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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财经北京12月1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12月15号,《天天315》报道了消费者使用华帝热水器,造成大面积漏水,导致三户人家共损失11万元,而华帝方面只负责补偿四千元。
今天上午,华帝北京地区销售总经理王磊主动说明了情况。首先,王总提到,造成问题的角阀这样的零件不是华帝热水器产品中自带的零件,而是需要消费者自行购买的。由于消费者没有购买到需要使用的角阀,最终角阀是安装工人替消费者到熟悉的市场购买的。虽然责任不在华帝,而且产品已经超过质保期。但是,华帝方面愿意尽量圆满的处理此事。
王磊:我首先声明,不是华帝热水器漏水,是管路漏水,是管路上面一个截门。首先这个截门第一不是华帝工厂的任何一个热水器厂家销售的。这些东西都是消费者要购买的,购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消费者自备,再有一种为了方便消费者我们的销售公司,也会采购一些质量特别好,产品过关的截门管路这些东西,卖给消费者,就是这两种情况。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作为消费者,我对于管道、阀门这些内容都不是非常了解和熟悉,如果有一个专业的机构,能够提供专业的支持,消费者肯定是欢迎的,而且这个专业的支持有可能并不是约定的职责,而这个确实是消费者特别需要的,从这个角度上讲,这样一个表达,对于广大消费者信赖华帝品牌有很大的帮助和支持。
经济之声:此回应是否符合新消法以及三包法的规定?
中国消费者律师团律师胡钢:类似这种的跑水的情况,出现问题,无非就是三种,第一种零件的质量问题,第二是安装的问题,第三是使用的问题。如果这三者是哪一方的责任,还是一种混合责任。如果所谓的安装工人,善意地推测就是华帝具有相关的合同关系的工人,他的行为,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都基于消费者对华帝品牌的信赖,做由此产生的后果,恐怕华帝不能逃避应有的法律责任。所以相应的责任,应该更多的证据来支撑,才能分清楚责任的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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