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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大气污染巡查组夜间巡查时,发现某建筑工地有三处燃煤明火,最终确认工人王某伟在夜间取暖。因散发的烟霾中含有高浓度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同时焚烧物中有塑料袋和轮胎等废旧物品,加之王某伟在查处污染时“说好话不听,教育不听”,所以经上级多个部门开会决定,王某伟被忻府区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这起忻州市办理的首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经媒体曝光后,让忻州环保和公安等部门站到了风口浪尖上。
应当说,王某伟在这件事中确有不当之处,不仅燃烧已禁烧的含硫量很高的散煤,而且还焚烧废弃轮胎等物,这污染可比一般的汽车尾气排放大多了。环保事业事关公众,事关人人,也应当从人人抓起,不能因为是弱势群体就能轻轻放过,但怎么做起则有讲究。不妨听听舆论是怎么质疑这件事的。
第一个问题,将王某伟行政拘留5日有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报道所知,忻州市公安局将王某行拘是依据多个部门开会决定的,并没有提到他到底触犯了哪一条法律。但是依照法律,涉及人身自由权利的剥夺只能依据法律条例而不能有其他依据,行拘5日则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仅仅依据开会,依据领导的决定,就轻易做出行拘5日的决定,与法不符,也与我国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全面建成法治国家的阶段性目标相悖,如此,怎能服众?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当地已禁止燃烧含硫量很高的散煤,可散煤仍唾手可得?煤炭开采之后,如果先去除硫等矿物质,然后再卖,岂不是更好?所以禁烧散煤,应该从源头抓起,要么禁止开采含硫量高的煤,或者开采之后先进行提取然后再进行卖,这样才能有效杜绝二氧化硫被排放到大气中。但当地有没有开始这样做了呢?
第三个问题,正如网友所说,仅仅因为烤了一些火,就被拘留五天,能让人服吗?首先化工厂的烟囱表示不服,那些大排量的车子也不服。类似的话,话糙理不糙。如果宿舍里有暖气空调,谁愿意大晚上天寒地冻地到外面烤火?农民工的确很辛苦,他们本就赚钱不易。遇到这种问题主要还是要引导,引导也得注意态度。有好的态度,别人可能会不听吗?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是有益于社会的,但不能只制定法律而不宣传,民众必须先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环保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做好,需要循序渐进,严厉不近人情的处罚可能收效并不好,反倒会寒了人心。人性化的执法,才能让人心温暖与蓝天白云同在!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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