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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合作推动带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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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3 00: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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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伯海北岸,戈壁灼热,强光刺眼。40多摄氏度的高温下,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建设的巴基斯坦胡布燃煤电站正在紧张施工。“两台机组建成投产后,每年可供电90亿千瓦时,将解决近400万巴基斯坦居民的电力短缺问题。”工程部经理裴昌龙说。

  这只是当前“一带一路”电力合作“如火如荼”的一个缩影。

  作为设施联通的重要部分,中国能源企业利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契机,与沿线国家取得诸多合作共识,签订一系列合作协议。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正加速推进“一带一路”电力建设,和相关国家互利共赢。

  “我们将以新能源投资和并购、节能环保装备技术出口、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开发和运维服务等具有领先优势的产业为主要方向,积极寻求海外发展机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董事长乔保平表示。

  凭借在风电领域的“绿色名片”,国电集团沿着“一带一路”走出扎实“足迹”。不久前,其下属国电电力和龙源电力负责的加拿大德芙林二期、巴基斯坦及波兰等三个风电项目已立项,同时在波兰成立项目筹建处;此外还与印尼佳通集团达成合作意向。

  电力工程关乎民生,是“一带一路”国家互联互通的重要载体。中国电力企业在电力装备制造、项目施工和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则有旺盛的电力需求,双方在这一领域合作潜能巨大。

  中国华电在印尼、俄罗斯、柬埔寨、越南等十余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能源合作。其在建项目包括俄罗斯捷宁斯卡娅燃机电站、越南沿海二期燃煤电站项目等;待建项目印尼玻雅燃煤电站等。总体形成在建一批、开发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开发局面。

  “‘一带一路’大有可为。一是电力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不断增加,还有一些国家用电水平不高;二是电力行业新能源发展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了新机遇。”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认为。

  据统计,当前全球还有12亿无电人口,缺少电力能源成为非洲和东南亚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中国以外的“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人均装机量不到0.3千瓦,人均用电量仅每年1600千瓦时,比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还低。

  2016年,国家电网新签国际工程总承包、装备出口、技术咨询合同总额33亿美元,其中“一带一路”国家超过23亿美元。

  国家电网表示,未来将重点建设好巴西美丽山水电特高压直流送出工程、特里斯皮尔斯水电送出二期工程、埃及国家输电网500千伏输电工程、巴基斯坦默拉直流输电工程等项目;同时深入推进我国与周边国家跨国输电和联网。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在由新华网主办的“2017第七届中国能源高层对话”中披露,通过对国内部分特大型、大型电网、发电、核电、电建企业国际业务的统计分析,2016年中国电力企业共在5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投资业务,其中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年度完成投资达39.56亿美元,涉及沿线10余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中国电力国际合作主要包括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设备技术出口等三方面内容。

  2012-2016年,我国电力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主要分布在亚洲、美洲、欧洲、非洲和大洋洲的29个国家和地区。从投资合作方式看,2012-2016年主要电力企业投资方式中BOT类占36%,资产并购占26%,新建投资占20%,直接投资占17%,PPP项目1例。2016年,年度投资额达到76.55亿美元,分别是2013年的6.84倍、2015年的2.82倍;比前4年平均值50.71亿美元高出25.84亿美元。从投资领域看,2012-2016年5年中,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共103例,其中水电和清洁能源占48%,火电占21%,输变电占16%,矿产资源占9%,其他约为6%。

  在工程承包方面,2016年在5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项目承包工程,其中大型承包项目120个,合同274.72亿美元,涉及29个国家。工程领域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核电、输电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2012-2016年的5年中,EPC总承包是对外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方式,占总工程数量的76%,2016年占到80%。

  2012-2016年电力设备与技术出口主要由直接出口和境外工程带动出口两种方式构成,且在前四年均以境外工程带动出口为主要方式。2016年,首次出现直接出口金额高于境外工程带动出口金额。

  王志轩指出,“一带一路”为电力行业的国际合作指明了方向。中国电力企业“走出去”经过多年的艰难探索和实践,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由试水、开拓阶段向扩展和深入的方向发展,由建设工程类“走出去”,向资金、设备、技术复合型“走出去”发展。这些变化既体现了中国整体国力的变化、中国企业的成长,也体现了中国企业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对象国需求的适应性。

  电能作为最便捷与高效的能源形式,在通信、基础设施、居民生活等诸多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素。

