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参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发布《“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以下简称《概览》)。 《概览》在综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2016)》与相关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的基础上,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等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进行了编译和梳理。《概览》国家名单来源于中国一带一路网(www.yidaiyilu.gov.cn),大体按照东亚、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非洲、欧洲的地域顺序进行排序。 《概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为参与“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活动的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更丰富的参考信息,推动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让“一带一路”更好造福沿线各国人民。 《概览》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文翻译授权,但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官方中文翻译。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并将对《概览》进行定期更新,将继续为市场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有利的外汇政策环境,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协同联动发展。 同时,针对部分企业盲目冲动投资的行为,外汇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企业“走出去”要良性、健康和理性,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贸易投资活动,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谨慎决策、突出主业,坚持互利共赢与共同发展。 附件2:《“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正文https://www.yidaiyilu.gov.cn/wcm.files/upload/CMSydylgw/201807/201807301047052.pdf
文章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经济日报、中国网财经新闻等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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