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官场超级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危害社会触目惊心,公检法出现警匪一家现象天地不容:以原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及其扶植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凌驾于党和政府及人民之上,明目张胆违法犯罪竟长达十多年】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听命于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这个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真相大白已七年多,甚至中央巡视组于2019年11月初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举报材料分别转被巡视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检至今仍不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徐州市泉山区委扫黑办和泉山区公安扫黑办拒不执行中央扫黑办多次扫黑除恶指令,至今仍疯狂充当以徐鸣为保护伞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知识分子科教小区,胡锦涛等多位党和政府领导曾视察该小区。 一、多次合法罢免居委会主任刘永修,遭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包庇 2005年初选出的居委会由刘永修等主任、副主任、委员五位正式成员组成, 2005年10月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委员被排挤出居委会,不久又有一名委员被排挤出居委会,2007年初风华园居委会只剩下二位正式成员(刘永修和原刘永修家的保姆)。从2005年10月开始,风华园居委会正式成员数量,已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的居委会正式成员“五至九人”的标准。仅有两个正式成员的“居委会”,还能否称之为居委会?谁敢站出来说这样的“居委会”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可是,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年1月10日68.18%的居民小组长再次签名,要求召开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均遭到顽固抵制。三年来,刘永修的“居委会”没有召开过一次合法的居民会议,它在风华园早就丧失了公信力。(合法的“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忍无可忍的居民,向徐州市中级法院起诉徐州市职能部门不启动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程序这一行政不作为,遭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阻止,徐州法院不给立案。 二、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潘增奎,被刘永修扶植,企图操纵其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 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潘增奎贩卖私盐3万余吨,这是一起全国贩卖私盐数量最大的贩卖私盐案,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十大腐败案之一。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潘增奎立案侦查,认定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徐州市云龙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对潘增奎贩卖私盐3万余吨立案。 翟山派出所民警到云龙区检察院调查,翟山派出所公函说得很清楚,翟山派出所公函全文如下(楷体部分): 情况说明 2012年10月16日上午,泉山分局翟山派出所民警尹建峥、李伟民前往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查阅潘增奎“有无贩卖私盐的行为或者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侦办”的有关材料。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查阅档案室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1993年至1999年,潘增奎任徐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期间,擅自从山东潍坊地区调进私盐3万余吨到徐州地区销售”。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9月25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潘增奎立案侦查,2003年10月2日将潘增奎取保候审,2003年11月24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经联系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原办案人员,称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期。对此,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既不愿出具证明,也不同意复印卷宗材料。 特此证明。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章) 2012年10月16日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函《情况说明》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公开30张证据图片,可通过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也可看网页:http://bbs.china168.biz/thread-1027581-1-1.html 从翟山派出所公函十分明显看出潘增奎违法犯罪,这起中国最大非法贩卖私盐案的罪犯,包括主犯潘增奎在内全部逍遥法外,这是徐州官场腐败十分严重的写证: (1)所谓超过追诉期是假的: 刑法第87条规定最短的追诉期是五年,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公安公函称99年还在贩卖私盐,03年9月25日检察院立案,明明白白在五年追诉期内;事实上,一直到案发的03年,潘增奎还在贩卖私盐,不存在超过追诉期问题。 (2)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3)潘增奎取保候审期间,被风华园黑恶势力非法操纵成风华园党委副书记,潘增奎纠集敌视党和政府的刑满释放的,潘增奎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至今逍遥法外。 刘永修对潘增奎如获至宝,为了使潘增奎逍遥法外,刘永修把正在被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潘增奎非法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黑恶势力本质暴露无遗。但刘永修仍不罢休,把潘增奎操非法纵成居委会主任,出面掌管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刘永修退入幕后),一场正义与邪恶战斗在风华园打响。 刘永修采用暗箱操纵、突然袭击的手段,强行推举社区党委副书记、负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做刘永修的继任者(风华园居委会主任)的阴谋破产之后,刘永修等人千方百计寻找借口,制造一系列障碍,妄图剥夺居民的民主权利,无限期非法把持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这是最恶劣的不文明行为,最严重的不和谐现象,是对市委市政府2008年1月底前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的明目张胆的对抗。 三、三次操纵选举,通过无效选举,强行把2003年徐州市十大贪腐要案首犯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从2008年1月至2008年7月,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二次违法选举被市民政局叫停;2008年10月20日启动第三次选举,再次违法操纵,通过无效选举,强行把2003年徐州市十大贪腐要案首犯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黑恶势力面目暴露无遗。 