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56|回复: 0

女子6次人流后子宫受损 起诉男友获补偿3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17 21: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广西新闻网

女子与男友同居10年做6次人流手术,致使子宫受损。在男友提出分手后,该女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男友赔偿5万元。近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男子自愿补偿女子3万元。

原告莫秀玲与被告兰维师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后自由恋爱,同年底,两人开始同居生活。之后两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维持同居关系直至2013年10月份,期间两人未生育小孩。


之后,莫秀玲多次找到兰维师,希望两人能和好,一起共同生活,都被兰拒绝了。莫秀玲见挽回不了这段感情,伤心之余便到法院起诉,要求兰维师赔偿其子宫受损的损害赔偿费5万元。莫秀玲在与兰维师同居期间,曾6次怀孕,但都因怀的是女孩而打掉。莫秀玲因做人流手术太多,致使子宫受损,以后不易再受孕。2013年10月,兰维师向莫秀玲提出要解除同居关系,由于双方在同居期间没有共同财产亦没有共同债权、债务,兰维师便自行搬出两人租住的房屋,不再与莫秀玲共同生活。

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承办法官的劝解,兰维师认识到莫秀玲与自己共同生活10年,怀孕6次人流6次,致使现在子宫受损,莫秀玲为自己付出了太多,最终自愿补偿莫秀玲3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16 03:4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