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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保障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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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 19: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31日发出《民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系统认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民政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有关规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将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对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要通过“分类施保”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要抓紧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解决群众遭遇的各类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要切实加强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救助结算服务工作。要加强两节期间养老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等机构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节日伙食方案,保证食材来源可靠、加工卫生水平达标,做好住养人员的休养、护理等工作。要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开展主动救助、街头救助,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因遭遇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流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安全过冬。要以城乡社区为依托,发动志愿者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城市困难流动人口、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特困群众提供生活帮助,发动志愿者以火车站、汽车站和街头救助站点为重点场所,为临时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通知强调,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安全温暖过冬。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中央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数量和地方各级筹集的资金数量,统筹考虑灾情和灾区群众生活状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最大限度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要主动商财政部门尽量简化拨付手续,加快各级救灾资金的下拨进度,督促县级民政部门将救助款物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资金发放,确保全部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通知明确,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2014年出台的有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优抚对象住房优待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制定配套文件和具体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按照法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对需要地方配套列支的优抚资金推动地方及时安排到位,对不按规定标准兑现待遇的,要查明问题,追究责任,予以补足,确保抚恤补助优待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优抚对象手中。要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专业力量在“两节”期间采取多种形式为烈士遗属提供积极主动的精神抚慰服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敬仰。

  通知还对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务实节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等其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安排,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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