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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十年代街上行走的红牌车/作者供图
之前提过,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本港除了计程车(的士)之外,还有白牌车和红牌车,三类车辆的功能大同小异,但在载客方面却有差别,而服务质量也有不同。以白牌车为例,几乎全部都可以议价,而且可以数位不相识的人士同时承包一车然後摊分车资,所以最终收费会比的士或红牌车便宜,有些车主更可让客人按月承租,例如在保姆车和校巴未普及之前,家长会租用每日定时接送子女上学和放学,租用方式灵活,因此在当时很受市民欢迎。
当年的白牌车,不会在街上兜客,只会在一些特定的地点聚集,等候客人召唤,这些特定地点并非由政府设置,而是由营运商约定俗成,经过一段时间之後,就会与市民产生共识,由於业者自律不阻路,所以政府也就容许他们以这种方式生存。
与此同时,坊间也有另一种载客取酬的交通工具红牌车存在,这种车辆都是采用私家车车种营运,但获得政府发给合法营运牌照,车牌颜色是红底白字,有异於的士的黑底白字和白牌车的白底黑字,功能上与的士相若,车厢内不设计程表,车顶也没有的士灯箱,但规定一定要设置无线电通讯机,让司机可以随时直接与公司总台对话。当客人需要红牌车提供服务时,会先行致电到红牌车公司,彼此议定车资之後,公司根据「柯打」向驻在不同地点的司机发出载客指令,於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载乘客,司机除了小费之外,还会代公司收取双方协定的车资再交回公司。
这种合法载客工具於六七十年代在香港生存了十多年,最终基於的士业界的反对声音越来越高涨,加上港英政府以提升行车安全为前提,效法英国於七十年代中期规定所有车辆都要统一采用BS AU145A的反光物料去制作车牌,而有关物料经反覆测试证明白色和黄色效果最佳,於是硬性要求所有车辆的前牌为白底黑字,而尾牌则为黄底黑字。在上述两项客观情况下,车辆不能再以车牌颜色去区分经营类别,为了顺应的士业界要求,决定在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四日颁布取缔红牌车,市面上一千八百多辆红牌车的车主可以每辆七万五千元的代价,将旗下红牌车转型为的士,自此红牌车便成为历史。
虽然红牌车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但白牌车的问题却一直萦绕不散,在八九十年代,很多人以客货经营载客业务,尽管政府不断打击,情况依然不能根治。到了二○○○年後,随着科技发达,又衍生出另一种以手机应用程式(Apps)营运的白牌车,其中广为人熟悉的就是Uber,令政府的打击遇上阻力,因为人们可以打着发展高科技城市的幌子,名正言顺地经营,而政府只好投鼠忌器,最终发展如何,相信还要一段长时间才有结论。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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