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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一带一路”倡议,是构建国际关係新秩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復兴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中,能源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领域,大有可为。
近年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很多。据统计,从2013年底到2016年,中国企业在海外签署和建设的重大能源专案达60多个,主要集中在油气运输通道、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区域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
截至2016年底,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为主的油气企业已在海外50多个国家拥有200多个油气投资专案。另一方面, “一带一路”倡议也不断推进中国油气能源产品进口,2016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产品中,矿物燃料、矿物油居首位,占比超过三成。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互补合作的潜力巨大。
首先,中国和“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具有很强互补性。要实现十九大报告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构想,需要对高度依赖煤炭的能源结构进行调整,加上隨著经济的增长也还將带来的能源需求增长,未来对石油、天然气和清洁能源的需求会继续增加。
但是中国能源资源稟赋是“富煤缺油少气”,要求在进行能源结构转型时,要“向外看”。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资源丰富,其中海湾地区国家、俄罗斯、中亚和非洲部分国家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也是能源进口大国。2016年中国的石油净进口量达到3.8亿吨,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石油净进口国;天然气净进口量达到720亿立方米,仅次于日本和德国。由于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和能源结构调整,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需求还会增强。
其次,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深化能源基础设施的合作,是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步。“一带一路”发展目标是实现区域內国家共同繁荣,这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相契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覆盖了32亿人口,约占全球总人口的43.4%,经济发展空间巨大。但是,这些国家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处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这些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滯后,对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存在巨大需求。譬如,天然气资源较为丰富的中亚地区经济发展水准许多较低,落后的基础设施一直是其天然气出口的掣肘;另一方面,该区域大部分国家人均用电量低于全球平均水准。中亚、非洲及东南亚地区大部分国家人均用电量也还很低,国內缺乏有能力的发电及电网设备制造商,对电力投资需求很大。印度、巴基斯坦和部分东欧国家的电力供应问题突出,时常发生拉闸限电,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目前中国在能源设备制造、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能源技术研发以及资金方面具有优势,可以通过能源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互利共贏。
再次,能源安全是中国实现“两个百年”战略构想的重要条件。中国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並在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离不开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目前全球30%以上的石油海运量要经过印度洋和南中国海。中国除了是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的主要买家之一,同时也是其向东亚地区能源出口的重要通道。“一带一路”倡议可以使中国以及区域內的能源进口国的能源供应来源更加多样化,以降低突发情况可能带来的风险。加强能源航线和运输管道的保障,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安全网络,符合沿线国家共同的能源安全利益,也將是构建区域內国家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环。
当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也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沿线国家的发展阶段、文化习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有著较大差异,而且部分国家的局势不是十分稳定,这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同时,能源经常也被作为实现地缘政治目标的手段,无论是能源出口国,还是进口国,对于能源贸易的安排都会从经济和政治等多方面考虑。由于现有能源地缘政治格局是几十年间逐步形成的,在短时间內调整也存在困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加强能源合作还需要在比较长时间的磨合,打造政治上互信、经济上融合、文化间包容的利益共同体。此外,能源为经济发展提供最基本的动力,能源问题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互信也是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合作的前提。
能源合作可能是“一带一路”合作最重要的领域之一。长远来看,加强能源合作,构建区域能源利益共同体无论是对中国实现自身“两个百年”发展目标,还是对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都有著重要意义。
世界电力发展整体趋势一致,低碳化、清洁化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电力发展的方向。中国作为世界新能源发展第一大国,在“一带一路”新能源合作中具有重要优势,面临巨大机遇。
新能源开发带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定了能源电力领域低碳转型相关政策,出臺了鼓励措施推动新能源发展。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2017-204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预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约1.81万亿美元,比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多37%。
从行业细分结构来看,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比水电等传统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更快。鉴于风电和太阳能成本快速下降,而水电开发受到环境保护、移民等问题约束较大,国际能源署预测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太阳能和风电新增装机规模將大于水电。预计2017-204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约8.8亿千瓦,其中太阳能新增3.0亿千瓦,风电新增2.7亿千瓦,水电新增2.2亿千瓦。印度是“一带一路”沿线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印度制定了宏大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和一系列激励措施,预计2017-2040年印度新增太阳能装机1亿千瓦,新增风电装机0.8亿千瓦,仅印度一国就占“一带一路”沿线增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新能源领域具有明显的互补效应,中国新能源发展所积累的技术、管理、产能十分契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需求。中国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已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开发和运行经验丰富。中国已经形成了涵盖研发、制造、设计、施工等各环节的新能源全产业链,风机设备、多晶硅、硅片、光伏电池生产规模均居世界第一。
“一带一路”新能源合作前景广阔,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新能源企业在沿线国家已经积累了一定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展望未来,“一带一路”新能源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标准不统一带来的技术壁垒问题,供需不平衡带来的消纳问题,以及投资环境不健全带来的风险问题,需要中国新能源企业超前谋划、妥善应对。
推进新能源标准联通,减少技术壁垒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新能源标准不统一、技术标准整体落后、标准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不利于新能源投资、工程建设和装备供货业务的开展。中国新能源领域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技术标准体系,並且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具有重要影响力,有能力在“一带一路”标准联通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为了推进新能源领域标准联通,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需要进一步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化水准,引导和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使用中国的新能源标准。加强与沿线国家新能源技术标准的对接和互认,发挥我国在IEC、IEEE等国际标准组织中的影响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制定新能源国际标准,提升沿线国家在国际标准舞臺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扩大电网互联互通,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
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丰富,但是短期內国內无法完全消纳新开发的可再生能源,限制了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消纳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国內电力需求有限,可再生能源储量和开发量远大于国內需求;可再生能源基地远离国內骨干网架,本国消纳成本较高,需要跨国消纳;本国电力系统规模较小,灵活性不足,系统调峰能力不足等。
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国电网互联、扩大电力贸易,是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的重要举措。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网互联互通已经初具规模,截至2016年底,“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中50个国家建有跨国输电线路,占比为78%。適应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消纳的要求,需要加快电网互联互通的进程,促进能源资源跨国大范围优化配置。
鉴于电网互联互通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推进电网互联互通面临地缘政治压力,需要加强各国战略的对接,扩大利益汇合点,形成各国能源战略良性互动的格局;充分发挥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G20等多边外交平臺作用,加强在电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问题上的沟通交流,扩大共识。同时需要完善跨国电网建设的配套政策,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对跨国电网专案的支持力度,提升跨国电网专案的经济性。
加强风险防范,稳健拓展新能源市场
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对外国投资者保护力度不足,投资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从新能源的行业特点以及中国新能源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业务实践来看,主要风险在于政治风险和监管风险。
在政治风险方面,电力行业作为重要基础设施行业,关係到国计民生,电力行业投资容易受到政治因素干扰,从而影响到投资的安全性。针对政治风险,需要新能源企业加强沿线国家主权风险评估,审慎选择目标市场,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与当地企业合资经营也能够降低政治风险,当地合作伙伴资讯更为全面,可以更好地评估政治风险。此外,中国新能源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还应当积极履行海外社会责任,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有利于降低政治风险。
在监管风险方面,电力行业作为自然垄断行业受到严格监管,监管政策对于新能源企业经营具有重要影响,要求新能源企业深入研究各国电力行业监管制度,以及不同电力行业监管制度下投资回收方式,瞭解国內外电力监管制度差异,並且制定不同电力监管体系下资产运营规则。
新能源合作是构建“绿色丝绸之路”的重要举措,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新能源合作,顺应了全球绿色发展的大势,將为世界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根据网易、中新网等综合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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