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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投资计划开空壳公司获临时居留
廉署:多宗投资移民涉伪造文件
“澳门身份”除可享澳门福利外,在置业时,还不必缴纳针对非澳门居民的额外10%的印花税。廉政公署去年查处了多宗涉伪造文件向贸促局申请投资移民的案件。
假“股东”伪造文件
个案摘要提到,一名内地人以某手信店股东身份,透过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的“重大投资计划”取得澳门临时居留。但经廉署调查发现,该名人士捏造所谓的投资计划,不仅从没在手信店作出任何实质投资,亦没有参与手信店的生意营运,且与该公司的资产毫无关系,其本人既非手信店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亦没有在手信店担任职务或收取报酬。为取得在澳门临时居留所必需的法定文件,该名人士还冒充手信店的董事总经理身份签署有助其申请的声明书,以及递交一份伪造的学历证书。
上述人士的行为涉嫌触犯《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法律》规定的伪造文件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贸促局职员助移民
至于另一个案,廉署调查发现,三名内地居民委托一名曾任职贸促局的职员作为中介人,并在该人的一名亲属协助下,于澳门分别设立公司及购买物业单位,以此为依据向贸促局申请“重大投资移民”临时居留许可并获批准。及后,该三名申请人及家团成员更取得澳门居民身份证。
然而,廉署调查发现上述公司皆为空壳公司,实际上没有营运、没有雇员,所谓的营运地址一直出租予他人使用。有关人士涉伪造文件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劳局督察索贿事败
另外,经劳工事务局转介、廉署调查,侦破一宗劳工局督察索贿案。案情指出,该督察在一次巡查行动中,发现有公司的外地雇员涉嫌“过界”工作,以及公司东主没有按规定向外地雇员支付住宿津贴。该督察于是透过中间人,邀约公司东主到内地会面,表示可解决有关违规问题,索取五万元贿款,但被东主当场拒绝。
涉案督察索贿失败后,还在处理涉案公司的卷宗时知法犯法,不但没有如实反映涉案公司的违规事实,更故意隐藏多份文件,以图向上级隐瞒及平息事件。该名督察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典》的受贿作不法行为罪、公务员所实施之伪造罪及滥用职权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要求相关部门检视流程全力配合廉署
经财司长:依法严处违法违纪人员
就廉政公署工作报告中揭发有 “重大投资移民”申请人涉嫌伪造文件申请临时居留许可的个案以及劳工事务局一名督察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和伪造文件的案件,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对此高度重视,并已分别指示贸易投资促进局对“重大投资移民”申请审批的流程作更深入的检视,进一步完善临时居留许可的审批程序,以及劳工局全面检视内部工作流程和管理,加强培训员工的廉洁意识,并严格要求人员奉公守法,紧守公务员职责。同时亦要求两个部门全力配合廉政公署的工作。
在现时的实务中,贸促局对“重大投资移民”申请个案进行的审批,需要详细分析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如在审批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会要求补充资料,再作核实。一旦发现申请卷宗出现不规则行为,就会把有关卷宗转介相关的部门跟进处理。如果申请卷宗出现违法的迹象,贸促局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跟进。今次廉政公署公布的个案中亦包括了由贸促局收到举报,主动移送检察院跟进的个案。
相关人士须负刑责
当发现申请人以欺诈手法取得临时居留许可,贸促局将按照既定程序取消有关人士的居留资格,同时,有关人士亦需负上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此,亦呼吁申请人切勿存有侥幸心态,以身试法。
涉案人员终止职务