  “一带一路”集中了全球GDP增长最快的新兴经济体,电力需求增长迅速,据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06年沿线各国电力需求约为94680亿kWh,2015年达到142846亿kWh,十年间增幅达51%(如图1)。分地区来看,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和南美的电力需求年均增速分别是4.5%、5.0%、5.5%、4.8%和3.3%,其中年均增速较快的国家有中国(7.3%)、越南(11%)、印度(5.9%)、孟加拉国(7.4%)、沙特(6.1%)、阿联酋(6.4%)、卡塔尔(10.3%)和土库曼斯坦(4.7%),中东欧国家的电力需求增长缓慢,捷克、匈牙利等国家甚至出现降低趋势。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成为带路国家电力需求增长的主要贡献者。

  带路国家经济总量从2006年的37.77万亿美元(2005年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59.87万亿美元,增幅约为58.5%,电力消费与经济发展的增长趋势十分契合。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电力提高了资本、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的生产率,可以衡量一国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反映经济实力的物质基础。因此,研究电力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对推动“一带一路”合作、沿线国家的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计量分析显示,带路国家的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经济增长与电力消费之间存在着普遍的因果关系。长期看,带路国家的工业、商业和居民用电增加以及电气化进程的推进会刺激电力工业的发展,沿线国家增加对电力行业的投资可以保障经济增长所需;反过来,经济增长会促进电力工业的技术进步,在能效、碳排放等方面实现积极改善。

  带路国家发展水平不一,有些国家甚至长期处于未通电状态,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14年仍存在未通电人口的带路国家有21个,未通电人口约4.1亿(仅印度就高达2.7亿),其中东帝汶、缅甸、柬埔寨和孟加拉未通电率高达30%以上,未通电率分别是54.6%、48%、43.9%和37.6%。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展开,相关国家的电力建设需求将出现持续增长现象,尤其是未通电国家在基础设施、电源和电网方面的建设。我国电力技术水平、设备制造能力,电力工程的设计、建设和总承包能力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在满足我国电力发展的同时,具有为世界电力发展作贡献的能力和实力。带动带路国家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技术装备、节能减排和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标准“走出去”,也可发挥中国在带路国家甚至全球的绿色领导力。

  人均发电装机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图3是2013年沿线国家人均电力装机情况,共有29个国家人均发电装机容量超过了1千瓦,而世界人均装机平均水平是0.83千瓦,但仍有33个国家的人均装机容量低于全球平均值。从人均装机结构来看,科威特、沙特、新加坡、以色列和白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的发电装机是以火电为主,甚至全部是火电;而不丹、黑山、塔吉克斯坦、巴西、老挝等10多个国家的可再生发电装机则超过了火电装机。人均发电装机较少的阿富汗、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家的未通电率非常高,电力供应无法满足国内需要,严重阻碍了本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从电力供需缺口方面来看,这些国家是将来能源电力合作的优先和重点国家。

  带路沿线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能源与电力领域相对落后,在当前全球经济与能源发展的变革期,绿色、清洁、低碳成为带路国家能源电力合作的主题,应借鉴发达国家和中国的发展经验,避免走发达国家“先高碳再低碳,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沿线国家的共同合作下,建立新型的国际能源治理平台,实现经济、能源和电力的绿色发展。

  带路国家的电力主要来源是传统化石能源,尤以煤电居多。2015年,带路国家煤电运行装机容量约为13.98亿千瓦,占世界煤电装机总量的73%,其中中国和印度分别达到了9.2亿千瓦和1.7亿千瓦。2006至2015年这十年间新增煤电装机总量中,超过95%在亚洲,其中东亚77.8%、南亚15.8%、东南亚4.9%。考虑到资源约束、价格因素以及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煤电仍将是不少带路发展中国家的电力供应主力。煤电在带路国家的发展必须实现清洁高效,在保障电力供应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煤炭燃烧是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来源,根据全球碳项目(the Global Carbon Project 2015)的测算,2014年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碳占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总量(359亿吨)的42%。煤电则是煤炭最主要的利用形式,温升2.0度和1.5度目标所规定的燃煤电厂到2050年前累计排放总量限值分别是21.5Gt和12.5Gt,而目前已经投产、正在建设或者预期将会投产的燃 煤电厂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估计值为27.1 Gt,已超过2度目标的碳预算。表2是截止2017年1月世界各国的煤电装机规划情况。碳约束日益成为燃煤电站的主要风险因素。在东亚,57.9%的燃煤电厂规划被搁置。中国企业在带路国家投资和运营煤电项目,必须要对煤电的潜在搁置与搁浅风险有全面的认识。

