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到涉案药房搜查 海关检获疑冒牌女性保健食品“天喜丸”,日前公佈案情。 拘两男女市值两万六千元 海关根据举报周二在澳门南湾区一家药房及沙梨头区一家贸易行,合共检获636樽疑冒牌女性保健食品“天喜丸”。行动中,拘捕两涉案本地男女。海关表示,检获疑冒牌货若是正货,市值两万六千元。 最高可判半年徒刑 涉案药房负责人为本地男子、贸易行负责人为本地女子,均40余岁。海关將以第97/99/M號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292条(將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之犯罪控告有关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判6个月徒刑,或科30日至90日罚金。 海关早前接获由消费者委员会转介个案,指有消费者在南湾区一家药房购买女性用作调理身体的“天喜丸”,事后发现包装字样及图案与过去购买的有所不同,怀疑买到冒牌货。海关经调查,並核实有关品牌商标,证实已在经济局註册登记。 海关检获疑冒牌“天喜丸”600多樽、合共逾5000粒。 未能证实是否有害 周二,海关派员到涉案药房搜查,在药房內检获108樽、合共有1080粒疑冒牌“天喜丸”。调查过程中,更发现一家位于沙梨头区的贸易行是供货商,同日派员到贸易行搜查,再检获528樽、合共5280粒疑冒牌“天喜丸”。海关表示,疑冒牌货的外盒包装字样及设计图案,均与正货十分相似,消费者很容易误购冒牌货。又称,今次检获疑冒牌“天喜丸”,暂未能证实存在有害物质,但因成份始终存疑,对涉案产品有否危害性非常重视。因此,会送交卫生局作药性分析,保障居民及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海关强调,售卖侵犯知识产权货品属严重罪行,无论透过任何方式售卖,海关均会调查及打击,並將涉案人士绳之于法;违法者可被判处监禁,並留有案底,后果十分严重。所以希望居民勿以身试法。海关呼吁,任何人若发现侵犯知识产权不法活动,可透过电子邮箱(info customs.gov.mo),或24小时举报热线(28965001)与海关联络,提供资料。 药房卖冒牌货当局未解疑 海关周二在南湾区一家药房及沙梨头区一家贸易行检获636樽疑冒牌的“女科专药”“天喜丸”,不法商人为赚更多利润,涉嫌以冒牌货当正货售卖,除影响本澳旅游城市形象,重点是疑冒牌货非日用品,而是“食落肚”成份不明的“药丸”,隨时“食坏人”,不容忽视。 海关今次检获疑冒牌“天喜丸”包装盒与正货有九成九相似,相信一般消费者难以辨別真偽。消费者应到信誉良好的药房购买药品,较有信心保证;也可透过以下海关提供的信息,分辨所购买“天喜丸”是否属正货:一、正货名称为“天喜堂”,疑冒牌货为“天喜牌”;二、正货包装盒背面印有数字条形码,疑冒牌货没印有数字条形码,並写有“香港监制”字样。 消费者难辨真偽 海关破获此侵权案,昨日中午举行记者会公佈案情。然而,传媒非“发稿”机器,对案情有疑问而提问好正常,双方所关注问题不同也属正常。正如记者询问,被拘捕涉案药房男负责人有否承认用假货诈骗消费者?还是连自己也不知道“卖紧假货”?有人竟回应称:“我諗如果任何一个人被人拉咗,自己都唔会承认卖假嘢!”然而,过往警方公佈很多案件时,不少被捕嫌犯均供认犯案,当然也有不承认或不合作的。 再者,今次检获疑冒牌货是“食落肚”,正货盒面更印有“女科专药”字样,记者好自然关心该批疑冒牌货是否中药?还是保健食品?此非海关的专业范畴,回应较“保守”尚可理解,惟有人竟多次强调“今次非真药、假药问题,而是侵犯正货商标权问题”! 事实上,若有不法商人在药房售卖“假药”,就是执法部门“失职”! 【华发网根据澳日、澳门时报採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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