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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作则,不放空炮:曾国藩这样严格管理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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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7 01: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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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廷黻在《中国近代史》中赞叹道:”精神教育是曾国藩终身事业的基础,也是他在我国近代史上地位的特别。他的行政用人都首重主义。他觉得政治的改革必须先有精神的改革。前清末年的官吏,出自曾文正门下者,皆比较正派,足见其感化力之大。“(资料图/图)


咸丰十年(1860)四月十九日,清政府任命曾国藩署理(代理)两江总督(不久即实授两江总督),使他有了管理地方事务的实权。

早在京官时代,曾国藩就十分痛恨吏治腐败。他认为造成道光末年农民起义不断的根本原因就是官吏的贪暴和腐败:“推寻本源,何尝不以有司虐用其民,鱼肉日久,激而不复反顾。”(咸丰元年《复胡大任》信)但那时他只有发言权,没有操作权,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断上书言事,希图说动皇帝采取措施,革除弊政,从吏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全面整顿。然而皇帝收到奏折后,“或下所司核议,辄以‘毋庸议’三字了之,或通谕直省(即各省),则奉行一文之后,已复高阁束置,若风马牛之不相与”。面对这样的现实,曾国藩除了满腹牢骚,剩下的只能是深深失望。

如今,他成了地方大吏,终于可以在自己管辖区域内一试身手了。

为什么要“约法三章”

曾国藩整顿吏治、树立官场新风的一大入手点,就是严格约束和管理好身边工作人员。他在咸丰十年五月二十六日的日记中写道:“早起,与九弟(曾国荃)鬯谈。饭后送九弟回安庆陆营。旋小睡时许。起,写朱谕,谕巡捕、门印、签押,凡三条:第一,不许凌辱州县;第二,不许收受银礼;第三,不许荐引私人,约六百字。”这就是如今收入《曾国藩全集》中的《谕巡捕、门印、签押三条》。将其称之为曾国藩约束和管理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法三章”,是完全可以的。

在《谕巡捕、门印、签押三条》中,曾国藩开宗明义写道:“凡为将帅者,以不骚扰百姓为第一义。凡为督抚者,以不需索属员为第一义。督抚与属员交涉,以巡捕、门印、签押三处为最。明日起旱,经过地方,即是与州县交涉之始。兹特严定条约,愿巡捕、门印、签押敬听而牢记之。”

那意思是说:凡是做将帅的人,都应该把不骚扰百姓作为首要原则。凡是做督抚的人,都应该把不强求索取下属财物作为首要原则。督抚衙门与下属官员联系最紧密、接触最频繁、打交道最多的,是督抚身边的警卫处、门卫及印章管理处、公文收发及办理处。明天早晨就要走旱路,即是我署理两江总督后与沿途州县官员工作交往的开始。为此严格制定本条约,希望巡捕、门印、签押三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并牢记在心。

咸丰十年五月十五日,曾国藩率部离开长江边上的安徽宿松县,沿江东下进军皖南山区的祁门县。开头十多天都是在船上,不和地方官员打交道,身边工作人员想腐败也没有机会;二十七日从黄石矶登岸,由陆路至东流,再赴祁门,与地方官员的接触势必越来越频繁,如果不预先对身边人念“紧箍咒”,在当时那种贿赂公行、政以贿成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之下,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是可以想见的。这就是曾国藩对身边工作人员制定“约法三章”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约法三章”具体内容

据《曾国藩全集·诗文》中的《谕巡捕、门印、签押三条》记载,“约法三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不许凌辱州县。人无贵贱贤愚,皆宜以礼貌相待。凡简慢傲惰,人施于己而不能堪者,己施于人亦不能堪也。往尝见督抚过境,其巡捕、门印、签押及委员(委任办理某项事务的人员,这里指曾的秘书和参谋)等,见州县官皆有倨侮之色、严厉之声,实可痛恨。今当痛改恶习。凡见州县及文武属员,总以和颜逊词为主,不可稍涉傲慢,致启凌辱之渐。