1、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成立非法组织: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并私刻公章,赤裸裸明目张胆非法操纵选举 在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操纵下,2008年1月非法成立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在2008今年1月企图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定性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居民举报后,徐州市民政局认定其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委员会均为非法。 非法组织风华园选举委员会公告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2 2、2008年10月23日黑恶势力非法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以风华园社区党委名义不但变相非法指定候选人(泉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中明文规定:不允许指定候选人),而且监票、计票、唱票全部由指定的候选人承担,明目张胆操纵选举到了极不要脸的地步。 3、国家关于居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泉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有严格规定,当选人得票必须过半。尽管刘永修操纵潘增奎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的选举,没有一个候选人得票过半,按照法律法规及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该次选举必须宣布无效。但潘增奎竟然成了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充分暴露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 这里要强调指出的是: (1)对非法指定候选人潘增奎的介绍是:潘增奎,男,中共党员,退休干部(原市盐业局副局长),现任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十分明显故意隐瞒潘增奎被检察院和公安部门查处的这段最为重要的经历。有关人员基本情况由照片为证,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3 (2)非法指定的候选人潘增奎是总监票人,有公示的监票、计票、唱票人名单为证,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4 (3)潘增奎03年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刘永修为了掩盖其违法犯罪的需要,08年1月企图明目张胆操纵为潘增奎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被举报人王培荣等举报和在风华园及网上公开揭露。举报人向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副书记张蕴慧、及副主任杨莹等举报潘增奎03年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包庇纵容,(张蕴慧副书记)称贩卖查获的私盐并私分其赃款是集体决定的,称集体犯罪不是犯罪,真实荒唐之极,这是徐州泉山区现状。 (4)潘增奎03年明明白白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风华园有人知情,而且已被大量举报和揭露,刘永修还要明目张胆操纵潘增奎为徐州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对刘永修说不是难事,因为一些官员已堕落成为其奴才,警察、基层党组织成为其利用的工具。手段十分卑鄙、极其恶劣。 (5)采用“黑色恐怖”,一手遮天 风华园由于选举前没有公布选举办法,也就是没有选举办法的所谓选举。 动用警察数十人次和泰山街道办事处出动近二百人,以“破坏选举”为名不允许居民在公告栏等风华园的场所发表意见,以“破坏选举”不允许居民推荐群众组织的候选人,非法剥夺居民的推荐权。非法剥夺居民对潘增奎提出意见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也剥夺居民的知情权(全面了解潘增奎情况)。采用黑社会的手段,如威胁,撕居民用正常手段介绍推荐建议的候选人材料,非法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力; 居民反映:“别的小区标语,都是热烈欢迎居民参加选举,而我们这里不是制裁就是严惩”。选举前风华园内拉了16个横幅标语,只有南门、东门两条内容是动员参加选举,一条是‘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另一条是‘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这两条虽然是谈到民主权利,但事实却相反。其余横幅不是“严厉制裁破坏选举行为”就是“破坏选举行为要依法制裁”,把风华园居民当成敌人。 (6)十月二十日晚,居委会张贴公告,利用在绝大多数居民上班没有时间参加选举的情况,搞突然袭击,定在十月二十三日投票选举。 名为一户一票的选举。实际上剥夺了许多居民的投票权,尤其是很多人因白日上班,未领到票。据业主委员会抽样调查初步结果:17.5%居民没有收到选票,风华园以3500户计算,可以推算出风华园多达612.5户没有收到选票。 因为选票故意无编号,故意领票不用签字。居民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也有人领重票,有证据证明多的一户竟领到四张选票。还发现有拦路发票、一人多票多投现象。 由于选举前没有公布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又未按照选举法双过半,虽然无一人过半数,而自己决定采取‘简单多数’的办法(不论得票多少,从多到少当选),产生了当选人。这些票也无法相信真正是居民自己投的又是连夜唱票计票,无选民监督,谁能相信这个选举没有舞弊呢? 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没有做到一户一票的选举,而且是没有选举办法的所谓选举。 四、公开列举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二类证据,揭开被三千居民联名签名多次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真相 为了简明扼要,这里仅举二例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证据,充分证明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1)自诉人刘永修为主任的风华园居委会,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不知情情况下,非法把业主公共用房出租,并非法私分房租,(自2005年3月21日起收取房租),明目张胆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因为该房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财产,所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不敢写明是具体地点,但在《补充说明》中明确写明了出租的房屋是风华园物业楼二层)。 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刘永修签名的《补充说明》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5 用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能证明: 1、刘永修非法出租风华园物业楼二层并私分房租,发生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代管出租业主公共用房之前; 2、刘永修没有把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交给风华园业主委员会。 所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和揭露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贪私分风华园业主公共收益铁证如山。 (2)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代管出租的业主公共用房,用收赞助款取代的租金手段,非法侵贪业主公共收益房租(该赞助款实为租金,刘永修在《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中出租房不收租金,收给居委会的赞助款,非法侵贪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 风华园文化活动中心楼102室《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6 刘永修连做人起码的诚信也没有,企图擅自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弄虚作假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遭到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的举报和揭露。 