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截至10月底,十年来已共查处高通案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55件(资料图片)
自2008年8月1日起,中国《反垄断法》实施至今已十周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秘书长甘霖16日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中国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已累计罚款超过110亿元(人民币,下同)。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执法。中国反垄断执法获得国际社会的充分认可,成为与美国、欧盟并列的全球三大反垄断司法辖区之一。
甘霖透露,截至上月底,十年来已共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55件,累计罚款超过110亿;审结经营者集中2437件,审结交易总金额超过40万亿。通过不断加强反垄断执法,促进形成了全国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同时,也在提高执法效率。以经营者集中执法为例,目前简易案件基本在初步审查阶段(30天)内审结,案件在初审阶段审结率较2008年提高85%以上。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规则的谈判和调整。甘霖表示,目前在中国─瑞士等8个自贸协定中已经设立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专章。中国与美国、欧盟、澳洲等28个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机构商签55个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文件。
外企占一成 无选择性执法
中共十九大提出要「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今年,中国政府对原来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原工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职责进行整合,新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表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执法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执法实践来看,执法机构的案件中既有内资企业也有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占大多数。从原工商总局查办的垄断案件中,国有企业被查的案件最多,占到了41%,外资企业只占10.7%。」吴振国特别强调,法律面前一切企业平等,不存在针对外国企业的特殊规定和特殊政策。
内地香港加强合作护公平
吴振国当日对大公报介绍,内地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与香港的竞争委员会有着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每年都有互访的计划和工作安排。上月,反垄断局就参加了香港竞争委员会举办的国际竞争会议。他表示,内地和香港在竞争政策领域和反垄断执法领域还将继续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外还透露,正在推进《反垄断法》修订和配套立法,所谓「修订」,就是要「大改」,以适应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目前,已经形成修订研究报告和修订草案。
【华发网根据大公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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