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南德 各区重整十多年来几乎原地踏步 旧楼区区有 中南北区特别多 继沙梨头海德大厦早前启动重建,澳门多年来累计仅四座旧楼成功经百分百业主同意、且有发展商承接重建的个案。街总副理事长陆南德直言,旧楼区区都有,中南区及北区尤其多,惟政府未能发挥主导角色,现时提出重建旧楼多由民间自发,故未来应重建哪区旧楼先好,仍是未知之数。促请政府推出更多诱因,改变困局。 四千幢楼老化加剧 陆南德指出,澳门三十年或以上楼龄旧楼达四千多幢,且老化情况加剧,衍生种种居住及安全问题,成功重建个案并不多。就四幢成功重建个案看,推动过程困难重重,一是业权比例需经百分百同意,二是税务重复征收,三是建筑费非一般小业主所能承担,四是成本效益并不吸引发展商投资,尤其是重估价值的特别印花税。以上主因皆窒碍小业主及发展商参与旧楼重建的意欲。 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目前《重建楼宇的税务优惠制度》法律草案基本完成,并将立法。陆南德称,政府唯有提供具吸引力的条件,方能鼓励业主配合重建。建议政府对重建楼宇的小业主在取回新单位时不更改业权人姓名下,因不涉及楼宇买卖,政府能豁免他们的财产移转印花税、物业公证及登记费用。 同时可向承建商提供税务优惠,下调重估价值的特别印花税的百分比,并提供信用保证协助承建商取得银行较高融资额,鼓励更多旧楼小业主及发展商参与旧楼重建,藉以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保障业主私有产权 都市更新委员会下设的专责小组已提出降低旧楼重建业权比例,以助旧区居民开展旧楼重建。陆南德认为,政府须加快分析及全面检视,相关法律出台时应同时加入物业估价准则、业权收购补偿赔偿、安置安排、仲裁及上诉机制等内容,全面保障小业主的私有产权。 坊间近年推动这四座旧楼重建过程困难重重,他期望政府新一年能调整思维,推出更多诱因,切实鼓励广大旧楼小业主及发展商参与重建旧楼,改变小区格局。 立法会小组会正细则性讨论“ 社屋法” (数据图片) 潘志明 经屋家团成员拟放宽申请社屋 潘志明:社屋供应须足够 正在立法会小组会细则性讨论的“社屋法”,建议曾受惠经屋的家团成员,十年后可脱离家团申请社屋。明爱总干事潘志明认为该措施可以接受,因为申请社屋尚有收入及资产限制,确保社屋供应予经济薄弱的申请者,期望政府需有足够的社屋供应。 社屋始终属政府 现时法例规定,已受惠经屋、四厘利息补贴制度及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的家团成员,倘有合理理由,可向房屋局长申请例外许可,获批准后才能申请社屋。 立法会正讨论的“社屋法”建议,曾受惠“四厘补贴”制度及“贷款利息”补贴制度的家团成员(非业权人),不需要房屋局例外许可,亦可申请社屋。曾受惠于经屋的家团成员(非经屋业主),自经屋交付使用十年后,可脱离家团申请社屋。 潘志明表示,政府放宽上述申请限制后,申请社屋人数会增加,但申请社屋有收入及资产限制的门坎,相信可保障社屋优先供应给经济薄弱的申请者,且社屋属租赁性质,该社屋资源始终属政府。 渐扩大覆盖范围 他指出,“四厘补贴”已是十多年前的政策,且当时受惠的金额不超过十万元,相比现时买楼金额是“蚊同牛比”,认同“社屋法”放宽申请限制有一定道理。 他提醒政府,因应申请社屋人数增加,或增加“无壳一族”的上楼难度,政府要确保社屋有足够的供应量,让合资格的申请者均可以上楼,否则容易产生一些矛盾。 “社屋法”并建议,申请社屋前五年内(现行法例为三年)不得在澳拥有土地及物业。潘志明认同收紧该申请资格“越严越好”,杜绝有人卖楼几年后再申请社屋,企图走后门,滥用社屋资源。 潘志明有感政府社屋政策有所改变,以往祇敢小量开放申请,又叹慢板,但现时则按实际需求去建设社屋及开放申请,感觉政府开始前瞻规划社屋供应。且以往社屋开放祇照顾经济最薄弱的基层,但现时慢慢开始扩大覆盖范围。 主教山圣堂与西湾湖的相互方向,是其中一条景观视廊。 文物保护只谈价值欠缺活化方案 居民:城区保育着眼整体景观 澳门论坛昨探讨澳门世遗保护,文化局相信《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能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要求。 