2、犯罪分子潘增奎伙同张尊全、张志熊等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街道办事处甚至徐州市委竟为这帮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造成严重损失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自诉人疯狂打砸抢犯罪破坏公共财产多段录像,其中2011年4月30日,自诉人张志熊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屏公告栏的录像。 犯罪分子潘增奎伙同张尊全、张志熊等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王培荣举报,街道办事处花8千元买单,他们继续打砸抢,王培荣向市领导反映,市委花1500元买单,结果第三次打砸抢,直接损失超过二万元,均因有保护伞而逍遥法外。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办事处和市委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的发票证据,王培荣还向泉山区法院提交办事处用政府钱购置二台电话机为张志熊打砸抢买单证据。 王培荣在提交泉山区法院《答辩状》19页指出: “详情看录像和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向泉山法院提交的起诉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的《行政诉状》。这里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定一周内必须受理的行政诉讼,王培荣2011年8月26日交到泉山法院立案庭,至今既不受理开庭,也不给不予受理裁定书。法律没有能坚守社会底线,导致黑恶势力越来越疯狂。” 所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和揭露自诉人张志熊打砸抢铁证如山。 惊爆徐州市委等领导用万元公款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的触目惊心黑幕,揭露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超级黑社会本质 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超级黑社会扶植风华园黑恶势力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提交了数十段录像证明王培荣举报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的真实性,但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在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播放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真实性的录像,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竟敢狗胆包天故意颠倒黑白以王培荣散布自诉人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作为定罪结论,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判刑一年半。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社会公开提交一审法院泉山法院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录像和录像截图图片,揭露徐州法院狗胆包天颠倒黑白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下面以王培荣向泉山法院提交了自诉人张志雄等暴力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电子屏的录像为例说明: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挂在物业楼外墙正常使用的电子屏,2011年4月12日遭到不是风华园业主的自诉人张志雄和自诉人刘永修薛长玲非法操纵成非法居委会主任的潘增奎等暴力抢劫,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赶到现场制止,张志雄等故意把电子屏砸向王培荣头部,电子屏被砸烂,王培荣头部受伤,张志雄等继续强行抢劫企图抢走电子屏,王培荣为保护业主公共财产抓住电子屏不放。这段2分36秒录像,王培荣在泉山法院二次庭审均要求播放,但二次播放都是在不到30秒法官宋遥均不允许播放下去,强行掩盖抢劫真相。十分明显的暴力抢劫刑事犯罪,泉山法院和徐州中院判决书竟写成争夺电子屏。本录像只是自诉人张志雄等三次暴力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屏之一,三次抢劫造成业主公共财产损失二万元。其中第一次抢劫后,王培荣向徐州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举报,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花8000元买单;第二次抢劫,王培荣向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等领导举报,市委领导派人送来1500元维修费,结果遭到第三次抢劫。 为什么徐州不敢查风华园黑恶势力明目张胆的多次抢劫,无奈地用公款一次次为其买单?王培荣在08年开始在网络公开揭露其真相,风华园黑恶势力由自诉人刘永修组织,是被王培荣网络举报落马被判刑十三年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和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扶植,是贪官专门用来对付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工具。 潘增奎、张致熊等黑恶势力暴力抢劫录像截图图片,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7 五、泉山区审计局领导通过所谓对风华园居委会的内容虚假的审计,明目张胆为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故意隐瞒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真相,不对刘永修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居委会收入合法性进行审查,《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第6页第4行、第5行内容为:加强对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协调,避免矛盾进一步加深。 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任何房屋,所属政府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但没有多余能出租的房屋。 王培荣在《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5: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刘永修签名的《补充说明》复印件和证据6:风华园文化活动中心楼102室《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复印件,这二处房屋产权毫无争议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所有,但遭到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审计首要任务就是必须审计资金收入来源合法性。但泉山区审计局通过下列步骤明目张胆为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的手段: 1、把产权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部分公共用房,列为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2、再把所谓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租金归风华园居委会所有。 这是泉山区审计局做法十分荒唐的,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租金归属一定是有争议的,怎么能归居委会所有?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第6页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8 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 泉山区政府以“只有审计建议,没有审计决定的审计报告的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泉山区政府《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9 综上所述,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对风华园居委会审计是假,为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是真,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泉山区政府《不予受理通知书》变相为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撑起保护伞。 