第二,不许收受银礼。凡自爱者,丝毫不肯苟取于人。凡收人礼物,其初不过收茶叶、小菜之类,渐而收及鞍马、衣料,渐而收及金银、古玩。其初不过投赠之情,渐而笑索授意,渐而诛求逼勒,贿赂公行,皆始于此。嗣后我巡捕、门印、签押务各自爱,不准收受丝毫礼物。即茶叶、小菜、至亲密友赠送微物,若非禀明本部堂再三斟酌者,概不准收。倘有隐瞒收受者,重则枷号棍责,轻则递解回籍。

第三,不许荐引私人。凡巡捕、门印、签押,势之所在,人或不敢不从。或其亲族,或其旧识,或荐至各将营盘,或荐入州县衙门,纵有过失,互相隐蔽,勾通袒护,为患甚大。自此次告诫之后,概不准荐人入将领之营,入州县之署,亦不准各营各署收受。

认真阅读“约法三章”,可以看出,在防止身边人以权谋私、树立领导机关良好形象方面,曾国藩确实用心良苦。在他看来,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官僚主义作风,不仅会在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形成一堵无形的墙,而且容易使人对政府失去信任并产生距离感,影响和危害不容小视。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必须从领导机关的窗口单位和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做起,只有树立平等待人意识,才能建立良好的上下级关系。其次曾国藩深深明白,督抚身边的工作人员如果要搞腐败,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私自收受他人财物,二是通过不正当手段给亲朋好友安排工作。为此他不仅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制定了严厉惩罚措施。所以这个“约法三章”虽然只有三百来字,却把问题的性质和危害、需要达到的目的和制定本条约的必要性等等,都写得清清楚楚,讲得明明白白,操作性特别强。

约法三章,并以自约

为了保证“约法三章”得到认真执行,曾国藩写完三章正文之后,紧接着又添加了一段文字:

以上三条,巡捕、门印、签押三处各写一份,贴于座右。如其自度不能,即趁早告退;若其在此当差,即小心凛遵。本部堂既告诫尔等,亦加倍自行儆惕。凡接见文武属员,无论大小,虽至佐杂外委,亦必以礼貌相待,断不以厉色恶声加人。至送礼物者,一概谢绝不收。无论茶叶、小菜,以及裁料、衣服、书籍、字画、古玩、器皿、金银、食物,均皆不收。亦不荐人入武员之营、文员之署。此三者,本部堂若犯其一,准各随员指摘谏争,立即更改。

意思是说,曾国藩不仅将“约法三章”全文各写一份,分别贴于巡捕、门印和签押三个部门的显眼位置,让人人见得着、记得住,而且特别强调:如果有人觉得自己做不到这三条,就请趁早辞职离开;如果继续在此任职,就要小心谨慎遵守。紧接着他又郑重承诺说:我既然约束告诫了你们,自己当然要加倍儆惕并带头执行。今后凡是接待文武属员,无论官大官小,哪怕是跑腿送信、打扫卫生的勤杂人员,也必须以礼相待,绝不用恶劣态度对待他们。至于所送礼物,一概谢绝。不管是茶叶、小菜,以及布料、衣服、书籍、字画、古玩、器皿、金银、食物,统统拒之门外。也不将亲朋好友引荐到军队和州县衙门里。这三条,我如果违犯其中任何一条,都恳请大家批评指责并立即改正。这席话可谓秤砣跌钢板——落地有声。

而在“约法三章”制定前一天的五月二十五日的日记“附记”里,曾国藩还特别注明了八个字:“约法三章,并以自约。”可见制定《谕巡捕、门印、签押三条》的头一天,曾国藩就明确了此文的“约法三章”定义,同时认真考虑了严以律己问题,第二天起草文稿时,他自然而然添加了这段“自约”文字。要求身边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这样的领导谁会不服?