另一方面,劳工局早前接获市民投诉,指该局有人员涉嫌利用职权从事不法行为后,随即主动向廉政公署举报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同时,劳工局已按司法机关要求,终止涉案人员一切公共职务,并已就有关个案展开内部纪律调查程序。经济财政司司长强调对任何职务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一旦证实有人员违反法律,定必严肃依法处理。同时已指示劳工局秉持廉洁诚信的工作宗旨,全面检视内部工作流程和管理,加强员工廉洁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并严格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奉公守法,紧守职责。
延伸阅读:文化局戏剧学校涉聘黑工
音乐学校强迫教师“埋单”滞销门票
文化局是廉署报告的“常客”,在昨日公布的年度工作报告中,该局再被点名。除规避中央招聘违法请人的“原罪”外,文化局辖下学校被揭聘请“黑工”导师,另一学校则强迫教师为滞销的表演门票“埋单”。
称聘用无需获许可
廉署在跟进文化局以取得劳务方式大量聘请工作人员的专案调查中,发现该局在未有许可文件的情况下,聘请两名“黑工”在演艺学院的戏剧学校任教,涉违反聘用外地雇员的法律。
案情指出,文化局辖下的戏剧学校开办多班舞台化妆和演讲课程,并以本地难以聘用合适教学人员为由,自2011年起透过取得劳务的方式,聘请两名香港居民担任课程导师,每期三或六个月,每星期授课一次。至2016年底,两人总共收取的授课报酬分别为47万澳门元和26万澳门元。
文化局指上述聘用属“邀请非本地居民从事学术活动”的例外情况,因此无需取得工作许可。但廉署分析后认为,有关规章所指的学术活动,主要是指邀请非本地居民来澳参加研讨会或工作坊等活动,而案中两名香港居民正式受聘于文化局,按照既定的课程计划定期在澳门进行教学活动并收取报酬,必须预先取得工作许可,否则便违反法律。
经通报后,劳工局回覆廉署表示,有迹象显示上述聘用违反有关聘用外地雇员的法律规定,已依法作出跟进处理。
另外,廉署收到举报,指文化局辖下的音乐学校举办音乐会,由于售票情况不理想,校方强迫教师先行出资购买门票,然后再向学生、家长及亲友推销。最终16名教师共购买了195张音乐会门票,总值一万一千七百澳门元。
行政指令强迫购票
廉署认为,透过行政指令要求教师购买音乐会门票再推销给学生或家长,不仅超出教师应有的工作范围,而且对学生及家长造成无形的压力。此外,据调查,某些教师在购入门票后并未转售或赠送,而是直接弃掉,所以有关做法并不能必然提高上座率。文化局后来回覆指出,会就演艺学院辖下学校筹办类似活动的宣传和购买门票事宜制订指引,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杨子健:涉事两导师没再邀请
就廉署昨公布文化局两报告内容,文化局副局长杨子健昨回应事件时称,局方定必配合廉署相关工作。由于案件处于司法调查程序,现不方便透露太多,重申涉事两课程导师于2016年6月至2017年已没有再邀请来澳。强调当局有错当改,依法办事。
他另指出,关于演艺学院音乐学校领导强迫教师定额包销音乐会门票一事,局方去年知悉情况后,即责成校方不可再有同类情况出现,并向学院三校作出购票宣传及指引,强调内部要严格管理。
杨子健重申文化局高度重视廉政公署的意见,并依法开展所有工作,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亦会持续检视内部工作流程,积极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局内人员的守法和廉洁意识,严格恪守公仆之义务和精神,尽心尽力为公众服务。
一于监狱服刑一送交检察院
治安警:两违法警员已依法处理
就廉政公署日前刊登的《2017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中,有关治安警察局两名警务人员涉嫌欺诈及伪造文件的两宗案件,治安警察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涉嫌欺诈案件的男子姓余,治安警察局前首席警员,2002年入职,2018年3月撤职。上述人士亦曾于2016年1月因涉及犯罪集团、公务员袒护他人、受贿作不法行为罪被捕及停职,现时已于监狱服刑。
另一宗涉嫌伪造文件案件的男副警长姓廖,1994年入职,任职行动部门。两名嫌犯分别触犯相当巨额诈骗、违反司法保密、伪造文件及诈骗罪被送交检察院处理。
就事件,治安警察局表示痛心,已对前首席警员及现职副警长展开纪律起诉。同时责成辖下各单位加强对人员的监督,且作出严正训示。治安警察局一直重视警务人员的纪律操守,倘证实有人员作出违法违纪行为,必定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来源:澳日、澳门新闻局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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