更为恶劣的是,内容明显虚假的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成为了陷害王培荣入狱的关键证据,请看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1页倒数第3行——第12页第1行内容为: “4、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的泉审行报(2006) 7号审计报告,对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徐州市泰山街道风华园社区居委会(含代管业主委员会)收支情况的审计,反映收入全部入账。” 六、徐鸣亲自为风华园黑恶势力站台,徐州公安局办假案 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亲自出马,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到中国矿业大学强行掩盖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徐鸣还带了向陷害王培荣入狱泉山区法院出具内容虚假伪证的姚桂华、张蕴慧等,在现场的有当时的矿大党委副书记邹放鸣等,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副主任吴敏等。 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亲自出马,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到中国矿业大学强行掩盖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遭到王培荣当场揭露和批驳: 1、王培荣举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大量举报证据。没有任何办案单位向王培荣要过证据,也没有向王培荣做过笔录,也就是至今没有任何单位立案查过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没有证据是不可能真正办案,王培荣要求向徐鸣当面提交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 2、王培荣要徐州政法部门出具刘永修不涉及违法犯罪书面答复,王培荣要向上级政法部门举报徐州办假案包庇纵容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徐州市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改口说这次只是沟通,没有书面结论可以给王培荣。 为了陷害王培荣入狱,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向泉山区法院出具内容虚假的伪证。请看: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1页倒数第5行——倒数第3行内容为: “3、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关于刘永修是否为黑恶势力的调查情况》,结论“刘永修不涉及黑恶犯罪,不是黑恶势力”,并证实于2009年2月将此结论告知了王培荣。” 这是徐鸣利用职权,对王培荣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的赤裸裸的威胁。下面列举二例,说明徐鸣亲自出面对王培荣举报徐州贪官的威胁: 1、2008年,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举报贪官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徐鸣拒绝查处董锋。王培荣无奈情况下,在一个晚上通过网络公开举报了贪官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的贪腐,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董锋找到徐鸣。 第二天,徐鸣通过王培荣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威胁王培荣: 董锋只是生活作风有点不检点,但没有一分钱经济问题。不允许王培荣网上公开举报董锋。 王培荣没有被徐鸣吓到,坚持网络举报董锋,董锋才得以落马。 董锋被王培荣网络举报落马,身为徐州市人大主任的徐鸣,火速出台徐州市地方法规,强行规定网络举报贪官,事先必须经被举报的贪官同意,否则就是违法。仅这一点,可以看出徐鸣是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本性。 2、王培荣向徐鸣举报贪官时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遭到徐鸣出卖,徐鸣当天把举报材料转给李荣启。 徐鸣指示李荣启到中国矿业大学找党委书记罗承选,当面威胁王培荣,不允许网络举报李荣启。王培荣没有答应李荣启的停止网络举报要求,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对王培荣做出取消教学资格直到开除公职等三项处分决定。 在徐鸣包庇下,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李荣启长达十多年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 七、徐州二级法院用明显造假等犯罪手段,在不允许王培荣要求证人出庭对公函内容真实性等接受质证情况下,强行以十分明显的内容虚假的二个伪证(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公函和泉山区审计局公函)作为关键证据,判王培荣诽谤罪成立一年半有期徒刑,制造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1、内容虚假的伪证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成了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判王培荣诽谤罪成立的关键证据。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不采纳王培荣提交法院的证据和事实,故意破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刑事审判原则”。 2、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内外勾结,实质上不容许王培荣对证人证言及证人提交的证据质证,强行用内容虚假的证据判王培荣有罪,泉山区法院实质上采用虚假的开庭形式审理案件 徐州市中级法院以不影响认定案情事实为由,在(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5页第2行称“原审法院准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王培荣提出一审证人全部到庭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说明王培荣要求全部证人到庭对证人证言质证的合法要求遭法院拒绝,实质就是不允许王培荣对全部证人证言质证,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明显违犯了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事实上,在一审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证。 3、徐州二级法院在不允许王培荣要求证人出庭对公函内容真实性等接受质证情况下,强行以十分明显的内容虚假的二个伪证(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公函和泉山区审计局公函)作为关键证据判王培荣诽谤罪成立一年半有期徒刑,有意制造冤假错案主观性十分明显。 八、2019年5月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疯狂办假案,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中央扫黑办布置刘永修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落空,刘永修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逍遥法外 在十分艰难的笔录情况下,王培荣在笔录中向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内容: (一)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已引起公愤,3000多风华园业主居民多次联名举报。 (二)刘永修黑恶势力在风华园大肆打砸抢。 1、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电子显示屏公告栏: (1)潘增奎组织第一次抢劫,有监控录像为证(已提供泉山区扫黑办)。黑恶势力有意用电子屏砸阻止抢劫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在该次抢劫中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对王培荣拳打脚踢。 