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约法三章”颁布之后,曾国藩身边人表现如何,因没有看到有关历史记载,所以不敢妄加评论。但曾国藩对他自己,则绝对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咸丰十年六月十一日抵达祁门县之后,县令黎福畴为表心意,特意将“刘石庵、翁覃溪二公在闱中所书手卷”赠送给爱好书画古玩的曾国藩。此物虽是“祁门三宝”之一,但曾国藩欣赏一阵之后即原物奉还。

第二年正月二十二日,休宁县令瞿福田登门拜访,也送了两件字画作品给曾国藩,一是“《右军帖》一本”,二是“赵侍制仲穆所画《飞白竹》”。曾国藩欣赏鉴定之后,断定《右军帖》为“唐刻”,实为“稀世至宝”;《飞白竹》“上有施愚山、沈绎堂诸先生题跋,亦可宝也”。看到这两件宝物后,曾国藩虽然觉得自己“行年五十有一,得见此奇,可为眼福”,但还是“以世间尤物不敢妄取,审玩片刻,仍亦璧还”。

对于自己十分钟爱的字画作品,曾国藩尚且坚决奉还,他人送来的其他礼物自然更不会让他心动了。曾国藩弟子和秘书赵烈文的《能静居日记》记下了这样的一段话:同治六年(1867)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赵烈文和曾国藩在金陵两江总督官署闲聊,谈话间赵烈文突然问道:“在师署中久,未见常馔中有鸡鹜,亦食火腿否(我在老师的总督衙门待了这么久,在平常的饮食中还没有见过鸡肉和鸭肉,老师也吃火腿吗)?”曾国藩回答说:“无之。往时人送皆不受,今成风气,久不见人馈送矣。即绍酒亦每斤零沽(没有。过去有人送,我都拒绝了,现在已形成风气,好久不见有人送了。即便是绍兴酒,也是每斤零买着喝)。”赵烈文说:“大清二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曾国藩说:“君他日撰吾墓铭,皆作料也!”说完两人都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

拒收礼物形成习惯和风气之后,下属们还会再讨曾国藩的无趣吗?自然不会。否则岂不是找骂吗!

对于“约法三章”中郑重承诺的“不荐人入武员之营、文员之署”,这里也有一个例子。同治二年(1863),曾国藩在一份来文上批示说:“本部堂治事有年,左右信任之人,湘乡同县者极少。刘抚部院相从三年,仅保过教官一次。近岁则幕僚近习并无湘乡人员,岂戚族乡党中无一可用之才?亦不欲示人以私狭也。”原来此前曾国藩收到他的老秘书、如今在江西盐务督销局主持工作的程桓生的一份报告,禀告到任后的人事安排及其职务待遇。他发现程桓生带去的四个随员,竟有三个是同县乡亲,于是毫不客气地批评程桓生“初政即偏于私昵”。接着,曾国藩又拿出自己的事例告诫程桓生:“我居官多年,身边极少湘乡老乡;即使是现在官居陕西巡抚的刘蓉,既是我的密友,早年又在我的幕府工作过三年,出生入死,患难与共,但我也只保举过他一次,并且只是保举教官。此外,这些年我所任用的幕僚和身边其他工作人员,没有一个湘乡人。难道是我的亲戚朋友和老乡同学中没有一个可用之才?目的无非是示人以公和规避嫌疑啊!”没有过硬事实依据,敢在老秘书的来文上信誓旦旦地写下这种批语吗?由此可见曾国藩担任两江总督后,确实没有将亲朋好友引荐到军队和州县衙门里。

既有“约法三章”严格约束,曾国藩又如此高度自律,身边工作人员还敢以身试法吗?历史证明,出自曾国藩门下的官员,修养都比较好,作风都比较正派,远不是他人门下出来的官员可比的。这就是俗话所说的“蓬生麻中不扶自直”。正因如此,所以中国现代历史学家和外交家蒋廷黻先生,才会在《中国近代史》中发出这种赞叹:“精神教育是曾国藩终身事业的基础,也是他在我国近代史上地位的特别。他的行政用人都首重主义。他觉得政治的改革必须先有精神的改革。前清末年的官吏,出自曾文正门下者,皆比较正派,足见其感化力之大。”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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