院在致力于降低群众涉网维权成本的同时,还要更加注重“用户的体验”,就有文章指出希望未来威严的法官也能变成24小时在线的“亲”。网民们的殷切希望就是互联网法院建设的方向,互联网法院应该在便民服务上继续丰富举措,持续降低诉讼的成本,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与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的契合之处,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更好地适应互联网社会的发展。无论司法技术如何创新,法院建设的立足点始终都是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此而言,期待互联网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各种新业态不断涌出,互联网更成为大量行业、企业赖以生存的关键要素,在阿里等大量电商企业的“加持”下,近几年,杭州在互联网+经济上的发展尤为亮眼,由此,基于新业态的司法保障新需求也与日俱增。数据显示,截至6月20日,杭州铁路法院共收到涉网案件申请1896件,正式立案1446件。杭州市副市长谢双成还曾进一步透露,由于杭州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杭州法院受理电子商务与领域案件逐年递增,目前已从2013年的600件提高到2016年超过了1万件。
因此,今年1月,杭州就明确提出将要开始筹办互联网法院。当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表示,浙江法院将积极推动设立杭州网络法院,“杭州网络法院是基于杭州法院原先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而建,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构建专业的司法体系,专门审理和研判此类涉网案件”。
3个月后,最高法批复同意由杭州铁路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5类涉网案件。此举被业内看做是国家层面为杭州成立专门的互联网法院铺路的表现。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查找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网上诉讼平台发现,目前,该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包括:电子商务交易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电子商务小额借贷合同纠纷和网络著作权纠纷等。
其实,早在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3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法院,当年8月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专门审理涉网纠纷案件。“基于此前的实践和探索,希望接下来杭州能进一步提升,把‘法庭’上升到‘法院’。”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谢双成表示,为此,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他就带着有关设立中国(杭州)网络法庭的提案上会了。
谢双成直言,涉网案件不仅仅是电子商务领域,还涵盖行政、刑事等方面的案件,因此,未来的网络法院,会更有它自己的独特性。为此,除了筹备互联网法院外,就在本月中旬,最高法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杭州基地也在杭州余杭正式揭牌,余杭法院和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被最高院法研所确定为科研基地。而6月26日的《杭州日报》则发布消息称,日前,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晓晖实地调研并听取杭州互联网法院筹备等情况的汇报,其中他就提到,杭州大数据产业基础扎实,在技术上具有明显优势,已经完全具备了承接“互联网法院”建设工作的能力。业内表示,随着互联网法院的建设模式逐渐成熟,未来这项制度很可能进一步向其他互联网+经济同样发展迅速的城市铺开。
此外,本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还强调,今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要对改制全流程加强监管,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延伸阅读:互联网法院的前世今生 涉电商纠纷井喷式增长
6月26日,中央深改组通过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方案的消息传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辽敏由衷地欣喜,“这是许许多多探索者、创新者努力的结果!”
互联网法院将以杭州铁路法院为基础,集中管辖杭州地区5类涉网案件,而其前身是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
浙江是全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发达地区,省会城市杭州,素有“电子商务之都”之称,被国务院确定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网上法庭是浙江高院搭建在“审务云”平台的司法服务新应用。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电子商务“网上纠纷网上审理”,成效如何?
《法制日报》记者从浙江高院获悉,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自2015年8月正式上线以来,收案量持续攀升,截至今年6月中旬,共受理各类案件申请22787件,开庭平均用时0.5小时,案件调撤率高,为当事人节省开支上百万元,有效避免当事人全国奔波应诉,实现了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全流程在线解决。
从数字化法庭、网络司法拍卖、阳光司法指数、庭审记录改革到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浙江法院的司法创新,无不与网络技术有关。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涉电商纠纷呈井喷式增长趋势,杭州法院受理电子商务案件从2013年的600件提高到2016年的超1万件。
记者了解到,大量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案件集中发生在阿里巴巴集团所属的淘宝、天猫、支付宝等网络交易服务平台。
据统计,每年阿里巴巴集团因电子商务产生的消费者与电商的纠纷数量多达数百万件,纠纷的主要类型是产品质量、描述不符、退换商品等,绝大多数是小额纠纷,但大额纠纷也逐渐涌现。
“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对司法工作产生深刻影响。”浙江高院审判管理处处长姚海涛介绍说,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浙江高院分别与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达成科技战略合作,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用户方面的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努力把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于浙江审判执行工作。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就是顺应这一改革的成果。