有意见认为相关计划不俗,不过需强化细节,推出时间亦不够及时。 澳门论坛昨日上午十一时假黑沙环公园举行,文化局副局长梁惠敏、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郑国强、守护路环荔枝碗造船村关注组副召集人谈骏业、文遗研创协会理事长黄嘉辉担任嘉宾。 细节尚有强化空间 文化局正就《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咨询公众。郑国强认为,有关文本基本满足了近十年来社会各方面的讨论,但细节尚有强化空间。主张若旧区因受限于历史城区保护计划而无法加高,亦是有其必要性,倡利用新填海区置换土地,保护历史城区。他有感,赞成公开咨询一定是赞成不动产按原貌不变,凡根据“文遗法”由公众提出的评定,都应咨询,选择最好方案,主张应就旧爱都酒店启动文物评定程序。 黄嘉辉关心文本所列的十一条景观视廊的范围为何?是涉历史城区、缓冲区还是整个特区?邻近地区建筑亦会影响澳门景观,有关保护计划又能否融入整个大湾区? 视廊覆盖城规考虑 梁惠敏回应指出,咨询文本具体订定了景观视廊的价值及管控措施,计划落实后,将是城市规划的参考依据,视廊覆盖范围亦要留待城市规划时考虑。除根据“文遗法”,亦参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决议内容,以及其他世界遗产的国际性保护公约,从而制订有关计划,相信能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要求。 她表示,“文遗法”规定文物建筑的保护方式,缓冲区内之建筑工程计划亦要听取文化局约束力意见,咨询文本列出了有关高度限制、相关协调性、材料规范,以让市民更清晰、透明地了解缓冲区内的规范。另外,“文遗法”对破坏文物订定罚则,若不按官方订定的规划条件建设,在任何层面都是违法行为。 推出咨询计划太迟 至于《荔枝碗船厂片区不动产评定》方面,谈骏业指船厂周边山体没有被纳入缓冲区,但此亦是荔枝碗村的一部分,与船厂相互联系,不希望日后会受到破坏,红树林区域亦应纳入。各船厂的工艺有不同分类,各有其保留价值。文化局响应表示,现正咨询船厂的文化价值、是否列入文物等问题,相信有关部门会吸纳如何规划、生态保护等讯息。 有现场观众认同文化局的工作细致,但现时才推出咨询计划太迟,除景观视廊,也应重视整体景观。另有意见提倡更新八三/二○○八行政长官批示(《东望洋灯塔周边区域兴建的楼宇容许的最高海拔高度》),并将该行政法规的法律位阶升级。有市民批评澳门文物保护只谈价值,但欠缺活化方案。另有观众倡保育青洲山,亦促尽快迁走中途仓。 梁惠敏 澳门论坛探讨世遗保护计划 历史城区保护管理拟明年立法 梁惠敏指澳门总体规划有咨询文局 文化局副局长梁惠敏昨日上午出席澳门论坛后向传媒表示,正编制《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的行政法规草案,亦会同步吸纳市民意见。因有关计划涉跨部门,编制草案后,尚要咨询法务及其他部门的意见,期望明年进入立法程序。 发出具约束力意见 工务局近日已就编制澳门总体规划开标,在历史城区管理计划尚未立法之时,会否无法作为城市规划的参考依据?梁惠敏指不会“参考唔切”,有关方面起草总体规划时,亦会咨询文化局意见,若涉历史城区则会发出具约束力意见,若超出范围,则会按咨询文本中的重要视廊内容给予意见。 至于荔枝碗船厂的文物评定程序,按“文遗法”规定,最长的评定期为十二个月,即今年十二月前会有评定结果,知悉各方关心船厂规划及安全状况,冀在咨询中吸纳市民意见后,尽早整合得出结果。 景点承载力要管理 当局亦建议制订景点承载力管理方案。梁惠敏表示,主要针对历史城区中对外开放的文物建筑。郑家大屋现已有类似做法,如上层设人流管控,不能同时超过三十人等,日后会做得更全面。现亦有借助仪器对大三巴作安全监察,日后会结合其他部门就文物影响、人潮疏散方案等推出方案。 【华发网根据澳日、澳门政府网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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