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人民网
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政文”今日关注“习大大说啦: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全文如下:
习大大近日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说了“……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一些政法干部感慨:“好久没有听到‘刀把子’这个说法了。”
“刀把子”最早见于毛泽东时代,那时候阶级斗争激烈、阶级矛盾突出,强调“刀把子”就是为了强调政法机关的阶级属性。现在,阶级斗争已不是主要矛盾,为什么又重提“刀把子”?这三个字有什么深义?
刀者,锋利也;把者,方向也。所谓“刀把子”,就是锋利的武器应该由谁掌握、向谁发力的问题。“一个有理智的人拿着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疯子手里有把刀”。政法机关是国家强力部门,拥有限制人身自由、收缴个人财产的强制力,一旦脱离了党和人民的掌握,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中,就会成为伤害党的事业和人民合法利益的犀利武器。
近年来,鼓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言论不绝于耳,有些人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等同于司法独立,“取消政法委”的说法一度甚嚣尘上。在这种背景下,习大大重申要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绝不是一句闲谈,而是政法机关要打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重大问题,是政法机关为谁服务、为谁张目的原则问题。
这方面,我们不是没有过教训。在重庆,薄熙来、王立军发起“打黑”行动,利用政法机关制造了一大批“黑社会”案件。事后,经过严格审查,这些案件中很多都是冤案、错案。由此可见,薄、王二人所打的“黑”,纯粹是从个人利益出发,搞的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封建王朝思想。如果没有政法机关的力量,很难想象薄、王二人有能力把重庆搞成“家天下”。
在“没有完成时”的反腐浪潮中,政法系统也成为重灾区,一批领导干部落马,包括周永康、李东生、马健等高级领导干部。他们的落马,无一不是理想信念滑坡所致。周永康在台上时,大讲特讲法律法治,在台下却大肆进行权钱、权色交易。这样的“两面人”,给中国法治建设造成多大的破坏作用可想而知。更何况,周永康长期担任政法系统的最高领导,他的所作所为、用人导向,也在政法干部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必须深刻反思这个教训,彻底肃清周永康案造成的影响。
因此,在这个大背景下,习大大再次提出“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就是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性原则;就是要求广大政法干警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一切行动听党指挥;就是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从这个角度说,“刀把子”寄托了习大大对政法机关的殷切希望。
链接:
1.1926年5月,毛泽东在广州主持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时向学员指出,搞革命就是刀对刀、枪对枪,要推翻地主武装团防局,必须建立农民自己的武装,刀把子不掌握在自己人手里,就会出乱子。
2.1990年4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中说,“军队是党和人民手中的‘枪杆子’,政法部门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
3.1998年7月13日,江泽民同志会见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代表时讲到“人民民主专政一定要搞好,这里面出了问题,是要亡党亡国的!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机关。它们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枪杆子、刀把子。这个枪杆子、刀把子如果不起作用了,或者丢掉了,我们党和国家还能安然无恙、长治久安吗?”(《江泽民文选》第二卷《坚决打击走私犯罪活动》)
4.1998年7月28日,胡锦涛同志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重大决策》中说“我们的政法机关也是反腐败斗争的‘刀把子’,担负着依法惩治腐败的重要责任。政法机关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如何,能否做到公正廉洁,关系重大。”这是胡锦涛同志在贯彻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决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彭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