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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 诸侯争雄, 百家争鸣, 形成了多元化的政治文化格局。当时, 儒、道、法、墨、阴阳、纵横等各派思想的代表人物, 往往周游列国, 到处推销自己的学说。而各诸侯国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爱好, 接纳贤士, 或委以治国重任, 或任为学官, 让他们专门研究和讲学。这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文化双向选择现象。
地处关中西部的秦国, 为什么选择了法家?这不是简单的偶合, 而是历史的必然。
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群体或个人, 在进行文化选择时都不是“白板”, 他们原先所具有的文化基础, 会对新的文化选择产生很大影响。这里讲的“文化”, 是广义的, 包括经济、政治体制、观念、习俗等表现为显性和隐性两种形态的文化。
秦国有两大特点, 一是重耕, 二是文化落后。
从炎帝神农氏到西周始祖后稷都是农耕文化的代表。西秦这片土地非常适合农业生产, 秦人有着长期的耕作经验, 把农业视为神圣的职业。从对炎帝和后稷的崇拜中即可看出这一点。周平王东迁以后, 关中由政治中心变为西部边境, 与戎族的战争持续了几百年, 战争成了秦人生存发展过程中仅次于农耕的大事。与戎族的战争产生了两个结果, 一是炎帝和后稷的后裔与戎族的一部分实现民族融合, 使秦人具有了一些狩猎民族的血统。二是秦人在长期的战争中形成刚强尚武的风气。这两点导致秦人既善于农耕, 又勇敢善战。重耕战便成为秦人的特点。
西周初期, 秦人还没有取得诸侯的地位, 东周初才获封侯。当东方的齐、鲁、晋及南方的楚国早已奠定较雄厚的经济基础, 开始重视文化发展时, 秦还在为求得稳定的生存空间而与戎族苦战, 发展经济与增强军事力量是他们生死攸关的大事, 根本无暇顾及文化教育等问题。春秋战国是中国思想史上最为活跃的时期, 齐国有稷下学宫, 培养出了许多学者。著名的政治思想家管仲、晏婴, 军事家孙武、孙膑皆为齐人。鲁国有儒家创始人孔子、孟子, 墨家代表人物墨子, 历史学家左丘明等。赵国有慎到、公孙龙、荀子, 韩国有申不害、韩非。楚国有道家代表人物老子及著名文学家屈原、宋玉等。宋国有另一道家代表人物庄子。而这一切都与秦国无缘。在东方各国眼中, 秦人是野蛮落后的, 与夷狄无异。不但秦国没有一个文化名人, 而且文化名人的足迹也很少印在秦地。“孔子西行不到秦”便说明在孔子看来, 秦是不值得去的, 与野蛮人谈仁义礼智, 不等于对牛弹琴吗?
然而, 正是这一个野蛮落后的秦国, 却被法家看中, 想在这里一试身手。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透过野蛮的外表, 看到秦人强大的原始生命力。秦人文化落后, 受仁义礼智那一套儒家思想的束缚少, 恰好可以实施以耕战为本、以法治国的政治主张。于是, 商鞅、荀子、李斯、韩非先后入秦。商鞅成功地进行了变法革新, 奠定了秦统一中国的基础, 也创造了两千年中央集权统治的模式。虽然商鞅、韩非、李斯均死于非命, 但他们开创的事业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秦人选择法家, 有两个层面的原因。
其一是下层百姓, 有重农尚武的风气。《诗经·秦风》中的《岂曰无衣》, 是秦人慷慨激昂的战歌。朱熹解释这首诗时说:“秦人之俗, 大抵尚气概, 先勇力, 忘生轻死, 故其见于诗如此。……雍州土厚水深, 其民厚重质直, 无郑卫骄堕浮靡之习”;“以猛驱之, 则其强毅果敢之资, 亦足以强兵力农而成富强之业, 非山东诸国所及也。”这话讲得很有道理。厚重质直的秦人, 既不会钟情于楚人的浪漫主义文学, 也不会接受齐鲁哲人的道德理想主义, 而法家以耕战为本, 以利益驱动、法律制衡为主要手段的治国思路恰合他们的需要。
其二是上层统治者急功近利, 想使落后的秦国尽快增强经济和军事实力, 达到富国强兵, 统一天下的目的。儒家的仁义, 道家的无为, 墨家的兼爱, 都被视为远水不解近渴的迂阔之谈, 独有法家的学说正中下怀。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 商鞅初见求贤若渴的秦孝公, 做了一些试探。先对他讲王道, 孝公昏昏欲睡, 听不进去。最后讲到霸道, 孝公就特别有兴致, 几天都听不够。按商鞅的说法, “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 而君曰:`久远, 吾不能待, 且贤君者, 各及其身显名天下, 安得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 君大悦之耳。”商鞅先讲的不外儒家那一套理想政治, 秦孝公等不及。