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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网络图片、林郑月娥Facebook
「位卑不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这是南宋词人陆游在50多岁时写的两句诗,充分显示陆游的爱国情操。笔者有幸,不是生在国家被人欺负屈辱的年代,但亦时刻不忘要「做好自己,报效国家」。 近日笔者因为某出版社在书展期间推出金庸全集,笔者几番犹疑,还是买了; 主要是金庸小说洋溢爱国主义情怀,其中神鵰侠侣中郭靖在襄阳城头对杨过说:「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笔者年轻时对这两句感受很深。
一句「遗憾」不能了事
回说近日事件,FCC竟然在我们国家的物业内构建平台,让港独大放厥词,并且立下极坏先例。 这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难道今天还是八国联军的年代,我们仍然要抑洋人鼻息?再讲一次,此事不涉「新闻自由」,你们洋人硬是要宣传港独,大可以用其他方法例如专访等形式,犯不着在我们国家物业内(特区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特区政府物业当然是国家物业)构建平台,这麽具挑战性!
倘若我有资格向林郑特首进言,我一定会建议她不可对这事掉以轻心。 这属「大是大非」,是一个特首是否称职的考卷。对一个以民族主义号召起家,正在努力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央政府来说,当有机构在政府物业内构建平台分裂国家,而你若只是「遗憾」了事,最後感到「遗憾」的,只会是你自己。
倘若特首最终不能依《基本法》和现有法律(外交部声明语)去制止这场演讲发生,那麽14/8周二早上特首在行政会议前例行见传媒的场合,宜明确表示「若港独演讲会真的在当天如期举行,政府只能依法启动收回FCC会址,与此同时立即公布政府批出土地给FCC的契约全文」。理由是:因租客(即FCC) 涉嫌违反香港法律,进行分裂国家活动,故特区政府只能启动收回程序。 这样做一定有法律挑战,对方会上诉至终审法院,林太亦不妨明言,必要时寻求人大释法。
这样做,林太当然要付出政治代价。但一方诸候,守土有责。分裂国家对香港是伤筋动骨的大事。全球任何国家都不会容许分裂国家,这是真正的「普世价值」。港人若不谅解而要令林太民望受损,林太也只能硬啃。这是一个有气节中国人所应为。 大是大非前,若只是考虑个人得失,那气节何在?文天祥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後,庶己无愧」 而我相信林太是上一代AO群中爱国的人,只是手法可能较笔者上述建议更高明。
应自问是否对得起国家
笔者只是一介平民,未曾当过「天子门生」的AO,算不上他们眼中的精英; 故笔者的评论和建议,不值某些AO们一顾。但笔者经常抚心自问,倘若有一天,我快要闭目时,我会问自己三个问题,而又能得出满意答案吗:
我自己一生的行为对得起国家民族?
我有对分裂国家的行为视而不见吗?
我有对分裂国家的行为,遏尽全力去阻止和追究吗?
笔者无权无势,但笔者一定会?言责去阻止分裂国家。「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当然AO的训练是没有这句的。
【作者: 冯炜光 图文整理:华发网Ma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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