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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学基金会昨日举行「基本法回顾与前瞻」专题座谈会,同时就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进行本地立法展开讨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立法会议员何君尧,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等出席。他们认为,政府若就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将会对於国家安全的标准提出规范,对於国家及香港而言均是好事。他们建议可在本届立法会会期内尽快通过二十三条立法,直言现时会是最好时机。
谭惠珠昨日出席座谈会,被问及本届政府是否应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时,她表示应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决定,但自己认为回归时已应要立法,强调如果香港情况许可,及林郑月娥认为应该有进展可以做有关工作,时机便会适当。
梁美芬以「二十三条立法面对的障碍、挑战和契机」为题演讲,指二十三条立法最重要的初心是条文的第一句,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有关叛国行为,强调这是中央对香港的信任,授权香港特区政府根据自己的政治文化与实际情况自行立法,保障国家安全。
「无法可依」易被钻空子
她指,二十三条立法在2003年时被妖魔化,亦是反对派将法律问题政治化的突出例子。她批评有人在二十三条连详细讨论的空间仍未有,就别有用心将二十三条妖魔化。
她又批评部分人只考虑高度自治而未有考虑国家安全,指现行法律未有规定何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法律空子。因此,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确保香港没有这些鼓吹分裂国家的行动。
她直言,特区政府在议题上的准则越模糊,就会让越多人以为「港独」无罪。正因为一些年轻人受到煽惑、误以为参加违法「占中」无事,从而引发另一场的「旺角暴乱」,一些年轻人被依法判囚,大好前程毁於一旦。
她强调,在法律上如果能够清楚说明,无论从保障国家安全层面,或是香港自身,对任何人都是好事与更合理。
她指出,没有一个主权国家能容许自己的领土没有保障国家完整的法律,现时是就二十三条立法的时机,「冇任何国家会冇限期咁等。」
何君尧就以「应立即为二十三条立法,设立具体时间表」为题演讲,指「没有最好的时机,只有应当做与不做」。他认为现时正是最佳时机推动二十三条立法,在政治层面上,现时立法会内建制派拥有42票,其中只要有36票就足以推行议案,而在时间方面,因第六届立法会仍有近两年时间,因此时间是足够的。
倡明春推草案 2020年5月表决
对於有人提出要对二十三条立法审时度势,他直言是「要度几耐都审几耐」,直言是犹豫不决,他认为若已认清形势,就应当机立断。在时间表方面,他认为应尽快开始,期望在来年第一季或4月份开始推出草案,在2020年5月审议表决。
他还认为,现阶段毋须再进行公众谘询,因原则性的条文已经订定了香港政府有权就二十三条自行立法,早先於2012年亦有对国安法进行谘询。
马恩国演讲时亦表示,由於香港目前并未有对分裂国家行为有效的法律的条文,因而对违法「占中」等行为未能即时处理,二十三条立法正可针对相关行为。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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