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332|回复: 0

总理衙门:清朝与开始与国际接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6 23: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很多人说,《天津条约》谈判时,允许基督教自由传教的条款是西方国家私自加进去的。卫三畏博士的助手、曾参与谈判的丁韪良博士对此做了说明:

图1:丁韪良

1.jpeg

《天津条约》中那个著名的宽容基督教的条款 是西方国家私自强行加进去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清政府实际上在1845年就公布了有关宗教宽容的法令,而且在《天津条约》签订之前,西方国家的传教士们已经在通商口岸做了十多年的准备工作,这些足以让清政府认清传教团的性质。清政府对于基督教并不是完全地排斥,天主教在几个世纪之前就已经传入中国,被很多中国人熟知,他们在中国一直有固定的传教点,这一点得到了清政府的默许。在《天津条约》谈判现场,清政府的官员和列强的使者对于“传教自由”的议题有充足的考虑时间,议题草案是经过了长达一周时间的连续讨论后才最终签订的。而且,我们也不是第一个提出宗教宽容这个议案的,就在6月13日清政府与俄国签订的条约中(比我们提前了5天),便详细规定了清政府对东正教的宗教宽容,但未提及天主教和新教。关于基督教传教自由的这个条款是卫三畏博士亲自加入条约中的,美国与清政府在天津签订的条约,第一次将基督教的传教自由以合法形式保障下来,卫三畏博士在谈判现场向清朝官员阐释了基督教箴言的意义,以便他们更加清楚地了解这个条款的真正意义。卫三畏博士的公开和坦诚,让清朝官员们同意了这一条款,关于这一议题谈判时的融洽气氛,在整个《天津条约》的谈判过程中真是少有,毕竟《天津条约》是列强强迫清朝签订的具有侵略性质的条约。

图2:签订条约

2.jpeg


1861年,西方列强的公使馆相继在北京建立。但这并不意味着西方国家在这个帝国的中心取得了立足点,相反,他们还是未能得到清廷的认可,他们尝试与清朝中央政府开展外交活动的要求还是被不屑一顾地照拒不误。

中国对于外交方面的认识可以说是非常落后,甚至有些不合时宜地后知后觉,西方国家的外交人员们很有耐心地、一步一步地、慢慢地迫使这个并不情愿按照现代国际关系原则行事的国家做出了一个又一个让步,最终使她完全融入了国际政治的新规则中——现在清政府的公使和领事们已经在欧美各国首都和主要城市的使领馆内办公很久了;清政府为了便于与西方列强在外交机构上对接,在北京建立了专门的外交机构,中国人把它称作“总理衙门”,全称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它类似于美国的国务院。不过,“总理衙门”对于中国人来说,并非一个多么重要的机构,清政府对它控制得十分严密,以至于丁韪良博士将其比喻为清政府的一颗微调螺丝,而英国首相索尔兹伯里则将其比作一台机器,一台专门记录清政府所受压力数值大小变化的机器。

作者 阿瑟·贾德森·布朗 著名传教士、美国远东问题专家。他曾游历多国,并与多国皇室政要有密切往来。布朗曾分别于1901—1902年和1909年到访中国,并对中国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社会调查,先后写下了17本调查日记。在华期间,布朗利用传教士的身份往来于官方和民间,并与袁世凯有过亲密接触。不同于西方傲慢的学者,布朗对中国乃至远东地区有独到而清醒的认识,著有《中国革命1911:一位传教士眼中的辛亥镜像》《近东与远东》《远东的主人》等多部作品。

来源:搜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15 07:1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