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是「国家宪法日」。在特区政府和中联办共同支持下,香港励进教育中心昨日举办2018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这是香港特区连续第二年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在座谈会上作主旨演讲指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是香港回归後的基本事实,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充分的法理根据和成功的实践经验,不应基於任何目的、任何理由而被忽视、被曲解、被破坏。他希望香港社会以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广泛持续地开展宪法和基本法的推广、教育活动,不断培育和增强香港各界特别是公职人员正确的国家观念、民族观念和宪法观念,为宪法和基本法在香港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外交部驻港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副政委陈亚丁,中联办副主任陈冬,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主席范徐丽泰等出席座谈会。林郑月娥、王志民并致辞。
阐述宪法基本法关系四要点
座谈会以「国家宪法与改革开放」为主题,沈春耀作主旨演讲。他围绕座谈会主题,重点从三个方面介绍中国宪法制度有关情况和内容,分享学习体会。首先,他回顾中国近现代百多年来社会发展的艰难曲折历程和发生的历史性巨变,指出宪法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和历史经验的总结。宪法自1982年公布施行後,先後5次修正,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其次,他指出,宪法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法治保障,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宪法确立了国家的领导核心力量和指导思想;宪法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宪法促进了国家现代化建设;宪法推动了法治中国建设;宪法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再次,他指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并分享宪法与香港基本法关系的四个要点: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一国两制」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就是国家宪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和各国家机关、各有关方面,都要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第二,宪法是香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效力来源。从法律位阶上看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宪法是上位法,是「母法」,基本法来源於宪法;基本法是下位法,是「子法」,从属、派生於宪法。香港特区不存在一个脱离国家宪法的「宪制」,也不存在一个脱离国家宪法的「法治」。
第三,香港回归祖国後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作为国家根本法、最高法的宪法,与作为香港特区各种制度、政策和法律依据的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了特区政权架构、政治运作、法律制度、社会治理的宪制基础。宪法和基本法的共同构成、共同实施,是香港特区宪制基础、宪制秩序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徵。只讲某一个方面或者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是不完整、不准确的,也不符合香港回归以後的实际情况。
第四,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的题中应有之义。香港回归21年的历程充分表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在实践中有效实行、有效运行,展现出独特的、巨大的制度功效,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提供了有力的宪制保障。
「一国两制」事业进入新时代
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意味着「一国两制」事业也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根据新的实践完善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绝不能含糊。
他强调,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同时,在「一国」基础上,尊重「两制」差异,善用「两制」之利,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也是非常明确的。
他表示相信,我们完全有信心在宪法和基本法的引领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港方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常委及各专委会主任、驻港中资企业及传媒代表、特区法律界人士,以及来自全港25所中小学校的师生代表共500余名嘉宾昨日参加座谈会。
【华发网根据文汇报采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