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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流行》:在流行瞬息万变世界,温顺尚早
几个月前,在许知远主持的谈话节目《十三邀》里,他请来了马东,谈流行文化演变的趋势。座中,许知远言及:“后来大众文化的变化,何炅[微博]他们兴起,是一个大众文化的开始;到李宇春他们兴起,又是一个阶段。“许知远顿了一顿,接着说:“总之,这是很明显的一个粗鄙化的倾向。”节目播出后,引来了许多讨论,许知远“古典知识分子”的身份也遭受到了空前的质疑。我不知道李宇春是否有关注此事,她会如何看待自己成为许知远口中“大众文化粗鄙化”的时间轴坐标。或许,许知远压根就没听过李宇春的作品,李宇春也丝毫不会在意对她的误读里再添上这么一笔。
这不,2017年的年末,她发表了自己的全新创作专辑《流行》——一个充满了戏剧性的名字。你是怎么理解“流行”的定义呢?有人说,流行是Popular,代表了一般大众的喜爱和受欢迎程度;有人说,流行是Fashion,代表了时尚和风气。在我看来,流行的本质是Trend,即趋势和走向。在汉字中,“流”是的会意字,代表了江水的流动,“流行”代表的则是某一时间、空间下,人们共同的选择。
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所著的《引爆点》一书提出了流行三法则:个别人物法则、附着力因素法则、环境威力法则。而现在,李宇春将“流行”二字水平翻转180度,印在自己的封面上,如批判者或颠覆者的姿态。可当你进入《流行》的音乐时,你会发现,这是一张非常“主流”的唱片:整张专辑以Future Bass(未来低音)作为主要的音乐风格,再以Trap(陷阱舞曲)点缀其中,这似乎并没有悬念,Future Bass+Trap约等于整个Billboard。听着专辑里的《A Pop Song》,跟着李宇春在灯红酒绿的舞池里高举双手——慢着,我们不是要对流行进行反思吗?李宇春你的立场到底是什么吗?
在我看来,李宇春在此处所展现出来的狡黠与智慧,在全球化的时代里,音乐创作的分工与协作变得越发简捷。我曾向美籍华裔制作人ZHU寻求合作(他恰好是李宇春新专辑中《Privacy》、《焰火》的作者),用蹩脚的英文往返了几封邮件后,对方经纪人实在看不过眼,直接让我加他的微信,然后用语音跟我说起了中文——好吧。
其实,当下想要做一首好听的歌、一张好听的专辑,不是什么难事。虽然好听因人而异,但大众口味也自有其共性和标尺。且对于李宇春来说,她可调配的制作资源更丰富,如之前的单曲《一百种热爱》便请来了Major Lazer的Diplo。凭借着强大的购买力,华语流行音乐确实收窄了世界的差距,高晓松[微博]也惊叹“世界上最顶尖的音乐制作人,我们现在想找谁就找谁”,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另一方面,国内的制作人也无限地朝着西方审美靠拢,如成都说唱组合Higher Brothers,他们的专辑《Black Cab》无论从Rap还是Beat的呈现,都在完全模仿美国的黑人音乐。确实,近现代的审美是由西方定义的,可这样的全盘西化,就是流行了吗?
这时候,你再回头去听李宇春的《流行》,这张大半曲目均有海外制作背景的专辑里,她绝非拿来主义。如《今天雨,可是我们在一起》,来自洛杉矶电音创作组合NONFICTION的作品,这首充满了热带摇曳风情的Trip Hop(神游舞曲),你听副歌处,由李宇春展开左右互搏之技,用音调较高且更轻盈的声音演唱主旋律,用音调稍低且显得较稳重的声音唱和声。我推测,歌曲Demo里要么呼应的唱段是由另一种电子乐音色作为填充,这符合EDM的人声和器乐的比例,要么和声是由另外的伴唱演绎,这是R&B的逻辑。可李宇春选择了最终呈现的状态,人声听起来更有交织感,再加上电钢琴以东方小调音阶铺垫,让整首歌听起来像是身处梅雨季节的江南了。
在《流行》里,李宇春包办了整张专辑的歌词。通常面对欧美制作人的曲子,最保险的做法是尽可能贴近英文习惯的词曲咬合,或者副歌干脆英文带过,尤其是在R&B和Trap风格的歌曲里,这样会让歌曲听起来更“洋气”。可李宇春执拗地建立了自己的规则,如NONFICTION所作的《耳机》,一首迷人的Folktronica(电气民谣),副歌处“那些嘻笑吵闹的片段,都转眼消散如浮烟;你和我信誓旦旦的疯狂,变成了有心无力的荒唐”,其中的“都”、“和”、“了”、“无”的位置都有转音。很多填词人会避免在虚词里附着旋律的变化,这是典型的英文歌曲写法,可李宇春毫不避讳地照用不误。另一首我个人很喜欢的、由李宇春包办词曲的《口音》,Hook段时那一句“你说爱我的口音,特别特别地好听”,她那字正腔圆的夸张咬字,以及底下Drop段那唐人街一般的音色,显然是要和所谓的“潮流唱法”对着干。