  在IEA新政策情景中,到2040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达到27%,新增发电装机中60%属于可再生能源(超过4000GW),在2030年之前发电量超过煤电成为最大的电力来源,并且全球CO2排放会在2020年前后达峰。到204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到全球发电总量的37%(煤电28%)。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增长方面,水电比重为20%,以中国、拉丁美洲和非洲为首;风电比重37%,以中国和欧盟为首;太阳能光伏比重35%,以中国、印度和美国为首。风电和光伏装机占到全球电力装机总量的25%,比煤电和气电中的任何一种都要高。

  从各国家和地区的装机增长情况来看,印度和非洲的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装机增量相当;而中东和东南亚的化石能源装机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很明显,各国在政策上已经开始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其中中国和美国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政策情景中,中国到2040年将增加1300GW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是化石能源和核电装机的两倍多;美国对光伏和风电的税额减免可以预想到未来发电技术的快速进步,到2040年,美国的风电装机会超过180GW,光伏发电达到195GW。到2040年,欧盟的可再生能源装机会超过740GW,风电会逐渐占据主要地位;印度雄心勃勃地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中期规划,尤其是在光伏方面提出了国民光伏任务,减少对煤电的依赖并且减少环境污染和碳排放;日本的光伏发电在短期内会发展迅速,到2020年达到60GW,但是之后的装机增量要少于风电;非洲地区有着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迅速,但事实上丰富的光照由于缺乏光伏发电装机并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根据已有数据估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潜力巨大,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19.4亿kW,到2040年新增26亿kW。按照巴黎协议的碳减排目标所规定的目标期限,到2030年,带路国家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预计发电量可达3.5万亿kWh,如果按照发电煤耗326g/kWh的标准计算,可节约标准煤11.3亿吨,减排量达7.8亿吨碳当量。可以预见,可再生能源是未来实现碳减排目标的重要支柱。图4是203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潜力。

  近年来,以电为中心、以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为特征的能源变革蓬勃兴起,正在深刻改变世界能源格局。能源最有效、最安全的利用方式就是转化为电能,并通过大电网实现优化配置、高效传输和便捷使用。我国资源紧缺和能源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而周边国家能源资源丰富。以“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推广应用特高压技术,加快电网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进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对于落实 “一带一路”战略,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带动装备产业走出去,实现与周边国家合作共赢、和平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一带一路”电力互联将形成东北亚、东南亚、中亚、南亚、西亚和中国六大电网构成的“5+1”互联格局,东与北美洲联网,南接大洋洲电网,西接欧洲、非洲电网。

  初步估计,如果到2030年电力潜力装机全部投产,则带路国家电力总投资潜力约2.8-3.2万亿美元,其中可再生能源投资潜力约2-2.2万亿美元;电力装备方面,价值总额约1.8-2万亿美元,其中可再生设备估值约1.2-1.4万亿美元。

  《巴黎协定》为全球设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即要将全球平均温升幅度控制在相较于工业革命前水平2℃范围内,并朝着1.5℃目标内努力。实现《巴黎协定》的温控目标,要求全球要向低碳与气候适应型经济转型,实现气候安全,采取多种措施并兼顾公平原则来确保脆弱地区的人群免于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能源的生产和使用是全球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而电力行业占到能源排放总量的42%,其中75%的CO2排放是来自于煤电。截至2017年4月,已有61个沿线国家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NDC)文件,温室气体减排承诺是NDC文件的核心内容。各国的减排目标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未来本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要向低碳化转型,在能源电气化、能效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国际能源治理和电力开发等多层面发展路径的战略管控,以期共同实现全球温控目标。带路国家将是未来减排目标实现的主力,并且愿意主动参与到国际能源与环境治理中,而能源电力行业将是实现环境治理的关键领域。

  发展煤电除了要考虑碳减排,还要考虑当地的基线水资源压力(BWS)情况。图6是全球BWS分布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中,我国西部、中亚、中东和非洲北部地区属于用水较少的干旱地区,而我国中东部、南亚、西亚和地中海沿岸地区属于基线水压力非常高的地区,沿线大部分地区的水资源压力较高。煤电机组,尤其是湿冷机组,在运行时需要消耗大量的水,供水量会影响机组的正常运行,BWS压力越高煤电机组的搁浅风险越高,因此,未来要大力发展节水型煤电和可再生能源。