后讲的强国之术, 即法家的一套, 实施起来立竿见影, 见效快。秦国想由一个落后的诸侯国很快成为强大的国家, 当然首先是抓经济。法家重耕战的一套无疑深深打动了孝公。另外, 法家还有一种理论, “民愚则知可以王, 世知则力可以王。”“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 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 服其力也。”文化落后的秦国要对付文化先进的山东诸国, 只能以其力而不能以其智。由于以上各种原因, 秦人势必选择法家, 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政治大舞台, 演出了一幕轰轰烈烈、有声有色的悲喜剧。
战国时期, 法家曾在其他国家搞变法革新, 也取得过暂时的局部的成功, 如吴起在楚国的变法, 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只有秦国的变法是彻底的、成功的。为什么会如此呢?大约秦国的社会土壤是最适宜推行法家治国理论的。另一方面, 法家的成功有其理论自身的原因。法家的理论虽然显得冷酷片面、不高尚, 但有其无可否认的合理性和务实性。以下以法家的民众观为例, 试作分析。
首先, 民众的本性是什么?这也就是当时争论不休的人性问题。孟子认为人性善, 荀子认为人性恶, 告子则说人性无善无恶。法家突破性善性恶的简单化、绝对化道德判断, 认为求利求名才是人的本性。《商君书》中对民之性是这样论述的:“民之性, 饥而求食, 劳而求佚, 苦则索乐, 辱则求荣, 此民之情也”。“故民, 生则计利, 死则虑名。”“民之生, 度而取长, 称而取重, 权而取利。”“民之于利也, 若水之于下也, 四交无择也。”“民之欲富贵也, 共阖棺而后止。”“古之民朴以厚, 今之民巧以伪。”
严格说来, 这不是讲笼统的人性, 而是专指处于被统治地位的老百姓, 即民众的本性。法家往往把自己看成超人, 把民众视为工具或群氓, 不屑一顾。《商君书》一开始就明确表示了这种观点;“有高人之行者, 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 必见訾于民。”“民不可与虑始, 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 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总之, 民众是治国者引导、驾驭的对象, 而不具有参政的能力和权利。治国者要弄清民众的欲望、好恶, 用赏罚作为统治民众的主要手段。“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 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 而立所欲也。夫民力尽而爵随之, 功立而赏随之, 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 则兵无敌矣。” (《商君书·错法》) “民勇则赏之以其所欲, 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刑则勇, 勇民使之以赏则死。” (《商君书·说民》) 法家相信, 以刑罚和奖赏作为杠杆, 可以驱使民众去为统治者卖命,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改变人的本性, 怯者变勇, 勇者敢拼命。战争本来是人所厌恶的, 但如果“富贵之门, 必出于兵”, 就会使民众“闻战而相贺也, 起居饮食所歌谣者, 战也”。甚至发展到“民之见战也, 如饿狼之见肉”这样的程度。送士兵上战场时, 父亲对儿子, 兄对弟, 妻对夫的临行赠言都是“不打胜仗就别回来”。
法家教化百姓的准则是:“民之欲利者, 非耕不得;避害者, 非战不免。境内之民, 莫不先务耕战。而后得其所乐。” (《商君书·慎法》) 而且他们的信条是, 以法治国, 不能把民众想得太好。“以良民治, 必乱至削;以奸民治, 必治至强。”制定法律的时候, 要设想人人都有犯罪的可能。执法要严, 处罚要重, 所谓“严刑峻法”。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实践证明, 这种民众观指导下的改革措施, 确实可以在短期内起到富国强兵的作用。
秦人重耕战的传统与法家的主张不谋而合。经过商鞅变法更加强化了这一传统, 并加以制度化。这次文化选择的结果, 是秦人以耕战立国, 以耕战取天下。从而, 耕战又作为一种观念文化深深扎根于秦人心中, 几千年不变, 成为秦人在中国历史上兴衰沉浮的潜在原因。幸与不幸, 难言也。
来源:搜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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