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西湖区法院、滨江区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批试点,分别审理网上交易纠纷、网上支付纠纷、网上著作权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试点法院以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为依托,充分运用电子商务的在线证据,发挥网上调解、裁判的便捷优势,突破时间、空间、地域限制,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网上纠纷不下地”。
打官司不用再跑法院,只需打开电脑,就可以在线参加庭审,实现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执行每一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解决。
2015年5月28日,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
一位买家在天猫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他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深圳的一名商家退一赔十。
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到了法院,法官也在电脑前审阅。
余杭法院民四庭庭长成文娟告诉记者,“我们专门改造场地及设备,将第23法庭打造成为网上法庭审判庭,配备高清电视机、摄像头、电脑等,为网上法庭的顺利开展提供硬件支持与保障。”
滨江法院是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网上法庭试点法院。2015年8月17日,北京某艺术有限公司诉杭州某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开庭,成为该院全部诉讼流程均在网上完成的第一案。
8月14日,原告通过网上法庭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相关信息云端读取、一键引入,一份诉状只需5分钟即能在线提交。
当天,网上法庭立案法官线上审核起诉材料并完成立案工作,向原告发送立案通知及缴纳案件受理费通知,并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被告应诉。
被告收到法院通知后,登陆网上法庭注册账户并对案件送达进行确认。
开庭时,原告与被告分别在北京和杭州,通过网络登录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参加庭审,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民三庭庭长叶伟独任审理,一名书记员负责系统操作,庭审实况由网上法庭系统自动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无需双方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
在杭州中院院长斯金锦看来,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突破了传统审判参与模式,探索全流程互联网在线诉讼,实现了从“面对面”庭审向“互联网连线”庭审、全部诉讼流程从“线下”到“线上”、诉讼证据从当事人自行收集向“电商平台一键式引入”的三方面转变,为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在成为试点前,西湖法院就开始关于网上工作室、网络调解等方面的探索。
陈辽敏认为,网上法庭的出现,不仅方便了消费者及其他电子商务参与者依法维权,还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开发诉讼结果预测功能,引导当事人正确评估案件走向,使得结果可预期,公平看得见。
西湖法院通过网上法庭审理了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重庆阿里小贷公司将黑龙江人王某诉至西湖法院要求归还“花呗”消费欠款,双方申请网上开庭。
开庭时,原告代理人在律师事务所、被告在家,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开庭,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也不需要再来法院,只要等着法院邮寄调解书。
对于这样的开庭形式,不仅被告王某叫好,“一共就欠了六千不到的钱,能网上调解,就不需要千里迢迢赶到杭州,花钱还花时间。”
就连在杭州的原告方代理人也称赞,“在杭州,开庭总要早早出门,因为堵在路上赶不及开庭也发生过,就算赶到法院,也常碰上‘车位已满’,但有了网上法庭后,只要在指定时间打开电脑就可以了!”
借助网上法庭审理案件的法官同样认为,“网上法庭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对于法官来说可以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网上操作,审理形式比较灵活方便。”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运行以来,功能不断迭代,用户体验不断提升,使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可以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随时针对遍布全国各地的卖家提起诉讼,显著降低了诉讼维权成本。
这种“零支出”和“24小时全天候”的体验贯穿于网上法庭诉讼始终。2016年春节期间,共有99名当事人通过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发起诉讼。
陈辽敏说,网上法庭不仅突破了诉讼信息的传递时间和空间障碍,极大地提高审判效率,同时使诉讼全程及时连续记录留痕,结构化的模块设计使案件基本信息等可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免于手工录入之繁杂,极大方便法官办案。
记者调查了解到,从目前网上法庭的试点来看,存在案源严重失衡的问题,某类案件集中涌向某个法院,造成不堪重负,比如淘宝、天猫住所地在余杭区,案件就集中涌入了余杭法院。
余杭法院和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一样,都是最高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杭州基地,最近还审理了全国首例刷单炒信入刑案。
“我们呼吁研究设立更加符合‘互联网+’趋势的法院组织架构。”余杭法院院长罗鑫建议,单设网上法院和上诉法院,短期来看增加法院编制,但是从长远来看可以有效应对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各种新挑战,使审判力量更为专业,从而也可以避免某一省份或地区突然增加了一个大型的电子商务企业而带来地方法院案件骤增的压力。
案源失衡问题在滨江法院也有所显现,网上法庭工作由民三庭具体负责,但随着网上法庭新案件不断涌入,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从目前发展趋势看,未来一两年就可能使现有的民三庭不堪重负。
滨江法院院长池海江认为,网上法院的建立和发展必然成为历史趋势。涉网络案件、要素式案件、小额诉讼类案件都是较为适合在网上审理的案件类型,这些案件类型涉及不同案由,涵括了民事、商事和知识产权纠纷,从长远来看,由不同法院不同庭室匀出审判力量来审理线上案件并不现实。
池海江也建议,基于线上线下案件的差异,可探索设立专门的网上法院,这既可以使审判力量更为集中和专业,同时也可以集中有限资源提升网上法院的软硬件设备,还可以解决案源失衡问题。
基于试点法院的实践基础和完善建议,杭州互联网法院呼之欲出。
根据新华社、中新网、中青报、今日头条等采编【版权所有,文章观点不代表华发网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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