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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4年12月31日,“猎狐2014”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相当于2013年全年抓获总数的4.5倍。
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行动中,公安机关有效整合各种警务资源,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全面梳理境外逃犯信息,密切追踪逃犯活动轨迹,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
记者了解到,这次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先后派出14个工作组,共向90余个国家和地区执法机关发出协查请求,派出70余个境外缉捕组,抓获逃犯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
■2014猎狐成绩单
擒狐多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
从涉案金额看,千万元以上的208名,其中超过亿元的74名。
从潜逃时间看,抓获潜逃5年以上的196名,其中10年以上的117名,时间最长的22年。
如何擒狐?
①公安部发“红色通缉令”
②外国司法协助查详情,如居住地、房产、银行存款等。
③如达成遣返协议,国外协助遣送出境。
④嫌疑人回国后,案件仍由原办案单位继续办理。
⑤追逃赃款赃物则会随案移送法院审理和判决。
■权威解读
市检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韩军——
三大难题阻挠境外追逃
1隐姓埋名找人难
韩军坦言,境外追逃的确存在一定难度,“由于我们的干警在国外没有执法权,只能依靠所在国的执法机关,因为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不同,一些国家对抓捕中国外逃贪官并不积极。”他分析,境外追逃首先是找人难,嫌疑人潜逃后会极力隐藏真实身份,有的隐姓埋名,有的改名换姓。
2赃款挥霍回收难
其次是追赃难,许多嫌疑人被抓获时已是两手空空,有的赃款被挥霍、有的干脆被他人骗走。
3当地打官司追缴难
再次,追缴境外赃款的难度更大,我国法律规定在嫌疑人未到案的情况下案件不能进入审判程序,而很多国家对赃款的追缴要求有法院判决,以至于我国的办案机关甚至还得聘请当地律师通过打民事官司的方法才能把财产追回来。
韩军表示,本市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北京市检察系统已抓获12名在逃贪官,其中潜逃时间最长的是15年。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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