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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时报
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网站10月9日文章,原题:英国对香港有责任吗? 近几周,数以万计的抗议者走上街头,占领香港这个金融中心的关键地段。事态的发展受到全世界关注。
国际上的反应很多是支持抗议者的目标的。与此同时,外国政府一直在考虑如何公开表态。他们应该发表意见。香港是一座国际城市,其政治发展具有广泛影响,尤其是对亚洲及全球的国际经济和商业利益。
但是,近几周一些政治人物和媒体评论员的发言,暴露出对相关历史协议和香港作为中国领土缺少了解,这令人担忧。这无助于重建信任,而信任是香港目前事态取得进展所需要的。
关键的争议问题不是香港人民是否对2017年下一任特首应有发言权——北京已同意允许香港普选。争议在于候选人如何提名。中央政府认为自身的角色与《基本法》相符。在涉及香港政制方面,这是少数体现“一国”的地方,而其他方面由香港本地决定。因此,8月31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政改所做的决定规定了一个多达1200人的提名委员会,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
在香港,意见有分歧。但相当多的人想要更多,其实就是要求更大的自治,拒绝北京以任何形式影响提名,或者寻求淡化提名委员会的作用。鉴于香港社会的特点及对良政的渴望,这些诉求可以理解。但问题在于,在《基本法》框架内,这些诉求不易实现。若无妥协,香港可能面临一场宪政危机。
如何通过历史上的那些协议看这场争论?一些人说,桌面上的提案并不违反中英所达成的协议。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说的是,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英国作为该声明的签署方,没有对此抱怨的法律依据,而且1997年前香港行政机构并无民主,这也令英国在该问题上缺少道德高地。
《基本法》提出“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这是目前北京所做决定的基础。中国没有承诺任何别的。政治人物和媒体的评论不应歪曲这些历史上的协议,它们是香港作为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地区、而非一个国家的依据。
对于英国的某些人来说,可能问题的一部分在于,英国如今潜在地有一种后殖民内疚感,即觉得英国政府没有保护好香港人民。但是示威抗议再度显示,香港人民很能为自己争取权益。认为英国仍然对香港人民福祉负责的看法——香港有些人鼓励这种观念——已经过时了。(作者: 蒂姆·萨默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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