  能源、工业和交通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是当今全球污染的主要来源。图7是全球PM2.5空气质量分布图,可以看出,我国华北地区的PM2.5指数是全球最高,从东亚、中亚、西亚到非洲北部一线的国家和地区的空气污染都比较严重,可见带路国家大多数处于经济发展初期的高污染阶段。根据环境库兹涅茨(EKC)曲线理论,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候,环境污染的程度较轻,但是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由低趋高,环境恶化程度随经济的增长而加剧;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即到达某个临界点或称“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又由高趋低,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整个发展过程呈现倒U形曲线关系。大部分带路国家的人均GDP要小于1000美元,正处于EKC曲线的左端。未来电力行业,尤其是煤电,必须提高机组的技术和环保标准,中国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清洁能源发电技术和能源环保标准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对于很多具有煤电发展潜力的“带路国家”(如印度)同时也是全球污染最为严重和水资源压力巨大的国家,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和节能技术领域有很好的合作前景。

  带路国家的能源发展在NDC承诺目标、水资源压力(BWS)、和空气污染PM2.5治理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考验,气候因素对这一地区能源合作的影响正逐渐上升。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各国法律法规环境不尽相同。有些国家机建立起严格的碳排放标准;有些国家试图进行能源结构转型;有些国家对特定能源种类持排斥态度。中国进行能源投资时要仔细考察各国法律制度环境,防止因这方面的疏漏造成的损失。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预警环境风险,承担社会责任。在电力合作路径方面:

  1)针对煤电大国(如印度)的落后机组要进行淘汰和升级改造,提高煤电能效标准,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明确煤电合作目标与理念,选择重点项目作为前期合作范例,稳步推进;采用清洁煤技术和煤炭的分质梯级利用;提高煤电机组技术标准,在煤电大国(如印度、印度尼西亚等)推动建设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在煤炭与可再生能源同样丰富的地区,可以考虑组合式互补发电系统,将煤电与水电、风电、光伏等结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实施电能替代,提高能源电气化程度,减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带来的能源消耗。以中国为例,电气化程度每提升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可下降4%左右。

  3)调整能源结构,推进以天然气、绿色能源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能开发多样性,着重发展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地推广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水电开发需要注意社会和环境影响,避免与流域其他国家产生生态纠纷;加强与发达国家在能源领域的技术合作,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合作服务和能力建设平台。

  4)与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同步建设,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当地居民输配电提供支持和便利;加快我国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步伐;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进行技术合作,大力发展智能电网、微电网等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的平台作用,统一协调各国的电网建设和电力贸易。

  5)当地政府要出台电力发展扶持政策和补贴机制,加强电网建设,解决可再生能源竞价上网和消纳问题。

  6)国际金融与绿色信贷,在限制低效率煤电出口的同时,要对高效电力合作和可再生能源投资予以适当优惠;突破关键电力技术难关,从大型设备、电网技术、工程建设等多方面实现发电装备创新发展,推广“中国标准”。

  7)建立能源治理和电力合作国际平台,依托该平台,各国之间可以更好地合作、沟通和解决纠纷问题,根据地区特点和需求稳步推进。

  实现“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金融、企业和其他公众团体等主体参与公共治理,采用跨国合作、政府间协同、社会参与的模式,依靠国家法律、金融机制和行业协议来约束和监督投资行为,在综合性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上,避免社区冲突和强制管理,遵照双方协商、先市场后社会、再政府的治理顺序,实现治理方式的多元化、民主化和市场化。公共治理的主要特性是动态复杂性,要构建能源、环境公共治理体系必须要坚持发展协同、网络化结构、利益相关者或公民为中心、协商与共识达成、公共价值增值效应最大化、社会自组织与协同能力激发以及信任、互惠与合作能力促进等原则。公共治理体系的理念首先要与当地发展诉求和民众利用相契合,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共问题博弈和分配。能源、环境领域的公共问题的博弈结果会严重影响其他领域的发展,例如日本核电事故后,民众对核电的抵制使得煤电领域重新发展起来。能源和环境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在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环境监管主体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价格、税费、补贴、许可证交易等市场机制手段,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同时积极鼓励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环保咨询和环境监督提供充足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准备,提高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的公共环境治理参与能力和环境自律意识。

  (1)借助APEC、东盟、上合组织和G20等国际平台加强多边对话,加快建立亚洲能源合作组织,构建多元参与主体的合作关系和协作治理机制,解决区域性公共问题,促进区域合作;

