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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政策动向
■话由
日前,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在会议上提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成效,将文明旅游工作列入考核重点,建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对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考核;建立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责任制,追究未能有效履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和旅行社责任。省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出境领队的集中培训工作,并督促指导市、县级旅游管理部门及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具体做好导游领队的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导游领队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导游领队文明引导的责任和意识。
■解读
对文明旅游宣传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表明国家对引导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视程度。但如何进行考核?是否以派发宣传单张数量,或是举办宣传讲座为考核重点,现在尚未可知。显然,文明与否,很难用硬性量化的指标进行衡量,但是如果没有经历合理的引导疏导和教育过程,离实现全民文明出游的目标更是遥遥无期。
如何正确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认为,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有文化影响的因素,比如刻字、涂鸦等行为是表达存在感和炫耀欲的方式。旅游消费是比较高级的需求,外出旅游自然而然成为了人们炫耀的资本。通过炫耀来引起关注,获得尊重的需求。特别是出国旅游,有钱有闲有冲动,三者条件的缺一不可决定了炫耀感在无形中会被加强。炫耀的心理是人类共有的,但国家、国民的文明程度越高,克制得就越好,隐蔽得也越好。在一些发达国家,有着良好的法制环境,国民对无论公有还是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观念更强烈,法律监管也更到位,乱写乱画行为就相对较少。同时,不文明行为具有示范效应。人们离开自身常居地,在陌生的环境中缺少公众监督,自我约束力下降,并且往往对某些行为有从众心理。
所谓的不文明旅游,确实是人的不文明,是日常生活不文明在旅途中的反映而已,旅游的不文明是一个表象。刘思敏认为,“杀一儆百”的处罚模式不适用于游客文明意识的养成,需要文明教化、合理疏导和树立文化自信。
对于游客在出游过程中表现的不文明行为,如乱刻乱画,他主张科学运用监管手段。但同时靠行为自觉,文明进化,游客能认识到文物的重要性,能有效克制自己的行为,然后习惯成自然。当然,这与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有关,文明不能只是口号,要想改观,也非一朝一夕之功。
除了监管之外,疏导也极为重要。刘思敏举例大家所熟知的非常流行盖章本的厦门鼓浪屿。游客进入一家店面,就盖一个章,以此证明自己来过,这和刻字行为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却又属于合乎法律合乎道德的私人行为,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国外,不少景点都专门设有涂鸦墙、签名墙,为爱好题字的人准备了地方。近日,位于河南平顶山一家景区,开始在指定区域内为游客提供留言板、留名石及笔墨等工具,供游客写画“到此一游”。游客调侃道,以前想在景区留点痕迹总是偷偷摸摸的,今天在这儿倒是可以随意写画了。
以上案例说明,其实景点也能积极提供一些渠道供游客写字画画,毕竟历年来文人骚客留字的故事都是千古佳话,不管字是作者留的,还是工作人员刻的,最后的结果是看起来很美,给人想象空间。事实上,游客表现欲的纾解之道,也是景区营销之道,相对于法律和道德的“堵”,这种景区的“疏”,市场反响或许更大,因为它既能招徕游客,又能解决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 周人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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