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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据国家、省旅游局相关要求,原IC卡导游证于2017年10月31日以后停止使用,11月1日正式启用电子导游证,为保证全市导游执业工作的顺利过渡,市旅游局日前已经完成首批电子导游证的制作,正有序开展电子导游证的发放工作,首批发放的电子导游证为3101张,已领取电子导游证的导游员,可正式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执业。
10月19日上午,扬州市中友旅行社等几家旅行社专职导游从市旅游局领取了新的电子导游证。“目前全市3101张电子导游证已制作完成。其中,旅行社专职导游由旅行社统一到市旅游局领取,导游协会的兼职导游到市导游协会通知的指定地点进行领取。”市旅游局相关人士表示,电子导游证与传统导游证相比,有着明显优势:扫描导游个人专属二维码即可了解该导游的导游资质、带团信息等;通过“全国导游服务监管”微信公众号的“扫码验证”功能即可辨别证件真伪;导游不仅可以通过该系统与所带游客进行互动,还可以通过后台知识库学习导游相关知识和最新政策法规。
据了解,导游领取电子导游证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导游IC卡、身份证和导游资格证,其中身份证和导游资格证用来验明导游身份,发放电子导游证的同时收回原导游IC卡。目前,IC卡导游证和电子导游证并行使用,10月31日后原导游IC卡停止使用。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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