  (2)AIIB与泛美开发银行、IFC、欧洲复兴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构建“一带一路”环境与社会保障体系,遵守《赤道原则》、《联合国全球契约》、《全球报告倡议》等全球自愿性可持续投资准则,建立多赢的“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的PPP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方式,完善收益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国际资本、私营资本等参与绿色产业的积极性,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

  (3)加强社会信息披露和企业环保意识,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减少企业境外投资的风险,特别是在监管机构不发达、法治薄弱、存在高腐败风险的国家和地区,同时,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面临的社会风险也会大大降低,主动参与到公共治理中来。

  (4)建立民众监督、决策和诉讼机制,现有的环境法律对公众的环境权利或环境权益界定不足,使得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在参与环境治理方面力量较弱,因此要以环境需求为导向,拓宽公众参与范围,优化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办法和途径,完善环境舆情监测引导体系,提高环保信息公开化水平,建立有效的参与平台和信息公开、交流平台,同时在信息公开、参与和协商对话中建立普遍信任。

  截止2016年底,中国参与了沿线25个国家共240个煤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了251054MW,其中开工前(规划中和已签约)的项目共52个,装机总量为72116MW,占世界开工前煤电厂总装机量的12.66%;建设中的项目共54个,总装机量为48005MW,占世界建设中煤电厂装机总量的17.59%;运营中的项目共114个,总装机量为88018MW,占世界运营中煤电厂总装机量的4.48%。

  加快全球能源转型,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使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新增的发电装机总量62%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带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到了93994万千瓦,十年间平均年增长率约为10%(图5);东亚(不含中国)、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中东欧和其他地区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 4.3%、9.4%、7%、7.8%、6%和2.2%。中东欧国家的可再生能源装机结构中水电和风电占比分别为51.4%和19.6%,核电装机达到999.1万千瓦;东亚(除中国)国家的可再生能源装机结构中水电和光伏占比分别为68.7%和23.4%,核电装机达到2605.3万千瓦。

  可再生能源是实现能源低碳化和全球气候治理目标的关键,而电力行业正引导着这场变革。201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量达到1985GW,超过煤电装机规模(1950GW)。政策支持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关键因素,这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政策支持会促进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成本降低也会反过来使得政府更加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有超过150个国家制定了各自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75个国家在供热和交通方面都有相关的促进政策(如图6),大部分带路国家都有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

  据世界能源理事会估算,全球清洁能源每年的理论开发量约合45万亿吨标准煤,而一带一路主要地区亚欧大陆,以及未来有合作潜力的非洲和拉丁美洲地区,主要清洁能源合计总量超过全球的一半。但是目前各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程度较低。以水电为例,目前,全球常规水电装机容量约10亿千瓦,年发电量约4万亿千瓦时,开发程度为26%(按发电量计算),欧洲、北美洲水电开发程度分别达54%和39%,南美洲、亚洲和非洲水电开发程度分别为26%、20% 和9%。发达国家水能资源开发程度总体较高,如瑞士达到92%、法国88%、意大利86%、德国74%、日本73%、美国67%。由表3可见,带路沿线很多国家水电资源利用率很低,未来开发潜力巨大。今后全球水电开发将集中于亚洲、非洲、南美洲等资源开发程度不高、能源需求增长快的发展中国家,在电力需求增长迅速的国家水电潜力非常巨大。东南亚国家宣布在2020年底之前建成总容量78GW的水力发电工程,如果该计划完成,届时东南亚的水电装机将是现在的三倍。预计2050年全球水电装机容量将达20.5亿千瓦,非洲和亚洲的水电开发率将分别达到32%和46%,开发潜力巨大,是今后水电建设的重点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则是全球可再生能源中增长最快的,发电量年均增长8.3%。

  随着特高压的成功和智能电网技术的突破,电网功能和作用发生了深刻变化,发展成为具有远距离、大规模、多品种配置能力的综合能源运输体系,是能源高效开发利用的基本载体。以“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推广应用特高压技术,加快电网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进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对于落实 “一带一路”战略,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带动装备产业走出去,实现与周边国家合作共赢、和平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表4)。当然,电网互联项目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巨大,实际推进时宜稳进、渐进,在各方面条件均成熟的国家现行先试,形成跨国电网互联的相应规范、标准和模式。与电网互联相并行,中国电力企业还应重视在带路国家电网投资与运营方面的合作,逐步输出中国先进电网的技术、设备与标准。

  根据新华网、财新网等采编【版权所有,文章观点不代表华发网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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