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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12月10日宣判,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铁男涉案金额3558万余元,他在法庭上为自己的堕落痛哭流涕,还说:“养不教父之过,我把儿子毁了。”(中新网12月10日)
曾引发广泛关注、手握能源重权的刘铁男,落马前以傲慢著称,但此前落马后进入庭审时就曾“痛哭忏悔”,曾在庭审时陈述:“我每每看到起诉书,都在反问我自己,这是我吗?怎么会到今天?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这是哪里呀?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呢?”这次宣判时,他再次痛哭流涕。实际上,在法庭上喜欢痛苦的落马贪官大有人在,如2011年10月,广州中院对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宣判后,李启红当庭哭喊“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2010年,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在法庭上痛哭6次;海南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也曾在法庭上哭了3次,边哭还边骂自己“不是人……”古语有云“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落马贪官们在位时一个个往往十分傲慢,怎么一到法庭上就变得那么爱哭了呢?他们的眼泪到底在为谁而流?
很多贪官的眼泪都是为自己而流。刘铁男在法庭的痛哭流涕是为自己毁了儿子而哭,是为自己失去了自由而泣。刘铁男虽然在最后的自辩环节放弃了自辩,但他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多次为能得到从轻处罚而寻找种种理由,却没有为自己因受贿而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的巨大损失而真正忏悔。据媒体报道,刘铁男案是一起突出的官商勾结、官员家属牵涉其中的腐败案件,仅所涉的一起未成功的骗贷,就险些使两家银行和多家国有企业蒙受10多亿元人民币的损失。这样的贪官如果真的有良心,在贪污受贿时怎么不为普通民众想想?
刘铁男贪赃枉法,将家里人都拖下了水,把儿子给“毁掉”了,他为此而痛哭。但是,刘铁男在为自己毁掉儿子而忏悔而痛哭的同时,有没有真正为被自己乱审批的高污染项目伤害的百姓、被自己毁掉的政府形象而忏悔而痛哭呢?
应该说,落马贪官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平时肆无忌惮,等到了站在法庭上才想起来“哭天喊地”、“痛哭流涕”。庭审流泪的贪官,刘铁男不是第一个,也绝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刘铁男为毁掉儿子流下亲情泪,为贪腐行为流下悔恨泪,为自己的脸面流下羞愧泪,可眼泪无法弥补其所犯之罪,眼泪只能警醒某些腐败官员——若不悬崖勒马,最终只会落得同样下场。(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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