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举报,徐州市委秘书长(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派人送来2500元电子显示屏维修费。 (2)潘增奎组织第二次抢劫,办事处给业主委员会8000元赔偿。 (3)潘增奎组织第三次抢劫。 2、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抢劫举报人王培荣手机 其中第二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用公款买新手机,由派出所所长骆明送到王培荣家。 第三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追回手机,送还王培荣。 3、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雇佣社会上黑社会成员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等 第一次发生在抢劫电子公告栏过程(监控录像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第二次是有刘勃生带领进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对王培荣拳打脚踢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 第三次 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再有黑社会安排人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在风华园撕业主委员会公告,破坏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 这里要指出的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多次在夜间破坏王培荣家的电表箱电闸,导致王培荣家断电,企图在王培荣下楼修复电闸时伤害甚至暗杀王培荣,该监控录像证据被泉山区法院毁灭。 (三)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选举,三次强行将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因王培荣等大量居民反映,有关部门叫停,非法操纵的选举无效。 第三次选举,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不允许王培荣在徐州情况下举行,向王培荣工作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施压逼王培荣离开徐州,在风华园大量张贴严厉打击破坏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的公告和悬挂横幅,威胁阻止居民举报。 1、法律法规及泉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居委会换届文件明文规定不允许指定候选人的情况下,刘永修黑恶势力明知潘增奎是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仍强行指定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为候选人。 2、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全部为指定的候选人的情况下,自导自演进行所谓的居委会换届选举。 这次严重违法选举是在泉山区委区政府出动大量人员,还出动大量公安“保驾护航”,但潘增奎仍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得票。 3、刘永修黑恶势力狗胆包天,再次非法操纵,变相宣布在风华园废除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的法律规定,潘增奎终于被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四、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掠夺业主公共财产,侵贪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大量证据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详情请看举报材料《中央扫黑办针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做出扫黑除恶部署后,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2019年6月顶风作案,继续明目张胆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纪实》、石沉大海的《给徐州市各级扫黑办要求查处刘永修潘增奎为首全国最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公开信》,可通过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 九、中央巡视组就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七年多得不到纠正,督办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12月仍敢拒不依法启动纠正真相大白假案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超过240多天仍没有启动纠正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程序消息 详情请看举报材料《【天地不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涉案的官场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三股腐败势力成了长达十年打不死的妖精】举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害群之马2019年底仍敢疯狂对抗中央巡视组,不但拒绝查处法院检察院用犯罪手段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而且狗胆包天拒不纠正真相大白七年多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可通过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 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拒不伸张正义 1、刘永修黑恶势力诉王培荣诽谤罪案,王培荣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以诽谤罪反诉刘永修等,但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不予受理,故意使得刘永修等逃脱法律制裁,摧毁了中国法律公平、公正和正义原则 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大量证据,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0 2、因放任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起诉泉山区民政局行政不作为案,泉山区法院不受理 3、因放任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造成业主委员会约二万元财产损失,徐州市委、办事处多次出钱为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买单,起诉徐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案,泉山区法院不受理 4、起诉徐州市职能部门不启动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程序这一行政不作为,徐州市中级法院不受理 5、行政起诉了徐州市建设局,作为福利房行政管理部门,不查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福利房(涉案二百万)案件是行政不作为,云龙区法院不受理 云龙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1 6、行政起诉了徐州市房管局要求撤销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福利房的产权证,泉山区法院不受理 泉山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2 尽管云龙区和泉山区二个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回避了徐州腐败高官李荣启的姓名,但李荣启主动索贿的外单位徐州市建国西路锦绣嘉园院内星光大厦302, 303室已进入法律文书《行政裁定书》内,从王培荣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再次把徐州腐败高官李荣启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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