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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黄小编 于 2017-11-18 07:44 编辑
今年10月1日起,驾考新规的实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新标准规定:驾驶员在通过斑马线和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中,不按规定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这被视为再一次明确斑马线上的行人具有最高路权(优先通行权),但在很多地方,机动车不礼让、人车争道抢行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
尽管多地交管部门出招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罚款又扣分,但根据公安部6月发布数据,三年来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仍有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占90%,远高于行人违章事故的比例。造成此现象的原因相当复杂。首先,一部分驾驶员的规则意识不够明确,路怒症、乱鸣笛、加塞抢道时有发生;其次,交管部门在执法中对于车辆右转不避让等违法行为,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就是路权分配上存在冲突点,比如交叉路口未设置左转、右转指示灯,铺设斑马线的路口没有红绿灯和监控设施,存在“一块板”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道路,以及路口规划不妥、二次过街设施不足导致行人“见缝插针”等。
斑马线混乱当然也有行人乱闯红灯的因素。但客观来说,“人”“车”之间的路权分配是比较清楚的,总体原则是行人优先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优先于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同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也要礼让行人。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城市治理伦理观,由于机动车不费人力,且更加危险,它等一等、让一让,造成的总体效用值更大。持这一理念的学派甚至提出,应该把地面留给行人——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者、弱者、残障人士,而机动车可以在高架或地下行驶。这种说法过于理想化,但它也提出一个问题,随着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大,道路越来越宽,行人路权是不是被弱化了?呼唤“车”对“人”的礼让,也是提醒路权分配不单要讲效率,还要讲伦理。
倡导“礼让斑马线”的一个基本方式是违者必究,确保法律权威。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城市是杭州,2007年杭州以公交车为切口,将礼让行为与“司机安全奖”挂钩;后出租车加入,在斑马线前不减速、未停车让行、未避让的,一次扣10分;2015年10月通过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斑马线“礼让行人”首次被写入。通过整治行动,杭州市区主要道路礼让率已达到93.91%,公交车更达到99%。反观很多其他城市,虽然也规定了相关行为,但却得不到有效落实。当然,也有很多人质疑执法依据不足,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驾考新规的再度重申,对“礼让斑马线”已经形成相当共识。而无论是北京“罚款200元、扣3分”,西安“报告至当事人单位”,抑或昆明街头显示屏的“滚动曝光”,都可以看得出,这一认知正在以落地生根的方式推行开来,其价值正得到实践的有效证明。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礼”,更是“法”的体现。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其深入人心,更要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来使得司机面对斑马线时不能闯、不敢闯、不想闯。只有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敬畏生命的法制环境,才能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线”。
来源: 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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