当然还有专辑的标题曲《流行》,歌曲由美国洛杉矶制作人Justin Gray操刀,这位曾和Mariah Carey、Amy Winehouse等Big Name合作的音乐人,给李宇春制造了一个危机四伏的陷阱(Trap)。李宇春依然没有就范,她为Trap标志性的低音里加了一轮中国大鼓,并用诡迷的笛子主导Drop段,作为整首歌最具代表性的Lead音色。歌曲MV里,李宇春带我们来到一个《攻壳机动队》般的异想世界,并再现了香港九龙寨城——现已消失的全球赛博朋克灵感之源,我甚至惊叹MV里场景的高还原度,尤其是城寨里牙医遍地的标志性景致。通过这一特殊的中国文化语境,李宇春实现了Trap这一舶来品和中文的连接(这一点或许也有香港HIP HOP音乐人YoungQueenz及其“龙寨Trap House”的影响)。
于是,你抬起头,瞅了眼《流行》的封面,李宇春把一件金色男款唐装大褂披到身上时,看着她的眼神,仿佛听见她说:无论是怎样的欧美式的音乐风格,都要唱出有中国本土味道的、属于李宇春的使命感。由外及里,这样才能触摸到李宇春《流行》的本质。前头说过的那一首听起来像没心没肺似的《A Pop Song》,细听之下才发现是以乐写悲,“谁又能看得透谁隐藏的悲凉,在川流不息的城市中央,无妨”。《耳机》以陪伴李宇春许久、坏了之后跑了许多地方都说修不好的旧耳机为灵感,大家都劝她不如买个新的得了,可“你和我信誓旦旦的疯狂,变成了有心无力的荒唐”,曾经的肌肤之亲,这样就完结了吗?李宇春借这首歌直指消费主义和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以及主打歌《流行》,它让我想起了蔡依林[微博]的《我呸》。和李格弟相比,李宇春的词更贴近年轻世代的流行脉搏,无论是舞台下跟着节奏跑的看客,亦或是舞台上沦为提线木偶的小人,更多的爆款脸、点赞党、酱油团、热搜常驻,甚至在“不分他她,质疑者怎么永生”里不由分说地把枪口对准自己。
李宇春在《流行》这张专辑中所呈现的自省,让我想起了王小波,他对一切形式的偏执和狂热所持有的本能怀疑。稍有不同的是,王小波并未身处真正的“王小波热”之中,他并不知晓自己会发展成为“一个接头暗号,这些人从别人对王小波的喜爱程度辨别对方是否同类”——王小波遗孀李银河所描述的正是流行文化重要的社群特征。对于李宇春来说,她是流行文化的中心,她是流行的既得利益者,但她却反过头来提醒大家应该在经过理智的思考后,再对生活做出选择,再义无反顾地去热爱它,这才是安全可靠的。在这个公共知识分子、娱乐偶像、平民意见领袖、新兴网红并行的舆论空间里,李宇春通过《流行》这张专辑开诚布公地展现了自己的批判性思考。
今年年初,生于1989年、比李宇春还小上五岁的作家蒋方舟说:这个世界,对年轻人太好了。我理解蒋方舟的意思。过去只有传统知识分子才有发声的权利,但网络的平权运动让这一切土崩瓦解。年轻人成为社交网络上最活跃的群体,他们的声音被几何放大,他们的需求在消费主义的刺激下得到了过分的关注,这也是文章最开头许知远所忧心忡忡的理由。在未来,年轻一代将越来越成为社会主流,十年前“青年意志”的代表李宇春则是这一切的开端。面对“年轻”这一主题,她写下了一首《年轻气盛》,可以说是专辑中气质最独特的一首。
“亲爱的有一天我会老,会独自去很远地方旅行。不知道那是天堂或地狱,但请相信请相信,我不害怕。”李宇春勇敢地把笔触投向寻常偶像不敢提及的死亡。在冰冷的节拍里,如同北欧独立乐团的凛冽感,李宇春继续唱到:“死于二十五岁的少年,终于在七十五岁那年下葬。墓碑上棱角分明的脸庞,他曾记得曾记得沉睡梦想。”每个人将要死去两次,它来自富兰克林的一句:“Some People Die At 25 And Aren‘t Buried Until 75。”二十五岁死去的是激情和梦想,第二次才是真正肉身的消亡。处在30岁的李宇春问自己,也是问我们大家,现在的我还是那个勇敢的摘星少年吗?每天忙碌的工作,随波逐流的生活,还记得小时候要当科学家、诗人的梦想吗?你还会为小说、电影而感动,为一首歌突然落泪吗?你还会奋不顾身地爱一个人吗?
李宇春一撇一捺地写下了四个字:“温顺尚早。”
来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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